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棚户区改造提供哪些优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05:33:51 273 人看过

一、国国家为棚户区改造提供哪些优惠

国家为棚户区改造提供如下优惠:

1.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免征涉及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3)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个人所得税

(4)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5)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2.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3.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工矿(含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的,对企业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现行政策规定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用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一规定调动了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起到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调动企业积极性。,

二、棚改户和拆迁户的区别

棚改户和拆迁户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棚户区改造属于民心工程,目的是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房屋拆迁是属于城市改造,对房屋所有者有一定补偿的;

2.补偿标准不同。改造分为货币和产权对换这两种补偿;拆迁对房子产权人给予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棚户区改造的程序

棚户区改造拆迁的程序有:

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6.申领拆迁许可证。

7.发布拆迁公告。

8.拆迁冻结。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n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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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国家有些相关的文件,你自己到网上找下,太多,发不下。
    • 棚户区改造商户可以享受国家的哪些补贴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4
      如果被拆迁人选择第一种补偿方式,补偿总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以及棚户区改造房屋的拆迁价格、面积补贴和临时安置补贴。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一般是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是指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乘以增加比例。如果房屋面积小于25㎡,增加率为40%;大于等于25㎡,小于33㎡的为35%;拆迁房屋面积大于45㎡的范围一般在20%-25%之间
    • 牡丹江市区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优惠政策申请条件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牡丹江市区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优惠政策 为加快推进我市市区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市区两级政府零收入原则,取之于危棚区之于危棚区原则,基本定向使用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惠政策。 一、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