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遗属补助需要哪些证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9 19:42:32 361 人看过

一、享受遗属补助需要哪些证明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

2、申请人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

3、职工遗属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簿上记载职工遗属姓名和出生年月的页面复印件);

4、外省市户籍人员另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一级政府所属办事机构或城居保、新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生活来源情况的证明

根据职工遗属的不同情况,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遗属对象为子、女、弟、妹等人员且年满16周岁的,需携带在高中或职业学校就读及学制年限的相关证明材料;

2、遗属对象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携带本市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或外省市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3、遗属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4、孤身一人的职工遗属,需携带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一级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

5、人户分离人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申请低保时应提供的证明有: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统战对象身份证明

(4)华侨身份证明

(5)因公致残返城知青身份证明

(6)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身份证明

(7)其他家庭成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04: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年龄多少可享受遗属补助
    一、年龄多少可享受遗属补助遗属补助政策:补助对象(一)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虽未满6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虽未满5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三)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力的。二、遗属补助标准是多少民政部门负责的优抚对象中遗属是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党和政府历来重视优抚对象的生活问题,给予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并建立了抚恤金自然增长机制。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从2008年10月1日起,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后烈士遗属抚恤补助金标准是城镇680元/月,农村430元/月;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补助金标准是城镇625元/月,农
    2023-06-08
    379人看过
  • 遗属补助能够重复享受吗
    一、遗属补助能够重复享受吗遗属补助不能够重复享受。二、工伤人员遗属补助标准是多少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享有的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近亲属的范围按原劳动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部18号领发布)确定。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
    2021-11-09
    219人看过
  • 哪些优抚对象享有遗属补助
    一、什么是遗属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的定期或临时补助费。二、哪些优抚对象享有遗属补助(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岁、或者虽未满六十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五十岁、或者虽未满五十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十八岁;或者虽满十八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力的。(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十八岁,或者虽满十八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023-05-09
    98人看过
  • 遗属去世了还享有哪些补助
    一、遗属去世了还享有哪些补助按规定,领取遗属补助的人去世,从去世之后就取消各项补助,不能再领取了。二、补偿项目1、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1995年之前的按照原陕劳险发[1986]138号规定执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2023-05-30
    349人看过
  • 退休职工能享受遗属补助吗
    一、退休职工能享受遗属补助吗可以享受此待遇的,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遗属补助。二、职工遗嘱补助归哪里发已享受各类基本社会保险待遇的职工遗属原则上不重复享受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但已经享受了征地养老、农保待遇的职工遗属,若已享受的待遇标准低于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予以补足。三、遗属补助的补偿项目(一)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1995年之前的按照原陕劳险发[1986]138号规定执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
    2021-11-04
    341人看过
  • 遗属补助和残疾人补助能同时享受吗
    一、遗属补助和残疾人补助能同时享受吗可以。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祝您早日解决,如需进一步帮助,请点击我头像右侧的电话,与我电话(同微)沟通。1.重点保障户(A类):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极困家庭,具有下列
    2023-03-09
    150人看过
  • 遗属子女补助享受到多少岁
    一、遗属子女补助享受到多少岁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含符合离休干部条件未办离休手续的)无工作的遗偶和终身残疾的子女,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定补条件,且无直系亲属供养的孤身遗属,月定补标准可提高10%。如果你在上大学的话,可以领到大学上完参加工作,有自己固定的收入的时候。二、遗属补助的条件有哪些关于非因工致伤、死亡的待遇没有规定,现行有效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的前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的内容已经不能再适用,而现行的法律和法规有没有明确的规定,以至于大家都不清楚该如何处理。曾经规定的丧葬费待遇和遗属救济金的发放是否还可以延续,很多老年人对此问题有点耿耿于怀。三、遗属补助的补偿项目(一)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
    2023-04-23
    5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不再享受遗属补助
    一、什么情况不再享受遗属补助《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四条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二、立遗嘱需要公证吗遗嘱公证并不是遗嘱订立的必经程序,是由立遗嘱人自行决定的。公证遗嘱其实也是遗嘱订立的形式之一。立遗嘱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最可靠的证据。(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
    2023-04-23
    430人看过
  • 享受遗属补助什么时候终止
    一、享受遗属补助什么时候终止遗属补助的话通常都是在子女成年之后停止。机关单位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一般1——3年,确实无劳动能力的家庭一般到父母去世,儿童至18岁,如单亲家庭父母无劳动能力的送到养老院,儿童送到当事人兄弟姐妹处抚养至18岁,单位出抚养费!二、遗属补助是怎样算的(一)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1.由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享受或变更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都在本次调整之列。2.新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统一按《甘肃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表》(附后)执行,此前其它标准一律停止执行。3.为保护、抢救国家财产、对敌斗争或舍已救人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可在上述表列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50元。4.新标准执行后,若全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高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如属城市户口的,可向县民政部门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
    2023-04-23
    90人看过
  • 遗属补助子女享受到什么时候
    一、遗属补助子女享受到什么时候子女遗属补助发放至成人18岁,标准为:子女每人每月30%二、遗属补助的条件范围包括哪些1、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的;孙子女、弟妹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无父母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人来源者。2、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第一条(1)、(2)款条件的,可视为供养直系亲属。3、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供
    2023-06-08
    491人看过
  • 有遗属补助的人能享受低保吗
    享有遗属补贴的,一般要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是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可以申请)。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74岁以上的老人如果没有退休金的(有退休金的是80周岁),可以享受老龄补助金,请查询本省的具体规定或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享受低保的条件享受低保的条件是以下三类: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
    2023-08-12
    103人看过
  • 遗属再婚后子女还享受补助吗
    遗属改嫁后就没有补助了,有抚养义务的是夫妻,再婚后,抚养义务转移动新的配偶身上,原配偶单位不再承担抚养义务。遗属的定义是指死者生前供养的对象,包括父母子女夫妻。如果男方死亡后妻子改嫁,这样妻子就中断了遗属关系。一、遗属补助金申请条件当供养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被供养人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上(如因工去世,女性须达55周岁以上);年龄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被供养者;被供养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供养人死亡时,被供养人尚不符合以上条件,不能等到符合条件时再申请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如果被供养人符合条件,可到保险事业处审核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保险处审核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程序是:单位需持供养人的档案、户口本、死亡证明、火化证并填写《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表
    2023-03-04
    126人看过
  • 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可以再婚吗
    一、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可以再婚吗可以。(一)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的孙子女、弟妹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父母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人来源者。(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第一条1、2款条件的,可视为供养直系亲属。(三)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以后才符合供养条件的,
    2023-06-07
    449人看过
  • 遗属补助再婚了还能享受到吗
    一、遗属补助再婚了还能享受到吗遗属补助再婚了这个是没有影响的。二、遗属补助发放时间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应当从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的次月起计发。但对《通知》实施之前已经死亡的职工,其遗属符合享受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条件的,职工生前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的,设定3个月的期限(7月1日至9月30日)。用人单位在设定的3个月中的任何时点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从《通知》实施的次月起计发。三、遗属补助政策相关规定(一)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去世后,其遗属生活困难问题,不能按在职去世人员遗属补助的规定办理。(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故的当时,其配偶没有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的,如果现在符合遗属补助条件,可以按规定给予生活困难补助。(三)非正常死亡的人员除犯有严重罪行畏罪自杀的以外,其抚恤和遗属生活补助按正常死亡对待。(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2023-06-06
    302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谁知道哪些人能享受遗属补助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09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3、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 4、《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
    • 享受遗属补助的的老人再婚后还能享受遗属补助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4-08-28
      可以遗属补助条件范围 1、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
    • 哪些人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8
      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一)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二)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死者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四)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二、供养亲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三、企业离休人员非因工死亡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执行机关离休人员遗属待遇标准。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的遗属生活
    • 哪些亲属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在死者死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固定收入的亲属,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一)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二)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死者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四)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二、供养亲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 三、企业离休人员非
    • 享有遗属补助的人员包括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3
      享有遗属补助的人员包括: 1、父亲(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亲(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4、配偶,这里配偶是指存在法定婚姻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