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1:12:42 80 人看过

发行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文号:证监发字[1994]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现将国家体改委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股转让的批复转发给你,希望认真落实。附件:《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转让问题的批复》(证监[1994]124号)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部已发函询问职工持股转让情况,答复如下:《公司法》施行前,根据我会《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设立的内部职工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股的转让仍按《内部职工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股管理规定》(改制〔1993〕114号)执行。向内部职工配股的公司,其职工股的转让仍按《向内部职工配股的补充规定》(体改生[1994]15号)执行。1、定向发行公司内部职工股的转让,依照《定向发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办理,即:,“内部职工持股的定向发行公司转变为社会发行公司,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内部职工持有的股份,自配股之日起三年后,方可上市转让。”2、社会募股公司向职工转让发行的股份,应当符合《社会募股公司向职工配股试点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即:,“分配给职工的股份,可以在公司股票上市半年后上市转让。但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约定的期限超过六个月的,以约定为准。”公司上市职工股和其他上市股份在配股转让方面不再区别对待,并将按照《公司分配股份转让办法》办理《公司法施行后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不能发行内部职工股》。国家根据《公司法》颁布职工内部持股新规定的,职工股票的发行和转让按新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0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章
  •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明确发展改革委与电监会有关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展改革委、电监会: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将发展改革委和电监会在电力市场准入、电价管理和电价监督检查等方面职责分工通知如下:一、关于电力市场准入(一)根据发展改革委和电监会的“三定”规定,发展改革委负责电力建设项目的投资审批、核准,电监会负责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展改革委在审批电力建设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对市场的影响,经发展改革委审批通过的电力建设项目,应同时抄送电监会;电监会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有关文件应同时抄送发展改革委。二、关于电价管理(二)发展改革委在起草有关电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电价政策调整,制定全国性电价调整方案以及涉及全国性的重大电力项目电价时,应事先书面征求电监会意见,重要文件应会签电监会。(三)跨省(区)电力价格由电监会负责监控,并根据交易情况提出价格调整意见。发展改革委在电监会意见的基础上调整电价。(四)输配电价格成本审核办法由发展改革委会同电监会制定,
    2023-06-07
    88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年第2现公布《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期货,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的利益。第三十七条期货公司、证券公司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十八条期货交易所、监控中心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处分。第三十九条期货交易所、监控中心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分。第七章附则第四十条期货公司会员号变更、会员分级结算关系变更、会员资格转让或者交易编码申请权限受到期货交易所限制时,期货交易所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监控中心。第四十一条对于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的非结算会员,监控中心应当将其申请和注销客户交易编码的结果及时通
    2023-06-06
    253人看过
  •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
    失效日期:1996-2-1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促进统一、高效、公平、公开的证券市场的建立,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公众的基本利益,我们制定了《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资格确认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资格确认的规定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并对取得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上述业务时进行监督。本规定所述证券业务,是指对公开发行和交易股票的企业、机构和场所进行财务审计、咨询及其他相关的专业服务。第二条从
    2023-04-22
    337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大连市证券经营机构重组方案的批复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机构字[2000]第116号大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重组设立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大政[2000]24号)、《关于重组设立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意见的函》(大政函[2000]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市将大连财政证券公司、大连华信信托投资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大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大连市信托投资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大连证券交易中心合并重组证券公司的方案。中国建设银行大连信托投资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是否参与重组问题,请市政府、信达公司继续协商解决。二、以上4家信托投资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并入重组的证券公司之前,挪用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必须全部归还,以各种形式违规形成的负债必须剥离。三、同意大连证券交易中心改组为证券营业部后并入重组的证券公司。大连证券交易中
    2023-06-07
    147人看过
  •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经济部门和教育部门加强合作促进
    职业技术教育对于提高企业职工队伍素质有重要作用。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表明,经济部门和教育部门加强合作,是促进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重要途径。为了更好地推动这项工作的发展,现提出以下原则要求:一、教育部门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努力兴办各种形式的职业技术教育,积极为企业发展生产培养人才。经济部门和企业应认真办好现有中专、技工学校,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充分挖潜,扩大招生能力;积极调整所属普通中学,有计划地发展职业高中或增设职业班。同时,应根据需要与可能试办培训中心,重点培养高级技术工人;有的也可新办一些中专、技工学校。二、今后新建(含引进)大、中型项目,应包括职工队伍的培训计划,使工程建设和人才培训同步进行,保证项目竣工后顺利投产,提高经济效益。对于企业自办或合办的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或培训中心,教育部门有责任在教学业务和调配师资方面给予支持。项目主管部门也应就职业技术教育的项目计划与当地教育部门联系。
    2023-06-09
    162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期货字[2000]25号各证券监管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根据《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一九九九年度期货经纪公司、期货咨询期货不到位、公司停业整顿、公司特别处理。对以上第六种情况,待查明事实后再行审批;对以上第七种情况,待公司问题解决后再行审批。请各地派出机构依据本批复到我会领取《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并为上述人员建立期货从业人员管理档案,依照《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
    2023-06-06
    366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安顺证券投资基金的批复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基金字[1999]第15号沈阳证券监管办公室:你办《关于农行营口市分行证券交易服务部转交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的请示》(辽证监发[1999]1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营口分行证券营业部转让给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二、转让后中国农业银行营口分行证券营业部相应更名为“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营口证券营业部”。三、请你办督促双方按有关规定办理该证券营业部的转让手续,做好交接工作。同时,请你办通知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凭此批复到我会换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设立安顺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请报告》及基金申报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原则同意你公司所报《安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安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安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发行
    2023-06-07
    430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刘鸿儒同志在全国上市公司法规培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发字[1994]45号各上市公司:三月中下旬,中国证监会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举办了全国上市公司法规培训班。国务院证券委副主任、中国证监会主席刘鸿儒同志分别在两地的培训班上作了重要讲话。现将刘鸿儒同志的讲话(摘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附件:刘鸿儒同志在全国上市公司法规培训班上的讲话(摘要)上市公司应当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勇于探索,依法规范运作(国务院证券委副主任、中国证监会主席刘鸿儒于1994年3月在全国上市公司法规培训班上的讲话(摘要))我们举办上市公司法规培训班的目的,是通过深入学习《公司法》和我国现行证券法规的有关规定,使上市公司进一步明确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所肩负的特殊使命;进一步明确自身的法律地位,提高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自觉性,按照现代公司制度的要求转换经营机制,规范自身行为。1993年10月
    2023-05-05
    474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法律字[1999]2号各证券监管办公室(直属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现发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六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修订)》,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1994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六号〉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62号)同时废止。证券承销机构从事证券发行、配股承销业务,主承销商律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作验证笔录,并向我会备案,在报送我会的申请材料时一并报送。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五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六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修订)第一部分基本要求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制
    2022-11-11
    55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基金字[2006]154号各基金管理公司、各基金托管银行:为增强基金管理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稳定经营和发展,增强基金份额持有人信心,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的规定,现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风险准备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每月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5%。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使用后余额低于基金资产净值1%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继续提取,直至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二、风险准备金用于赔偿因基金管理公司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技术故障、操作错误等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的损失,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用途。风险准备金不足以赔偿上述损失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使用其他自有财产进行赔
    2023-05-02
    331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期货统计月度报表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发字[1996]33号各期货交易所:为了及时掌握期货送1996年以前各年的有关数据,报表格式另附。(五)本报表制度自1996年3月第一周报送1996年1、2月报表起施行。(六)本报表制度目前主要通过传真的方式进行填报,待相应的计算机软件设计出后,每月报送磁盘。二、指标解释及填报要求:(一)交易所详细名称:按证监会核准的期货交易所全称填写,同时填写英文名称。(二)主要指标解释:1.成交量、成交金额、交割量、交割金额均按单边计算。2.成交量、交割量、持仓量单位均为“张”,并说明每张合约的实物量(如1张=××吨)。3.对于本期交割的品种,计算如下三个“交割率”:交割率Ⅰ=交割量/成交量交割率Ⅱ=交割量/最高持仓量交割率Ⅲ=交割金额/成交金额其中:成交量、成交金额是指从挂牌交易开始至交易结束期间的成交量、成交金额,最高持仓量是指从挂牌交易开始至交易结束
    2023-06-06
    256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发《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失效]
    各证券监管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根据《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证监会派出机构期货监管职责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0〕11号)的要求,现就颁发《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次颁发证书的范围是按照《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名单附后)。二、各派出机构负责本辖区期货从业人员证书的核发工作。本辖区期货从业人员包括如下范围:1.注册地在本辖区的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包括该公司驻外辖区营业部人员;2.注册地在本辖区的期货交易厅的从业人员;3.注册地在本辖区的期货交易所非经纪公司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4.注册地在本辖区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机构的从业人员;5.注册地在本辖区的期货投资咨询公司的从业人员。期货交易所的从业人员证书由交易所注册地派出机构代领。三、考试成绩自考试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部分已离开原单位而不能及时领取《期货
    2023-06-10
    327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券商股票质押贷款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质押向商业银行借款。《办法》规定,用作股票质押贷款的质押物,须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综合类证券公司自营的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和证券投资基金券;借款人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总公司;贷款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行、其它商业银行总行。借款人通过股票质押贷款所得资金的用途,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归口管理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办法》明确规定,申请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贷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有健全的内控机制,制定和实施了统一授信制度;有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经营和管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有专门的业务管理信息系
    2023-06-06
    415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西安市财政证券服务中心转制为证券经纪公司筹备方案的批复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机构字[2002]5号西安市财政证券服务中心:你中心《关于西安市财政证券服务中心转制为证券经纪公司的请示》(市财政券字[2001]第2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中心转制为证券经纪公司的筹建方案及你中心所属南大街营业部、高新开发区国债营业部、莲湖区太白路营业部、闫良区国债营业部转制为证券营业部的筹建方案。二、核准证券经纪公司的资本金为5300万元,资本金如有西安市财政证券服务中心的净资产折股,需提交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和有关部门的确认报告。根据国家关于财政国债中介机构清理整顿的规定,你中心不得再设立专门经营国债业务的营业机构。三、请你们接此批复后,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印发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14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要求,在三个月内完成证券经纪公司的筹建工作,落实出资单位,确保资本金足额到
    2023-06-06
    34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由股东共同拥有并承担公司财产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并按照股票的面值和股息进行分红。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金额平等,并可以依法... 更多>

    #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咨询
    •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有界定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4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有界定:一、依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2号)的规定,森林资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具有工商注册企业法人资格基本条件。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单位性质属事业单位,不具有工商注册企业法人资格的基本条件,不属于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范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22
      申请人在接到领取通知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行政许可文件且受理部门无法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则分几种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23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书面答复信访人。但是,信访人姓名(名称)、联系方式不清、虚假,或者明确要求不需要书面答复的除外。信访事项已经受理,信访人在办理期限内就同一信访事项提供新的事实理由,办理期限从信访工作机构收到新的事实理由之日起重新计算。对于重大、紧急,或者事实清楚、政策明确的信访事项,承办信访事项的有关部门应当从快办理。情况复杂的,承办信访事项的会内有关部门经分管会领导批准,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第四章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23
      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和解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当履行和解协议。
    • 经济仲裁委员会是国家行政机关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05
      经济仲裁委员会不是国家行政机关,是社会团体,是民间的独立裁决机构。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