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孕妇犯罪具体情形的规定,孕妇犯罪后的刑罚量刑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不意味着孕妇犯罪可以免除刑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予以监视居住;正在怀孕的罪犯应当停止死刑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要坐牢吗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认定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
(二)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
1、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这里的所说的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
(1)包庇重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的犯罪分子的;
(2)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多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或者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或者时间较长的;
(4)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的刑事司法活动的。
3、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349条、第356条的规定,有如下从重处罚的情节:
(1)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从重处罚;
(2)行为人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从重处罚。
二、判死刑的女人如果已经怀孕该怎么办
判死刑的女人如果已经怀孕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2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的。
在停止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用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院长签发停止执行死刑的命令。经过审查核实,如果认为原判决是正确的,必须报请核准的人民法院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如果查明罪犯确实是正在怀孕的妇女,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人民法院应当在交付执行死刑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
孕妇犯罪怎么处罚,如何处罚犯罪孕妇
427人看过
-
犯袭警罪怀孕的怎么处置
230人看过
-
怀孕罪犯的处理方式
388人看过
-
怀孕期间犯罪是否应该从轻处罚?
126人看过
-
孕妇犯罪怎么处理如何对孕妇犯罪处罚
353人看过
-
怀孕女性犯罪如何处置
369人看过
毒品犯罪是指,破坏毒品管制活动,违反国家和国际关于禁毒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都属于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只要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都会被追究刑事... 更多>
-
因经济犯罪怀孕处罚如何处罚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22孕妇犯罪的,根据其构成的罪名量刑,不过在量刑的时候对于孕妇不适用死刑。 如果其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则可以适用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如果不适用缓刑的,那么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孕妇也可以监外执行。
-
犯罪嫌疑人怀孕犯罪嫌疑人怀孕怎么处理,犯罪嫌疑人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所以,只要怀孕,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因此涉嫌犯罪且怀孕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
-
怀孕妇女犯罪判几年,怀孕父母会不会从轻处罚?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4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正在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根据这两个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审判的时候正在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审判的时候正在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是《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而不是司法解释的规定。
-
死刑犯怀孕怎么处理,死刑犯怀孕怎么处理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1对于死刑犯死后怎么处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三百四十八条是有规定的: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一)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二)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