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伤亡事故发生后应采取什么紧急处理措施
1.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2.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
3.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5.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6.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二、职工工伤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职工工伤认定标准的规定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职工患职业病的;
(五)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哪些情况不认定为工伤
以下情况不认定为工伤:
1.故意犯罪;
职工故意犯罪造成自身伤亡,应由职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自残是指行为人伤害自己的身体并造成伤害结果的行为。自杀是指行为人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社保专家表示,自残或者自杀,其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伤害自己,而非为工作,因此而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n(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n(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n(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n(四)患职业病的;\n(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n(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谁应当采取紧急措施?
144人看过
-
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的紧急措施是什么
481人看过
-
应对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245人看过
-
应该采取何种措施处理工伤事故
250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注意哪些紧急救援措施
166人看过
-
两船发生碰撞后,应采取哪些应急措施?
389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当采取哪些紧急处理措施?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2铁路交通事故是指铁路机车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产生的交通事故。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为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尽量按照以下应急办法处理:1、列车运行中突发剧烈冲击、晃动,旅客应立即蹲下,紧紧抓住列车固定物,保护好头部,不要盲目跳车;列车脱轨、颠覆
-
发生工伤事故后,安全生产应采取哪些处理措施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19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
-
发生了涉及第三方人伤事故的交通事故,应该采取哪些紧急处理措施?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4发生了涉及第三方人伤事故后,首先不要慌张,先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积极抢救伤者,同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向交警部门报案,请交通民警裁定事故责任和对伤者的损失赔偿进行调解。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是按照保险条款中约定履行及时报案义务,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赔偿的具体事宜。因此,两个报案是非常重要的。在处理第三方人伤事故的过程中,建议经常与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进行联络,将事故的进展情况
-
突发交通事故发生后,该如何采取哪些紧急处置措施,并依法提供措施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5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
-
适用紧急状态期采取的紧急措施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30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或者社会秩序构成重大威胁,采取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不能消除或者有效控制、减轻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紧急状态期间采取的非常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