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
2001年1月5日7时40分左右,来宾市泡水煤田壮大煤矿2号井主井发生重大透水事故,在井下作业的22名民工除1人逃生外,其余21人全部遇难。直接经济损失约80万元。
壮大煤矿2号井位于来宾市三五乡大桥村泡水屯以西约600米处的原市办泡水煤矿的深部煤田范围。原泡水煤矿于1993年6月因井下涌水量大和电力不正常等原因而停产,深部煤田尚未开采。
1996年10月,来宾市壮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市地矿局提出申请开采泡水煤矿深部井田的要求。经市地矿局审批,办理了采矿许可证。2001年1月5日零时许,上夜班的22名民工开始下井作业,其中带班员1人、电工1人、炮工2人、采掘工:18人,当班共安排了3个掘进工作面,其中一个工作面为主井筒延伸掘进,一个工作面为往北开平巷(平面)掘进,另一个工作面为往下山掘进作水仓。凌晨4时左右,平台北巷放过一次炮。凌晨5时40分左右,井下作业人员发现下山水仓有一些水涌出来,采掘工李佑牛即叫工友唐友国上井口叫矿长,唐友国说:“我在这里有什么情况懂得处理,你不会处理,还是你上去吧。”李佑牛听后即上井到矿部找到矿长罗伟功说:“3号井(即2号井主井)当头底板已有漏水现象,请你们赶快去检查处理。”罗伟功听完汇报后即同分管机电的副矿长罗忠德下井检查。他们两人下到井底见巷道顶板确有滴水现象时,矿长罗伟功说要立即安装水泵抽水。他检查了一下水管,因发现水管已漏水,便叫罗忠德上井口拿新水管下井来换。炮工兰庆安在罗忠德走后约10分钟,即7时40分左右,突然听到“轰”的一声巨响,预感到是透水了,就往外井筒出U方向跑。跑了约10米远,水便将他冲到铁轨处,他就紧紧地抓住铁轨不放。这时,整个班组的人都看不到了,兰庆安认为是大水把他们冲走了。后来水反涌出来的时候,兰庆安才敢放开铁轨,水又把他往井口推了50米左右才停下来。兰庆安慢慢地爬出水面后就昏倒了。发生透水时,上井取水管的罗忠德刚走到井口,感觉到有一股风从井下吹上来,紧接着井下铃声连响不断,预感到井下出事了,便转身走往井下看。副矿长罗云带着电工黄长明、罗成和瓦斯员罗成章也跟着往下走。大约走了200多米,发现井下水已涨上来50多米。当走到水面时,发现水面旁边躺着一个人,全身湿漉漉的,头部和脸部已不同程度受伤。他们便把伤者抬上井口并送医院抢救。这个人便是兰庆安,惟一未被“泡水”的幸存者。
二、事故原因
“2001.1.5”重大透水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部门在抢救的同时对井下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发现2号井主井筒315米处,即距井下平台1.6米处的巷道顶部已垮落,且尚有一股约为每小时30立方米的水仍在不停地往下喷射。经过现场勘查,除发现2号主井筒315米处的那股喷水外,还发现井底平台下山临时水仓9米处的巷道北侧底板有—一个长约1.1米、宽约0.88米的窟窿,且尚有一股约每小时150立方米的水柱不停地涌出。该处底板中为—大溶洞,而且溶洞的含水量很大,补给水源充足,含水层水位高,压力大,连通性广,为主要透水点。事故发生前的4时左右,井下作业人员在平台北巷放过炮,但3小时40分后发生透水则是在下山的临时水仓,虽然不排除平台北巷的放炮对透水的发生有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放炮地点与透水点之间有一定的距离,而且透水又是发生在放炮了3个多小时之后,因此,这次透水事故有着很大的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是由于2号副井积水上涨并通过岩层裂隙与溶洞相通,使溶洞内水压不断增大,最终击穿溶洞与2号井主井井底水仓之间的隔离岩层而导致透水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
壮大煤矿矿长在接到报告下井查看并发现有透水预兆后,采取措施不当,不但没有及时撤人,反而违章指挥工人冒险安装排水设备抢险;壮大煤矿违反“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规定,没能及时发现水仓附近的溶洞;壮大煤矿对矿区内存在的水文地质情况复杂、溶洞发育的水患认识不足。
最后认定:这是一起因对水患认识不足、违章冒险作业而引发溶洞透水的重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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