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里的黑白合同是怎样处理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02:10:17 337 人看过

建筑工程合同中的黑白合同的结算:

1、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3、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

4、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建筑合同的特征

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而引起的。

2、合同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

3、合同的债权债务必须相互对立。

4、合同的缔结有当事的自由意志支配。

建设工程合同作为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除具有承揽合同的一般法律属性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建设合同中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通常要涉及对土地利用的强制性规范的限制,当事人不得违反规定自行约定,而且施工的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具有一定建设投资的法人。

2、建设工程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

我国对于施工合同的规定是十分严苛的,施工过程中不仅会影响我国社会公民的生活环境,如果出现事故的话还会影响到我国社会公民的人身安全以及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式合同相关文章
  • “阴阳合同”、“黑白合同”怎么处理?
    商品住宅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及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均必须进行招标,招标后,双方当事人只能依据中标价签订合同,而且要将中标合同送交有关部门备案。这种中标备案合同,即通常所说的阳合同、白合同,即阳光合同。由于竞争市场的激烈,建设方往往在中标合同之外要求施工方另行私下签订一份合同或补充协议,以降低工程价款。这些另行私下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没有到有关部门备案,即所谓阴合同或黑合同。黑白合同的存在,不仅不公正地损害了一方的利益,且扰乱了市场秩序,违反招标投标法的禁止性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种黑合同或阴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当然,如果中标无效或其它原因导致阳合同或白合同也无效时,就不能只以阳合同或白合同来确定工程价格。要依据无效合同处理的原则,综合比较双方包括黑白合同在内的多份合同,辩析出双方当事人当初的真实意思,然后参照当事人当初的真实“约定”
    2023-06-10
    72人看过
  • 建筑工程黑白合同的必要性和作用
    建筑工程中的黑白合同实际是指建设工程中的承包人与发包人,为了达成某种非法目的,就同一个工程签订了两份合同,并且两份合同的实质内容完全不同。换言之,白合同指的是符合招标条件并登记备案的中标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签订双方为了利益并不履行该合同约定的义务;而黑合同是他们私下签订并实际履行的合同,但根据司法解释,该合同无效。建筑工程黑白合同如何起诉建筑工程黑白合同起诉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
    2023-06-30
    461人看过
  • 如何处理施工合同中的“黑白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黑白合同”如何处理,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单独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已登记的中标合同实质内容不一致的,已登记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所谓“黑白合同”不是具体的合同,而是指合同当事人为某种利益而签订的两份合同,价格明显不同或者履行方式不同,其中一份已经登记备案,另一种合同仅由双方持有,其中登记备案的合同称为“黑白合同”,是“白色合同”,只有双方持有的合同称为“黑色合同”。建设工程“黑白合同”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前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谈判,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签订的合同不实际履行,按招标前约定的条件签订的合同不实际履行,以降低工程款或让建设单位提前履行合同,二是建设单位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建设单位与有关单位串通,配合招标单位进行正式招标,签订双方明显不实际履行的合同,或者干脆连投标表格都没有,直接编造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文件一
    2023-05-07
    256人看过
  • 合同理解的关键:黑白合同?
    黑白合同又称阴阳合同,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合同,开发企业与施工方就同一建筑工程或同一专业工程签订两份不同的合同,一份用于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另一份是对外不公开的、与备案合同内容不一致的私下协议,前一份备案合同称为白合同,后一份称为黑合同。黑白合同的主要表现形式1.建筑施工“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并非法律术语,其概念主要明确于《招标投标法》颁行之后。“阳合同”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主要特点为: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该合同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形式合法。与之相反,“阴合同”是双方为规避政府管理,私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且该合同未在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其与“阳合同”相对比,主要特点为: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未进行备案或变更登记。2.房屋买卖在实践中,“阴
    2023-07-06
    366人看过
  • 建筑工程黑白合同怎么计算工程款?
    1、怎么理解黑白合同?黑白合同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经过依法招投标程序,在确定中标人之后,另行签订了与中标的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中标的备案合同称之为白合同,对白合同进行实质性变更的合同称之为黑合同。对黑合同进行否定性评价的法律依据是《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黑白合同中如何结算工程价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或者未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但依法经过招标投标程序并进行了备案,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是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实际也未依法进行招投标,当事人将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2023-06-08
    350人看过
  • 建筑公司"黑合同"承揽工程"白合同"结算价款
    10月16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对洛阳一建筑公司诉洛阳一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按照招标合同重新决算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按原决算支付工程尾款11.2万余元。2005年3、4月间,被告与原告经私下运作,分别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三份,将项目中的6栋楼发包给了原告,合同价770万余元。其间,为了完善手续,被告还对该项目象征性的公开招标,原告以远远高于上述所签合同的价格投标,并顺理成章的中标,取得了中标通知书,书中载明的价格近1000万元,高于此前所签合同约30%。工程完工后,双方仍按原合同770万元进行决算,并确认97%工程款已结清。决算后,原告认为材料价格上涨,要求涨价,双方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按中标通知书重新决算。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三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后,被告又进行了邀请招标,并最终确定原告中标,但双方仍按原合同履行,现合同
    2023-06-09
    494人看过
  • 在建筑工程中如何认定黑白合同?
    在建筑工程领域内,由于僧多粥少等各种原因,黑白合同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但是,当出现建筑工程纠纷,该按照那份合同进行处理结算,往往就成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争议的焦点。其实质问题,就是该如何认定黑白合同?建筑工程黑白合同如何认定在实践中,由于黑白合同的现象和纠纷都非常普遍,因而法律上对怎样认定黑白合同是有相关规定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换句话说,经过备案的建筑工程合同,是“白合同”,私下另行签订与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就是“黑合同”,出现纠纷,以白合同为准。至于什么是“实质性内容不一致”,该司法解释就没有明文规定了。这样在实践中,就会出现争议,实则仍难以认定黑白合同,但结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
    2023-04-30
    466人看过
  • 什么是建设施工中的黑白合同
    一、什么是建设施工中的黑白合同1、“黑白合同”的概念“黑白合同”一词最早见于2003年10月27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下称《人大报告》)。《人大报告》:“所谓‘黑合同’就是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除了公开签订的合同外,又私下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强迫中标单位垫资带资承包、压低工程款等。”尽管“黑白合同”的签订时间、形式及内容多种多样,但其判断标准不外乎两个:一方面,两份合同是否针对同一工程项目即标的物的一致性,只有针对同一工程项目的两份不同的合同才可能构成“黑白合同”;另一方面,“黑合同”对“白合同”是否存在实质性的违反或背离即财产和行为的损害性,如果仅仅是对“白合同”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的修改或补充,则不应被视作为“黑合同”。为了更准确地界定建设工程“黑白合同”,必须将其与比较类似的合同变更加以区别。首先,变更的目的不一样。“黑白
    2023-04-30
    221人看过
  • “黑白合同”不一致法院的处理
    房产开发行业签订合同时,为谨慎行事,有时先签黑合同(意向合同),再签白合同(正式合同),当黑白合同约定不一时就可能引发官司。8月18日,随着南通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一起因此引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落下帷幕,法院认定项目经理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特征,以商品房换算工程款成立,驳回原告某建筑公司对被告某房产开发公司的诉讼请求。黑白合同前后不一2002年9月6日,原告建筑公司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承建建筑工程协议书”一份,按行话称之为黑合同,约定开发公司拟将某商品房开发小区工程12B、12C楼交给建筑公司承建。承包形式和施工取费:建筑公司以双包形式承建开发公司上述工程,整个工程造价按现行的2001年定额按实结算,材料价格按同期定额指导价结算。付款方式:开发公司以80%的商品房抵算工程款,所换算房价优惠为:一层1259.28元/平方米,二层1378.08元/平方米,三层1330.56元/平方米,
    2023-06-05
    221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中的黑白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建筑工程黑白合同,是指建设工程招投标双方在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且经备案的情况下,另外约定了一份与备案版不一致的合同,以作为实际履行的依据。像这种情况,经备案的合同,称之为白合同,而另一份合同,则称之为黑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像这种黑白合同,若双方产生了争议,法律规定了是以经备案那一份作为结算依据的。建筑工程黑白合同如何起诉建筑工程黑白合同起诉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023-06-30
    153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黑白合同
    一是招标工程的“黑白合同”,一是非招标工程的“黑白合同”。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
    2023-06-13
    447人看过
  • 黑白合同应具有怎样的效力
    黑白合同又称阴阳合同,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黑白合同的法律效力:一般因为“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一、如何看出合同是否具有黑白合同的效力黑白合同的效力,也称为“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没有法律效力。二、阴阳合同效力认定是怎样的阴
    2023-06-27
    333人看过
  • 湖北襄樊首例建筑业“黑白合同”案判决
    大河法律网讯】为规避相关部门监管,发包方通过招标与建筑商签订一份施工造价合同(即“白合同”),背地却又压低价格与建筑商另签一份合同(即“黑合同”)。几年后,发生纠纷的双方各拿一份合同走上法庭。4月24日,湖北省襄樊市首例建筑业“黑白合同”案,经枣阳、襄樊两级法院审理后落下帷幕。凭“白合同”讨债的建筑商获得法院支持,拿“黑合同”对抗的建设单位被判令支付对方19.4万余元工程款。1998年12月,咸宁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下称“咸宁公司”)通过工程招投标,与枣阳市北城信用社签订综合楼工程承建合同,合同造价为95.2万元,并经枣阳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审查备案。半个月后,咸宁公司枣阳经理部又与北城信用社签订该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工程价款由招标中标的定价下浮16%,以补充协议价格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咸宁公司获知后,当即向北城信用社、枣阳市华罡监理公司和枣阳市造价管理站提出异议,要求终止履行补充协议,按中标备案合
    2023-06-10
    242人看过
  • 申请和批准黑白建筑合同有哪些程序
    对于业主指令的变更,总监理工程师应直接签发变更令,交驻地监理实施。变更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和合同部备案。如果涉及设计变更,设计代表应更改设计图纸。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定决定变更工程时,应向承包人发出意向通知,主要包括:变更的工程、合同文件的部分或内容;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文件、图纸、资料;要求承包人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或相应修改合同文件,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变更对造价影响的评估报告。3。承包人提出的变更:承包人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具体申请和审批程序如下:1)承包人申请时,应首先提交申请和内容报告,包括变更原因、变更方案、变更数量、单价和费用,并报驻地办事处批准。2)驻地监理审核接到承包人的变更申请后,驻地监理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收集相关资料,对变更内容、技术方案、变更工程量等进行审核,并将审批意见报承包人工程部监理代表处。工程部收到驻地监理签字认可的工程变更申请材料后,根据图
    2023-05-07
    24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对于要式合同,虽然其形式必须是法定的,但其内容还是由双方当事人合意决定的。... 更多>

    #要式合同
    相关咨询
    • 建筑黑白合同起诉书的受理书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28
      建筑工程黑白合同起诉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 建筑工程合同如何是黑白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3
      黑白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如下:如果是在签订建设合同时,又签订一份虚假的的建设合同,一般以在招投标建设工程中的备案建设合同作为依据来计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
    • 建筑工程黑白合同的风险及防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7
      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可见,法律不保护“黑合同”。但要注意,根据上述规定,黑白合同问题只适用于必须是招投标项目,其他项目不适用。
    • 什么是建筑加盖工程黑白合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23
      所谓黑白合同,不是一个具体的合同,而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某种利益,对同一标的物的合同,在价款或履行方式上有重大差异的两个合同,其中一个经过登记、备案等公示,而另一个只由当事人持有,其中经过登记备案的合同,称为白合同,只由当事人持有的合同称为黑合同。
    • 建筑合同纠纷的处理时间是怎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6
      1、一般来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而简易程序,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通常来说,建设合同一般涉及的事实较为复杂,包括工程合同的效力,工程范围,工程款计价方式等,尤其对于已付款金额往往双方也是各执已见。因此,这类纠纷不应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