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文号:证监发字[1994]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现将国家体改委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股转让的批复转发给你,希望认真落实。附件:《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转让问题的批复》(证监[1994]124号)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部已发函询问职工持股转让情况,答复如下:《公司法》施行前,根据我会《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设立的内部职工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股的转让仍按《内部职工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股管理规定》(改制〔1993〕114号)执行。向内部职工配股的公司,其职工股的转让仍按《向内部职工配股的补充规定》(体改生[1994]15号)执行。1、定向发行公司内部职工股的转让,依照《定向发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办理,即:,“内部职工持股的定向发行公司转变为社会发行公司,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内部职工持有的股份,自配股之日起三年后,方可上市转让。”2、社会募股公司向职工转让发行的股份,应当符合《社会募股公司向职工配股试点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即:,“分配给职工的股份,可以在公司股票上市半年后上市转让。但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约定的期限超过六个月的,以约定为准。”公司上市职工股和其他上市股份在配股转让方面不再区别对待,并将按照《公司分配股份转让办法》办理《公司法施行后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不能发行内部职工股》。国家根据《公司法》颁布职工内部持股新规定的,职工股票的发行和转让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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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由股东共同拥有并承担公司财产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并按照股票的面值和股息进行分红。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金额平等,并可以依法...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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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则?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11信访人直接向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内单位提出的信访事项,由接收单位自行办理。信访办转交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内单位办理的信访事项,办理期限自被转交单位信访工作机构接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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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行政复议办法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1申请人采取传真方式提出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依照《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补充提交申请材料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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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行政复议的规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12对于案件事实复杂、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同一认定事实提交的证据不一致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依照《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行政复议机构采用询问方式进行调查取证的,应当制作询问笔录,由被调查单位和人员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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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文处理办法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9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行文要遵守党政分开的原则。凡向党的机关行文,原则上应以党组织的名义;凡向行政部门行文,一律以行政名义。行政机关行文必要时可抄送党的机关。(二)职能部门除办公厅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即不得以“文件”的形式行文和审批下达本应由中国保监会审批下达的事项,但可以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向下级机构的相关部门行文,其工作上的联系和事务性的通知,可以采用“函”的形式行文。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