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要带的资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8:57:58 439 人看过

签劳动合同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约定等。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一、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劳动者应了解单位基本情况;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应标注清楚;关于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约定;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二、劳动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动合同签订除了具备双方的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外,还需注意:(1)用人单位不得扣留劳动者身份证。(2)要写清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以及是否同意单位根据经营需要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3)劳动报酬要写清楚约定的金额,避免口头约定或与约定的金额不符。(4)若未收到公司的员工手册等管理制度,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而不是直接在劳动合同上写明收到了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并表示服从。(5)劳动合同签字、盖章后,劳动者本人要保管一份。

三、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的说明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是:注意合同内容是否具备双方的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另外,劳动合同签字、盖章后,劳动者本人要保管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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