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合同的不可抗辩条款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09:11:34 400 人看过

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其基本内容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为两年)之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自始无效。在保险合同中列入不可抗争条款,是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限制保险人权利的一项措施。

一、购买保险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1、保险利益原则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有四个成立条件:合法的利益、经济有价的利益、确定的利益、有利害关系的利益。

2、近因原则

近因是指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用以确定保险赔偿责任。

3、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得到的赔偿正好填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额范围内的损失。实际运用过程中,应当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额为限,以保险利益为限。

损失补偿原则有三个派生原则,即重复保险分摊原则,代为追偿原则,委付原则。在重复保险的条件下,为了避免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获得超额赔偿,因此采用顺序、限责和分摊等原则。代位求偿是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以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行使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法第60、61、条就有关情况作了详细规定。委付是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推定全损时,将保险标的物的一切权利连同义务移转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

4、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是指诚实、守信。保险合同就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基础上的一种射幸合同,保险法第5条规定,保险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它主要通过保险合同双方的诚信义务来体现,具体包括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义务及保证义务,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及弃权和禁止反言义务。保险法第16条,17条作了详细规定。

二、保险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外,还有其自身的特点。

第一,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或者说是一种机会合同。这种合同的效果在订立合同时是不确定的。这是因为,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是以缴付保险费为代价,得到一个将来获得补偿的机会,而保险人则以对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失给予补偿为条件,换取一种无偿收取保险费的可能。付出代价的当事人最终可能是一本万利,也可能是一无所获。当然,保险合同为射幸合同,是就单个具体的保险合同来说的,如果从总体上看,保险费与赔偿金额的关系是依据概率计算出来的,保险人所负的赔偿责任与被保险人所获得的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权利,都是肯定的。

第二,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这种合同在订立时,由一方提出合同的内容,而另一方只能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选择。保险合同的格式和主要条款是由保险人或保险人的团体或政府主管部门决定的,在此基础上,每一个保险人还可以再根据自身承保能力确定承保的条件,规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也就是规定每一条款的具体内容。投保人只需作同意与否的决定,也就是要么接受保险人提出的条件,要么不签订合同。保险合同的这一特征的形成是随着保险业务的迅速发展,要求订立保险合同的手续尽量简化,方便保险人和投保人;同时又要求加强对保险合同的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

第三,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是否予以承保以及保险费率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保人向保险人提供的情况,这些情况主要包括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等。保险人往往是在投保人提供的有关情况及资料的基础上,再进行必要的实地调查,然后才决定是否承保,并进一步确定保险费率。所以,保险合同所具有的诚信程度应当比一般合同要求得更高,是最大诚信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都必须讲究诚实信用,不容许有欺诈、蒙骗行为。

第四,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保险合同的有偿性区别于一般等价有偿,保险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享有的权利,是以付出一定代价为条件的。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以取得保险人承诺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承担相应的补偿或给付责任。而保险人通过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获取相应合理的报酬。

第五,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这种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又相互负有义务。在保险合同关系中,投保人要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这是其义务;保险人接受了保险费,就要对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与保险人的权利义务是相互联结在一起的,不是单方面的。

第六,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这一特点体现在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不能采取任意的方式,而是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方式,记载法律规定的事项,否则将会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三、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基于最大诚信原则,以及保险合同的技术性,并维持其对价平衡等因素考虑,各国保险法均为投保人确立了如实告知义务。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1款也对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做了相关规定,其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而对于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行为,其第2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08: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人寿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有哪些,哪些人寿保险合同无效
    (一)自杀条款: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以内自杀,**公司不给付保险金,如果自杀发生在二年之后,**公司可以给付保险金。(二)宽限期条款:对于分期交费的保单,在交纳第二期及以后陆续到期保险费时**公司给出一定的宽限期(一般为60天,具体时间请见条款规定),如超过宽限期还没交纳保险费,则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如在保单效力中止后发生保险事故,**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三)复效条款:因投保人过了宽限期仍未按期交纳保险费而致使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二年之内,投保人可向**公司申请复效,经过**公司审核同意后,投保人补交合同效力中止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保单可恢复效力,称为保单复效。(四)不丧失价值条款:投保人在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后,保单会积存一定的现金价值。这种现金价值不因保单效力的变化而丧失,其投保人若有退保,这部分现金价值应由**公司退还给投保人。(五)年龄误报条款: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
    2023-06-12
    294人看过
  • 什么是人寿保险保单贷款条款
    人寿保险保险单具有现金价值,一般规定在保险单经过两年后,可将保单抵押给保险人申请贷款。实际操作中,一般贷款额度不超出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比如80%。当贷款本利和达到保单现金价值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人通知的日期归还款项,否则保单失效。领取保险金时如果款项未还清,则保险金将扣除该款项后支付。保单贷款期限一般为6个月,时间短、额度小、笔数多,一般贷款净收益低于保险人投资收益,所以该条款是保险人向投保人的优惠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并没有规定此条款,有些保险公司的一些条款规定了此款。保险单有现金价值,可作为金融资产,在一定条件下转让(不侵犯受益人的既得权利等情形)。转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把保单所有权完全转让,同时转让一些未履行的义务;另一种是将保单作为被保险人的信用担保或者贷款的抵押品。保险单转让时必须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否则转让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并没有规定此条款,也未出现规
    2023-04-26
    490人看过
  • 不可抗辩条款应列入《保险法》
    《保险法》修改草案日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论证之中。笔者认为被国际上保险业发达国家人寿保险合同普遍采用的不可抗辩条款应列入新的《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为不可争议条款,它的基本含义是:人寿保险单生效满2年后,保险人不能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于投保时故意隐瞒、误告、遗漏或不实说明为由来否定合同的有效性。复效合同适用不可抗辩条款情形是,从复效开始之日起,两年内保险人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两年后复效保单即成为不可抗辩的文件。也就是说,保险人有2年的时间来调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诚信情况,如果发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了诚信原则,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且不退还已收保险费。但两年过后,保险人丧失此权利,所以此条款也称两年后不否定条款。需要强调的是不可抗辩条款在适用时仍有若干例外情形:投保人欠缴保费超过宽限期,保险合同处于效力中止状态;投保人在投保时就没有保险利益;被保险人年龄误告;有他人代替被保险人进行体检
    2023-04-23
    440人看过
  •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第一条总则(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第二条授权(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
    2023-04-23
    67人看过
  • 保险法第16条不可抗辩条款解析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法的修改与保险合同格式条款对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误读加剧了保险人的责任风险如前所述,格式条款是
    2023-07-16
    299人看过
  • 购买人寿保险的理由是什么?需要购买人寿保险的人
    1。老年人生活的可靠保障。当他们退休时,他们没有正常的收入,但他们仍然需要消费。如果没有足够的生活费供老年人使用,他们就必须在老年时继续努力工作,靠劳动赚取和使用每一分钱。然而,一个人一生中最难挣的钱是晚年的辛苦钱。如果你以这种方式度过余生,那将是极其悲惨的。更重要的是,在老年,即使他们愿意工作,他们往往无法或不接受。因此,每个人都必须提前计划好自己的养老费用,年轻时购买人寿保险,为年老时的生活提供保障。2。为病人和残疾人提供强有力的保护。意外生病和残疾会侵吞劳动力,减少或剥夺收入,但不减少开支。购买人寿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在患病或残疾时提供经济保障。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许多不治之症可以治愈。比如,尿毒症可以通过透析维持,肾脏置换完全治愈;血癌可以通过注射新骨髓治愈。然而,这些疾病的治疗需要昂贵的医疗费用。只要病人有足够的医疗费用,他们就能挽救他们的生命。然而,许多病人及其家属即使破产、负债
    2023-05-31
    92人看过
  •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2023-05-03
    162人看过
  • 票据抗辩权中对人的抗辩的主体是什么?
    一、对人抗辩对人的抗辩是指因票据义务人与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之间存在一定关系而发生的抗辩。这种抗辩来源于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一定个人因素的关系,而非票据本身,所以仅能对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主张,又称为主观的抗辩和相对的抗辩。比如:甲和乙签订买卖合同,乙向甲交付一批货物,甲开具一张票据给乙,后来甲发现乙的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规定,此时甲就可以抗辩乙,即如果乙向甲行使票据权利,甲可以拒绝付款。因为甲和乙之间是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而乙又没有履行约定义务(货物不符合规定),所以甲可以抗辩乙;但是如果乙把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如果丙找甲行使票据权利,甲就不得拒绝了,因为甲和丙之间没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二、法律依据既然票据抗辩权是票据抗辩行为的法律依据所在,那么票据抗辩权的权利内容与票据抗辩行为的行为内容存在着逻辑上的同一关系,因此,对票据抗辩行为的行为内容作出界定,就会在逻辑上确定票据抗辩权的权利内容。[4]关于
    2023-06-03
    366人看过
  • 人寿保险的十条说明是什么?
    (1)销售人员来访时,您有权要求销售人员出示保险公司的有效工作证明。(2)您有权要求业务员按照保险条款如实说明保险的相关内容。当您决定投保时,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以确保您的利益。(3)填写保单时,必须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亲笔签名;被保险人签名栏应由被保险人亲笔签名(儿童保险除外)。(4)您付款时,业务员必须当场开具保险费收据,并在收据上签上您的姓名和业务员代码;您也可以让业务员带您到保险公司付款。(5)如果您一个月后还没有收到正式保单,请向保险公司查询。收到保险单后,你应该到现场检查一下。如果您发现任何错误或遗漏,您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及时改正。(6)投保一段时间后,您有权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解除合同。(7)如果您的通讯地址发生变化,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确保您能享受到持续的服务。(8)请注意退保或减保可能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9)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参照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与保险公司或业务员联系
    2023-05-31
    383人看过
  • 人寿保险合同有哪些基本条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一、人寿保险合同有哪些基本条款:(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二、人寿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
    2023-05-05
    150人看过
  • 人寿保险公司的责任是什么,人寿保险合同有哪些内容
    人寿保险公司的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后,承担赔偿责任。人寿保险合同内容:《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2023-06-15
    205人看过
  • 不可抗辩条款的期限是多久
    一、不可抗辩条款的期限是多久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保险人不得拒赔,这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2年后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才不能拒赔,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1年就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根据个人保险基本条款的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条款,保险人应当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费。二、人寿保险合同的不可抗辩条款的主要作用是什么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其基本内容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为两年)之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自始无效。在保险合同中列入不可抗争条款,是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限制保险人权利的一项措施。
    2023-04-30
    154人看过
  • 违反人寿保险免责条款的后果是什么
    违反人寿保险免责条款的后果是什么。按照保险条款的规定处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条件的是保险人不赔偿。这一条件是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已经向被保险人说明了免责事由。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免责条款的,保险人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说明。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则该条款无效。”。因此,如果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未履行“无证驾驶、无证机动车不予赔偿”的义务,免责条款无效,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人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人对保险不负责,这并不意味着保险人不需要退还任何费用。寿险合同不同于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只具有担保功能,而寿险合同具有储蓄和担保的双重功能。违反财产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保险公司不需要退还任何费用;违反人身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人可以终止保险合同,同时退还部分费用。为什么要退费,主要取决于寿险本身的储蓄功能。寿险通常具有储蓄
    2023-05-31
    137人看过
  • 投保人如何受益不可抗辩条款
    -每周一招在前不久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据有关人士透露,修订草案中对保险合同的修改内容较多,并首次将不可抗辩条款引入《保险法》。很多读者来电表示对此不解,想知道自己究竟能从这项条款中得到什么好处。先从一个案例说起:2000年8月,投保人张先生同某保险公司订立了保险合同,该合同约定:保险金额为2.5万元,张先生年缴保险费1187元。2005年6月,张先生在已经缴纳5年保险费后,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尿毒症,并申请理赔。同年的12月10日,该保险公司经核赔部门调查后,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5万元。本以为都理赔一次了,合同的效力应该是没有问题了,然而,2006年12月13日,张先生因尿毒症经治疗无效死亡后,该保险公司却以被保险人存在未如实告知的病情为由,作出了解除保险合同、不给付保险金和不退还保险费的理赔决定。不可抗辩条款的引入,与保险原则中
    2023-06-09
    35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人寿保险合同的可抗辩期间保险人行驶可抗辩权的具体方式是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7
      一、保险人行使可抗辩权的具体方式1、拒保,无息退还原保费。2、要求客户加费否则拒保无息退还愿保费。3、声明免赔责任,不同意就拒保,无息退还原保费二、人寿保险合同会有一个可抗辩期,一般情况下这个期限为两年时间。也就是说,保险人在人寿保险合同生效之后的两年内如果发现被保险人有骗保或者影响保险的其他因素,保险人可以行使可抗辩权将合同解除,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扩展资料: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则规定:“应当
    • 人寿保险可抗辩期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11
      人寿保险的可抗辩期通常是2年,它是指从保险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保险公司如发现有任何足以影响保险承保或费率的因素,都可以解除合同,这两年就叫做可抗辩期。人寿保险的可抗辩期主要是针对保险公司是否具有合同解除权,如果投保时出现年龄造假、故意隐瞒自身身体状况等情况,那么保险公司一旦发现就可以在可抗辩期内解除协议。
    • 什么是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有哪些种类??人寿保险的主要险种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作为保险事故(即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 人寿保险所承保的风险可以是生存,也可以是死亡,也可同时承保生存和死亡。在全部人身保险业务中,人寿保险占绝大部分,因而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主要和基本的险种。 人寿保险的种类: 1.健康型保险:这种保险又叫做疾病保险,是人身保险中的一种。参加健康保险以后,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疾病
    • 保险合同不可抗辩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6
      新保险法增加了一条“不可抗辩条款”(a16),具体表述为: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且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什么是人寿保险,人寿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死亡两种形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当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或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主要特征(一)保险金额的确定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而人的生命或身体不是商品,不能用货币衡量,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共同约定,其确定取决于投保人的设计需要和交费能力。(二)保险金的给付人身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保险(个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