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强奸犯法吗,是否构成强奸罪?本文为您讲述一个求职遭同性强奸讼诉无门的案例。18岁临县男青年小锋(化名)太原求职遭遇同性“强奸”,当他希望通过法律制裁对方时,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难题:对于“男男强奸”问题,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该受到刑事处罚,法律上竟没有明确规定。
18岁临县男青年小锋(化名)太原求职遭遇同性“强奸”,当他希望通过法律制裁对方时,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难题:对于“男男强奸”问题,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该受到刑事处罚,法律上竟没有明确规定。为出心中的恶气,小锋伙同他人设局抢劫了强暴自己的男子。12月18日,因涉嫌犯抢劫罪,小锋被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求职遭同性恋“强奸”
小锋是山西临县人,今年9月,他来太原找工作,其间认识了男子小龙。“你要想挣钱,可以到迎泽大桥西南侧的公园里试试。”多次求职碰壁,小龙给小锋出了一个主意,至于什么工作,小龙没细说,“你去了,自然就知道了!”
10月中旬的一天,小锋来到该公园“求职”,不想却遭到同性恋骚扰,小锋愤愤离开公园。事发两天后,小锋在劳务市场求职时,一骑摩托车的男子主动上前“搭讪”。男子说,自己姓张,两天前曾在公园见过小锋,并说自己也认识小龙。
“他要请我吃饭,我当时身上也没钱,就同意了。”在前北屯村一小饭店内,张某好吃好喝款待小锋。架不住张某的连续敬酒,4瓶啤酒下肚后,不胜酒力的小锋被男子拉着开了房。“我当时喝醉了,倒头就睡着了,凌晨两三点,我感觉肛门疼……”小锋说自己疼醒后,发现张某正在鸡奸自己。
小锋吓坏了,大叫一声推开张某。当晚,小锋再没敢合眼,静坐到天亮后离开旅馆。
设局抢劫报复
“我问过懂法律的朋友,也上网查过,法律上对我这种受害人没有什么说法!”遭到同性强奸后,一肚子气的小锋连案都没有报,决定通过自己的力量来报复张某的强奸。
之后,小锋将自己遭受强奸告诉了朋友秦德祥,说要抢劫张某,让其破点财受点教训,秦德祥随后叫来朋友郭志伟和吕旭东帮忙。
10月29日,小锋与张某电话联系后,相约在后王村小锋的暂住处见面。当晚10时许,张某如约而至,他哪里想到,在屋里等他的不只是小锋。在小锋的指挥下,张某被按在床上,挨了一顿暴打。
随后,秦德祥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宽胶带,将张某封了嘴并把手脚绑住,抢走其身上的6000元现金、一部手机、一部数码相机和一枚金戒指。随后,四人锁上房门跑了。
案发后,小锋与郭志伟相继落网,另外两人在逃。
同性“强奸”的法律盲点
“我知道抢劫别人是犯法,但为什么张某性侵犯我,却什么事也没有!”记者从检察机关得知,因案发后小锋没有报案,并且我国刑法对“男男强奸”尚无明确法律规定,“因此,在本案中,没有追究张某的法律责任。”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六十条流氓罪中规定的“其他流氓活动”,包含了鸡奸行为。但1997年《刑法》将流氓罪分解为四个新罪名,并取消了原流氓罪的法条。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对1997年《刑法》生效后发生的鸡奸行为,就不能再以犯罪论处。
“男男强奸,是法律上的盲点!”三晋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说,《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所以说强奸的主体对象必须是妇女,鸡奸不属于强奸罪。至于鸡奸的处罚,我国法律找不到有关规定,受害者受到侵害后,无法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只能得到一些民事赔偿。
“目前,外省的全国人大代表曾建议在《刑法》中增加‘同性性侵害罪’,并处以与强奸罪相同的司法量刑;或者通过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把强奸罪的外延扩大到同性性侵害行为,为制裁和震慑同性性侵害提供法律依据。”张律师说。
-
男生遭同性强奸小便失禁
378人看过
-
性别歧视:男性是否曾遭受强奸?
387人看过
-
男性遭强奸是否应该判刑?
292人看过
-
女性遭遇强奸怎么搜集证据
491人看过
-
法律无条款认定同性强奸
106人看过
-
女童遭叔强奸却无知迟到的性侵宣传培训
342人看过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
九月份遭遇强奸,,求助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2建议及时报警,由司法机关依法提起刑事诉讼追究其刑事责任,你可以受害人身份参与诉讼,委托律师代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对方在承担刑事犯罪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需要律师帮助可以与我联系,常年专业办理各类刑事业务。
-
同性强奸是强奸罪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2同性强奸是不构成强奸罪的,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同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法律上述空白。同性强奸,一般以侮辱罪、故意伤害罪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论处。还有,1997年《刑法》规定有猥亵儿童罪,但儿童是指14周岁以下,也就是说,一旦同性性侵犯的对象是14周岁以上的男子,在《刑法》规定中就不能适用。而目前的实际情形是,男子特别是成年男子遭受同性猥亵、强奸,在《刑法》上没有明确规
-
酒后被性侵但是未遭到强奸怎么办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0酒后被性侵,但是未遭到强奸,属于法律规定的猥亵,当事人可以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至于取证,是公安机关的事,报案后,公安机关会收集证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
为什么同性强奸不够成强奸罪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
女性遭人胁迫反抗性行为,是怎么构成强奸罪?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31在如何构成强奸罪方面有主观方面也有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 则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违背妇女意志,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 主观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