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股权变更遭严限合资寿险双牌照有望解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7:01:47 99 人看过

保监会日前发布公告,就《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去年3月对外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本次征求意见稿对保险公司股东变更作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同时放松了对外资参股同类保险公司的有关限制。

《办法》草案旨在规范中资保险公司的股权管理。其中,在有关股权变更的规定方面,保险公司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以上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而去年的征求意见稿,只是要求保险公司变更持有公司股权10%以上的股东时需报中国保监会批准。这意味着保监会将对保险公司股权变更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管,避免保险公司频繁更换股东影响经营稳定。

在禁止投资人用银行贷款投资入股保险公司、适当放宽投资入股条件并坚持优化治理结构、避免同业竞争等问题上,本次征求意见稿与去年征求意见稿保持了一致态度。保险公司的股东应当用货币出资,不得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应当以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向保险公司投资,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向保险公司投资。

此外,美国大都会集团所入股的中美大都会、联泰大都会两家保险公司,以及ING集团入股的太平洋安泰人寿、首创安泰人寿遇到的双牌照尴尬处境有待尽快加以解决。根据投资入股的要求:两个以上的保险公司受同一机构控制或者相互之间存在控制关系的,不得经营存在利益冲突或者竞争关系的同类保险业务。

一、保险保障基金的用途

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按照下列规则对非人寿保险合同的保单持有人提供救济:

(一)保单持有人的损失在人民币5万元以内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予以全额救济;

(二)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对其损失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济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90%;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对其损失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济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80%。

前款所称保单持有人的损失,是指保单持有人的保单利益与其从清算财产中获得的清偿金额之间的差额。

人寿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必须转让给其他人寿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人寿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中国保监会指定人寿保险公司接收。

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济:

(一)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济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二)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济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

保单受让公司应当根据前款标准核算转让后保单持有人的保单利益,并据此与保单持有人修订人寿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的,保单持有人在清算结束前可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由保险保障基金向保单持有人支付救济款,保单持有人将其对保险公司的债权让渡给保险保障基金。

清算结束后,保险保障基金获得的清偿金额多于支付的救济款的,保险保障基金应当将差额部分返还给保单持有人。

在保险业面临重大危机,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情形下,中国保监会可以动用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公司的下列业务不属于保险保障基金的救济范围:

(一)保险公司在境外直接承保的业务和从境外分入的业务;

(二)保险公司的政策性保险业务;

(三)中国保监会认定不属于保险保障基金救济范围的其他保险业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3: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公司相关文章
  • 寿险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吗
    寿险被保险人不可以变更。通常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受益人是可以变更的,而被保险人只可以变更个人信息,比如住址、电话等,不能变更为其他人。一、保险公司定损后钱打给谁保险公司理赔款一般是打给受益人的,如果是车险的话,则一般会直接打给修理厂,或者车主也可以申请将理赔款打到自己的账上。保险受益人可以在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发生合同约定事故后,享受保险金理赔请求权的人,一般来说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但也可以选择将受益人填写为其他人员,比如亲朋好友,需要注意的是,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一般不能填写被保险人,而是要选择除了被保险人之外的其他人。二、霸王条款的合同签字了怎么办?霸王条款的合同签字了也是可以认定为无效的。法律规定属于霸王条款的内容有:保险合同中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条款;保险合同中免除或减轻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法律其他规定等。三、人寿保
    2023-06-24
    181人看过
  •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易人身保险条款
    **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易人身保险条款保险合同构成第一条简易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投保条件第二条凡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或单位可作为投保人,向**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第三条保险人对本保险单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保险人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保险期间第四条本保险的保险期间有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三十年五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但以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为限。保险责任第五条本保险合同
    2023-05-05
    134人看过
  • 唐某某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
    当事人:法官:文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原审原告)唐某某。委托代理人李友庆,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于大江,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石某某,该分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刘甲,该公司员工。委托代理人王某某,该公司员工。上诉人唐某某因与被上诉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10)静民二(商)初字第35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委托代理人于大江、被上诉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委托代理人刘甲、王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一、2009年1月4日,唐某某向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投保保险,双方于2009年1月7日签订编号为P020
    2023-06-07
    320人看过
  • 限制保险公司合同解除权
    浙江保监局相关人士26日解读说,针对目前保险公司宽进严出的经营模式下理赔纠纷频发的现状,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增设了不可抗辩条款和禁止反言制度。据介绍,借鉴国际惯例,新《保险法》增加了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公司因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享有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一规定意味着,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成立2年以后,不能再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等理由解除保险合同拒绝赔偿。同时,新《保险法》还借鉴了英美法系的禁止反言制度,明确规定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新法引入这一制度主要是针对保险实践中存在的两种情形:一是投保人已向保险营销员进行如实告
    2023-06-09
    304人看过
  • 保险公司5%以上股权变更要报批
    中国保监会7日发布公告,再次就《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去年3月对外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本次征求意见稿对保险公司更换股东行为作了更为严格的规定。本次《办法》草案分总则、投资入股、股权变更、材料申报、附则五个部分,旨在规范中资保险公司(指外资股比不超过25%的保险公司)的股权管理。其中,在有关股权变更的规定方面,本次征求意见稿提出,保险公司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以上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而去年的征求意见稿,只是要求保险公司变更持有公司股权10%以上的股东时需报中国保监会批准。这意味着新一轮征求意见稿拟对保险公司股权变更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管,避免保险公司频繁更换股东影响经营稳定。本次《办法》草案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股东应当用货币出资,不得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保险公司股东的
    2023-04-23
    416人看过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诉贾某庞某保险合同纠纷案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民(3)合终字第80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02号。法定代表人:刘*基,系经理。委托代理人:纪*成,系该公司法律顾问。委托代理人:马*荣,系该公司理赔科科长。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贾*忠,男,1970年4月19日出生,汉族,系新民市环保局干部,住新民市环保局家属楼。委托代理人:周*旭,系**高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庞*荣,女,1970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系新民市**保险公司业务员,住址新民市环保局家属楼委托代理人:周*旭,系**高义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贾*忠、庞*荣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2004)新民合初字第2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4年12月2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
    2023-06-12
    315人看过
  • 保险合同变更后要交给保险公司吗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保险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双方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凭证,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证据,保险合同到期后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不需要交还给保险公司。一、保险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协商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实事求是有诚意的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两种方法。自行和解即没有第三者介入,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由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从中调停,促使双方
    2023-03-18
    137人看过
  • 保险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审批
    项目:保险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审批受理机关:中国保监会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申请人:保险公司申报材料:1、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2、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3、新增或退出股东的名称、组织形式、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情况介绍、拟出资增(减)金额及其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连续3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4、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股权结构;5、验资报告和股东出资或减资证明;6、如需变更公司章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报送修改的公司章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材料;7、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审查原则及标准:1、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司股东条件及持股比例应当符合有关规定。2、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后的公司业务经营范围和偿付能力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审查期限:中国保监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
    2023-04-23
    207人看过
  • 公司营业执照股东有权变更吗?
    一、公司营业执照股东有权变更吗?股东是没有变更公司营业执照的权利的,营业执照上只有法人的信息,并没有全部股东的信息。营业执照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2019年3月1日起,全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新版营业执照将印制国徽、边框、标题(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登记机关公章、年月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等内容,打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号码、记载事项名称及内容、二维码等内容,其中副本照面加打年报提示语。二、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区别1、根据法律规定,营业执照是法律主体进行市场交易主体资格的法定证明,目前有法人类营业执照、个人
    2023-05-02
    300人看过
  • 股权变更风险有哪些
    一、合同签定中的风险合同签定中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合同主体瑕疵,股权瑕疵和程序瑕疵。主体瑕疵:错误地与目标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而不是与目标公司的股东签订,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有些股东不能任意转让股份,如《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同时,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得违反这些规定。股权
    2023-04-27
    328人看过
  • 保险双方能否协议变更保险合同
    保险双方能够协议变更保险合同。要变更保险合同的,需要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一、离婚后可以变更保险受益人吗?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又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这种情况是可以变更受益人的,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当被保险人死亡时,由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确认索赔后直接把保险金给付给受益人。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建议大家,夫妻离婚后应当将原为配偶的受益人资格取消,或者变更为其他亲属。否则,即使离婚了的原配偶仍有权享受保险赔偿金。二、责任险给付保险金公司
    2023-02-28
    73人看过
  • 交强险合同未变更保险公司责任有什么
    车辆所有权转移应办理交强险合同的变更手续,是车辆所有人的法定义务。一、车牌号过户新政策按照交规规定,车牌是不能过户的,二手车交易就是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在办理转移时按规定必须收回原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并重新核发号牌。对于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二、车子不过户私下写份转让协议有效吗机动车不过户私下写份转让协议是有效的,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已经发生改变,但是未经办理过户登记的,容易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根据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三、交强险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在二手车买卖中,由于驾驶人不同,因此风险也不同,
    2023-03-02
    218人看过
  • 太平洋保险公司团体人寿保险合同
    **洋保险公司团体人寿保险合同团体人寿保险投保单序号:__________投保单位名称: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发工资日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厂休日____________投保人数在册人员总计人参加保险投保单位盖单保险金额每人投保份,满期时保险金额元。保险费每人每月交费元。保险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参加保险人员名单详见后附“被保险人名单”保险单号码:单位代号主管:复核:签单:投保日期年月日经办人:团体人寿保险单贰拾年期-----★-----投保单位名称单位代号地址投保人数在册人员总计人。参加保险人员名单
    2023-05-05
    441人看过
  • 冯跃顺诉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合同案
    裁判要旨:《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本案为与该条款规定顺序相反的情况,即被保险人得到第三者的赔偿后请求给付保险金。此种情况下,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险人不承担理赔责任,则被保险人仍可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一、首部(一)裁判文书字号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05)和民三初字第1592号民事判决书(二)案由:保险合同(三)诉讼双方原告:冯跃顺,男,37岁,天津市网通公司职员,住天津市河西区。被告: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住所地天津市和平区。(四)审级:一审(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审判机关: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向林;代理审判员:侯振华;人民陪审员:张玲。(六)审
    2023-05-05
    40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公司是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及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公司法人,通过收取保费针对不同业务范围对不同群体提供保险保障业务的实体公司。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能便是分散被保险人风险,给予经济补偿,同时通过收取保险费进行相关营利。... 更多>

    #保险公司
    相关咨询
    • 中国人保灵寿保险公司会变更怎么回事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06
      1、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 2、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3、税务变更。 4、银行变更: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 公司挂牌公告期间股权变更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08
      (一)股权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
    • 保险双方能否协议变更保险合同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10
      保险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由此可见,在保险关系存续期间,随着投保人和保险人主观和客观情况的变化,双方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对保险险别、保险期限、保险责任等内容做出相应变更,即投保人及时向保险人告知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然后
    • 如何防范股东变更风险公司变更股东风险大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
      公司股东变更风险防范可以注意下面几个方面: 1、及时有效地督促公司履行变更的义务; 2、股权转让方如实告之义务及承担的责任写入合同; 3、谈判成果的预先约定,减少缔约过失责任的风险; 4、协议履行要有保证,保留中途解约权; 5、股权交割前的负债风险承担责任约定; 6、监督协议的履行,在发生违约时及时救济。 《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
    • 如何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保险合同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1
      保险人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双方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须经保险人同意,这样会出现保险人故意或是无意拖延的情况,为求实际便利和保险关系的确定,有些国家规定在一定情况下,如仅限在财产保险合同中,经一定期间如保险人并无反对之意即视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