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的合同类型有哪几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11:55:15 268 人看过

适用定金的合同类型是:买卖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等。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保证主合同的履行,可以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由此可见,购房时“定金”和“订金”是不同的两个概念。购房定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交购房定金买卖双方需要签署相应协议的,维护双方的利益,避免后续的其他纠纷;而购房订金往往被当做是预付款,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双方一方违约,订金可以原数返回。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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