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哪些内容规定了法官回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20:25:26 299 人看过

我国《行政诉讼法》对当事人申请法官进行回避的相关规定包括:如果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依法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如果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的,也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一、刑诉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对回避如何规定

对回避的规定如下: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在下列情况下,以上人员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二、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有什么

1、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每个当事人都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其进行诉讼2、申请回避。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更换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3、收集、提供证据。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人民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是真实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4、进行辩论。在法庭上,当事人有权陈述自己的意见,论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和主张,同时也可以通过书面方式行使这一权利5、申请调解。原告起诉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用调解方式审理民事案件,解决民事纠纷。

三、公诉案件被害人的权利包含哪些

公诉案件被害人的权利包含:

1、申请回避权,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与本案当事人有别的关系的,可能影响案件的公平处理;

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3、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规定了受害人的权利;

4、举报、控告权;

5、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陈述意见的权利;

6、对不起诉的决定提出上诉和起诉的权利;

7、平等参加审判的权利;

8、提交公诉机关抗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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