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伤残待遇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08:26:30 263 人看过

一、白银伤残待遇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等级的: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25个月本人工资三级伤残23个月本人工资,四级伤残21个月本人工资,五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16个月本人工资,七级伤残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7个月本人工资。

2、一至四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助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白银伤残待遇申领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选)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节选)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六十八条:业务部门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三、白银伤残待遇申领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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