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去哪些部门备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08:23:09 178 人看过

一、建筑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去哪些部门备案

关于工程备案,可以前往建设局业务收文窗口直接办理。凭备案受理回执领取办理结果。根据国务院发改委发文,地方制定相应的办法执行的。各个阶段有各个阶段的备案要求。在需要办理时,到城建或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领取表格,一项项按要求提供资料即可。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有哪些

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过期延期审批程序

1、市建设局办事大厅一号窗口收验材料。

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延期申请,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材料(或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延期申请,当场制作《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

2、自收到之日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建设局签发加盖东莞市建设局印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准予延续决定书》。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或者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延期的,制作《不予延续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发送当事人。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注:申请单位对项目登记的办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省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1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相关文章
  • 施工单位开工前期资料要哪些
    施工单位开工前期资料需要做以下准备: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注册号;2、国家企业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书;3、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4、企业法人代码书;5、质量体系认证书;6、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资质证书;7、工程预标书、工程中标价明细表;8、工程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及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9、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表及上岗证复印件;10、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复核记录;1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与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2、建设工程开工报告。一、施工单位开工前期的重要性施工准备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为拟建工程的施工建立必要的技术和物质条件,统筹安排施工力量和施工现场。施工准备工作也是施工企业搞好目标管理,推行技术经济承包的重要依据,同时施工准备工作还是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因此认真地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对于发挥企业优势、合理供应资源、加快施工速度、提高工程
    2023-04-06
    100人看过
  • 建筑施工前要做好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这是工程施工中必须遵守的纲领性文件。它包括工程概况、计划安排、施工方法、主要机械设施、建筑材料、劳动组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其中应有详细施工平面图。在图上要标明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仓库、加工车间、各种管道、大型设备、临时建筑的位置,已经确定的位置,不得随意改动。小的工程也可以编制施工方案。无论是施工组织设计,还是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一章。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相据工程的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提出具仲要求。对于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拆)模板、招(拆)脚手架、安装、拆除龙门架(并字架)、塔吊等等都应编制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2)施工现场要做到三通一千。即运输道路通、临时用电线路通。上下水管道通、施工场地平整。
    2023-04-24
    369人看过
  • 办理工程资质备案去哪个部门
    工程备案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分包合同备案流程:1、首先由总承包方向市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2、再由总承包方递交已备案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全部分包合同文本、分包交易登记表等资料;3、工作人员根据资料受理并审核总承包方的资质,审核通过的,予以备案登记。一、装修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装修工程的承包方式有:总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分包等。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二、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分包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一、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没有约定又没有经过建筑单位同意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分或者全部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二、施工总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三、分包单位再次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分
    2023-03-01
    429人看过
  • 建筑工程单位可不可以中止施工
    建筑工程单位可以中止施工,但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一、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及程序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具体如下:1、依法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并且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工程开工具备的条件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章;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
    2023-02-17
    420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是否需要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等级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一、工程挂靠认定标准有什么?工程挂靠认定的标准如下:1、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2、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3、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二、包工程要办理什么条件包工程需要的条件包括:1、有法人资格,和相关的资质证书;2、有与开展
    2023-03-31
    192人看过
  • 建筑工程开始施工要具备什么手续
    一、建筑工程开始施工要具备什么手续(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二、什么是施工许可证(一)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三、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一)申请人向有关单位提出办理申请;(二)施工许可证办理需提交的资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
    2023-06-16
    299人看过
  •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什么措施
    1、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比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种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2、建设单位应当想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采取措施加以保护。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震动度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不用年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
    2023-04-07
    363人看过
  • 劳动用工备案去哪个部门
    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登记或者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用工备案管理部门进行初次备案。备案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他用人单位依法成立取得的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名册、劳动合同样本;另外还有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用户开户申请表和用人单位登记表和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一、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方式首先,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其次,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
    2023-03-16
    257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建筑施工人员有哪些责任
    发包人在建筑工程合同中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提供设计依据资料;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进行外部协调工作;建设工程竣工后组织验收;保护设计人的知识产权;支付价款,接收工程。一、发包人最主要的义务是什么发包人最主要的义务有:1.不得违法发包的义务。发包人可以与一个总承包人订立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几个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但却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2.提供必要条件的义务。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为承包人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3.及时验收的义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二、施工合同没有价款能否成立施工合同没有价款不成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期、中间交接工程开
    2023-04-11
    151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都有哪些具体施工工作
    一、建筑工程施工都有哪些具体施工工作1、地基与基础2、主体结构3、建筑装饰装修4、建筑屋面5、建筑给排水、排水及采暖6、建筑电气7、智能建筑8、通风与空调9、电梯。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合同、信息的管理以及与施工相关的组织与协调等。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三、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1)知识要求1)具备高等教育所必须的外语、数学及文化知识;2)具备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的基本知识;3)具备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的基础知识;4)初步掌握建筑工程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5)熟悉工程监理及法规等相关知识。(2)技能要求。1)具有很强的工程识图能力,能阅读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给排水工程图等工程图样,会绘制草图,能运用计算机绘图;2)能编制施工计划,对施工过
    2023-06-16
    474人看过
  • 水利工程完工备案哪个部门
    一、水利工程完工备案哪个部门应该到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去备案,首先工程应经质检站监督竣工验收完成,并对验收整改问题整改完成,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7、《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二、工程的安全资料有哪些内容吗?1、施工安全管理资料。施工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包括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及检测机构的相关资质证书;项目管理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各级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安全检查记录等等。2、文明施工资料。文明施工资料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围挡施工方案、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023-06-07
    329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随着经济发和施工技术进步,自改革开放以来,又涌现了大量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体工程和具有综合使用功能的综合性建筑物,几万平方米的建筑物比比皆是,十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也不少。这些建筑物的施工周期一般较长,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诸如后期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停缓建,已建成可使用部分需投入使用,以发挥投资效益等;投资者为追求最大的投资效益,在建设期间,需要将其中一部分提前建成使用;规模特别大的工程,一次性验收也不方便等等。因此,原标准整体划分一个单位工程验收已不适应当前的情况,故本标准规定,可将此类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同时,随着生产、工作、生活条件要求的提高,建筑物的内部设施也越来越多样化;建筑物相同部位的设计也呈多样化;新型材料大量涌现;加之施工工艺和技术的发展,使分项工程越来越多,因此,按建筑物的主要部位和专业来划分分部工程已不适应要求,故本标准提出在分部工程中,按相近工作内容和系统划分
    2023-03-31
    496人看过
  • 工程部土建工程质量有哪些部门?
    一、工程部土建工程质量有哪些部门?建筑工程职能部门一般设置有: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计划财务部、物资设备部、办公室、试验室等等。二、各部门的职责及工作范围如下:1、工程技术部:(1)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标准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2)组织施工调查,审核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及现场核对,组织编制项目及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项目的工程测量。(3)参加技术交底和有关签定会议,提出合理的施工方案、审查工程开工报告。(4)根据变更设计程序和分工,审查处理有关设计变更事宜。并报请有关部门。(5)按设计文件及施工计划向物资设备部门提供所需的材料设备清单,并督促按时间数量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6)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推进科技进步。(7)、组织实施工程实验及现场计量工作。(8)组织竣工文件编制、归档、移交,组织工程项目技术人员编写施工
    2023-06-04
    333人看过
  • 撤销备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吗?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后可以撤销,但是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民法典中如何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
    2023-03-09
    154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各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验收合格,... 更多>

    #工程施工
    相关咨询
    • 建筑质量的开庭前施工单位要准备哪些资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1
      案件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准备相应证据,可以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或委托律师办理。
    •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由建设单位备案还是施工单位备案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5
      建筑工程签订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1.合同主体应适格。对通过市场跟踪所选择的,应核查其资质证书、企业资信、注册资本等工商登记信息,并核查其使用的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及验明其是否具有主体资质、权利能力、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应公平合法。合同文件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将导致或者合同内部分相关条款的无效。3.合同用辞应规范。合同用辞应表述准确,同样用辞的涵义应相互一致,不能存在
    • 施工单位应当向哪些部门提出施工作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30
      进行下列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二)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一百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三)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二百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五百米地域范围
    • 施工单位有哪些规定建筑单位应当承担施工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31
      施工单位在施工工程交付后承担赔偿责任有两种情况: 1、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承包人原因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保修不及时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可以不建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01
      可以。 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