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屋拆迁?
房屋拆迁是指根据城镇建设规划和国家专项工程的迁建计划及当地政府的用地文件,拆除和迁移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设施的行为。由于城市发展和国家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必须对城镇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再分配,从而优化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使土地利用达到最优化的配置。拆迁在此方面是一个十分有效的方式。
房屋拆迁的分类:
房屋拆迁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作以下划分:
一、以建设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标准可分为市政动迁和社会动迁。
市政动迁是城市人民政府基于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而发生的房屋拆迁行为;动迁资金的主要渠道来自地方财政。社会动迁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于基本建设用地需要而发生的房屋拆迁行为。这类拆迁主要是为了满足建设单位自身发展的需要,动迁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有资金及有关的专项基金,少部分来源于政府基本建设的投资资金;被拆迁方的安置与补偿也均由建设单位统一负责。
二、以土地权属为标准可分为征地拆迁和非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是建设单位在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时而发生的房屋拆迁行为。征地拆迁的对象很明确,即集体所有的土地。而非征地拆迁是建设单位在国有土地上发生的房屋拆迁行为。这类拆迁以城市居民为主,无须变更土地所有权。本案例中,就涉及征地拆迁和非征地拆迁,以及相应的拆迁程序问题。
房屋拆迁的程序:
一是申领规划用地许可证;
二是编制拆迁计划和方案;
三是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四是发布拆迁公告;
五是商签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是实施房屋拆迁。
征地拆迁和非征地拆迁都应遵守以上法律规定。但两者又有所不同,征地拆迁必须先履行征地程序的法律规定,方可按照以上规定执行。
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
必要的房屋拆迁知识
241人看过
-
房屋拆迁法律常识,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特征
351人看过
-
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和常识
125人看过
-
如何识别被拆迁房屋的居民
291人看过
-
房屋拆迁与租赁关系的常识
447人看过
-
买拆迁房需要注意什么?房屋拆迁小知识
379人看过
-
房屋拆迁的基本常识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1-07-08房屋拆迁活动的分类 1、按土地性质分:可分为集体土地上农村征地房屋拆迁、国有土地上城市房屋拆迁; 农村征地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是市国土资源局;城市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是市建设局(市拆迁办)。 2、按项目性质分:可分为市政道路拆迁,房地产开发拆迁,社会事业拆迁,工业项目拆迁等。
-
房屋拆迁法律知识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1-03-2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
-
如何应对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应对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房屋拆迁纠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房屋拆迁纠纷是指在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条件、拆迁的过渡期限等不满意,或拆迁人进行非法拆迁而发生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因拆迁本身或者房屋补偿以及安置问题提起诉讼。那么如何应对房屋拆迁纠纷的问题本文整理了相关法律条文与知识,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纠纷处理方式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
-
对自己搭建的房屋拆迁是如何认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8自己搭建的房屋是违法建筑或者超期临时建筑,对房屋进行拆迁时,不给予经济补偿。 我国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
-
如何认定房屋使用人对集体房屋进行拆迁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6一般而言,认定房屋使用人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户口条件,如果户口不在拆迁房屋中,即便实际占用房屋,也不能认定为房屋使用人。 2、居住条件,所谓实际占用就是实际居住,尤其是房屋在被拆迁前是否实际居住,当然如果曾经居住,但由于在拆迁房屋内居住困难而在外借房居住,仍然符合房屋使用人的条件。 3、他处没有福利分房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