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期限结束后何时进行判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30 22:53:19 60 人看过

从拘留到判决的时间不是固定不变的。调查的期限差别很大。即使在侦查完毕移送起诉后,审判期限也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侦查羁押期不能超过两个月。如果有法律原因,可以延长拘留时间。有法律原因的,可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保管期限可以重新计算:1、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其他重大犯罪的,从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羁押期限;2、犯罪嫌疑人不说出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从发现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调查取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根据罪犯报案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羁押侦查期间。

法院羁押期限最长是多长时间

一、法院羁押期限最长是多长时间

1、法院羁押期限最长是3个月。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一般是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必须得由法院批准。案件侦察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不能按时结案的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延长时间。重大案件因为情况复杂也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羁押的条件包括哪些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23: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羁押期限满后才能进行判刑吗能减刑吗
    不是羁押期限满后才能进行判刑。羁押期未满也可以进行判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根据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一、上海取保候审一般多长时间一般取保候审的案件最迟需12个月时间能结案,至于办案期限需要和办案机关联系,看侦查进度。简单的2个月左右,取保候审最长1年。如果超过一年还未结案的检察院就要向上级部门申请继续侦查,延长取保候审的时限,但是比较严格。因此检察院一般会在12个月内给出判决结果。相关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有最长时间的限制,即对犯
    2023-03-06
    260人看过
  • 羁押后判决了刑期如何折算?
    羁押后判决了刑期折算情形如下:《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一、羁押的期限如何计算?(一)一般羁押期限一般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二)特殊羁押期限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
    2023-03-26
    404人看过
  • 刑事案件羁押多久后必须进行判决?
    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羁押多长时间就必须要判刑。在一些普通的刑事案件中,必须要先后经过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后,才能最终将案件全部终结,还需要由法院进行判决后送到相关机构再开始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羁押犯人判刑会通知家属吗会。羁押一般情况下会,判决不用通知家属。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判决书会送达到当事人、公诉机关、代理人,而不会通知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
    2023-06-30
    366人看过
  • 羁押判决后不执行有失效期吗
    嫌疑人被羁押后,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会在一定的时间内移送到相应机关执行刑罚,所以不会存在不执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失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一、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具体如下:1、对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
    2023-02-24
    247人看过
  • 羁押判决后不执行有失效期吗
    一、羁押判决后不执行有失效期吗嫌疑人被羁押后,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会在一定的时间内移送到相应机关执行刑罚,所以不会存在不执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失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二、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具体如下:1、对犯罪嫌疑人及
    2023-04-18
    464人看过
  • 羁押期限满后才判刑吗?
    不是一定要羁押期限满后才判刑。刑事案件并非羁押期满后才能宣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羁押又称拘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一、刑事案件最快多长时间开庭一般的刑事案件,从检察院批捕到法院开庭需要五个月时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2023-04-05
    225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羁押期会提前结束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2
      羁押期一般不会提前结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 羁押期会提前结束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2
      羁押期一般不会提前结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 羁押期可以提前结束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05
      一般来说,这是不可能的。逮捕后的调查拘留期满的,应当根据情况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保释候审或者监督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释放、终止保释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有权要求终止强制措施。
    • 羁押期会不会提前结束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5
      羁押期一般不会提前结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 羁押期间会提前结束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01
      一般是不会的。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期满的,应该视情况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护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