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2005年以来,部分保险机构尝试利用保险外汇资金进行境外投资,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收益。2006年6月,国务院批准保险机构购汇投资海外市场。中国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修订《保险外汇资金境外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完善制定。这些措施有利于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支持国家宏观调控,改善保险机构资产配置,分散风险,增加收益,增强竞争力。该负责人强调,《办法》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把鼓励保险资金走出去与加强风险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实行委托经营。《办法》考虑了国内保险机构海外投资经验不足、风险控制能力薄弱的实际情况,支持保险公司委托管理,将保险资金交由专业资产管理机构运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借助专业机构的能力,规避风险,提高收益。二是注重管理能力。《办法》确定了委托人、受托人和受托人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委托人注重匹配管理能力、风险评估能力和投资绩效考核能力;要求受托人注重风险管理能力和投资管理能力,特别是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经验;受托人需要建立资产隔离机制,具有一定的托管经验和全球托管网络资源。三是放宽投资比例。允许保险公司利用总资产的15%进行境外投资,将境外投资范围从固定收益扩大到股票、股权等权益性产品,支持保险机构自主配置,增加收益,抵御人民币升值风险。《办法》的规定看似放松管制,实则对保险机构的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四,谨慎使用衍生品。《办法》将衍生品作为风险管理手段,允许保险机构利用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禁止其投机、放大交易。五是开展协同监管。中国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各自职责,对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进行监管,加强沟通合作,防范操作风险。同时,保监会还将加强与国家和地区有关监管部门的合作,提高风险处置能力。
他强调,保险机构境外投资的有关各方,要按照规定经营保险资金,公平对待保险资产,对中国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其他监管机构对违反本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第一条为加强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防范风险,保护被保险人和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
保监会公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355人看过
-
保险境外投资政策将出台
299人看过
-
中国颁布两境外投资保险类企业管理办法
396人看过
-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出台
338人看过
-
中国拟出台外国投资法
97人看过
-
保监会出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
462人看过
-
-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22条中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24委托人在境外发行上市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将境外上市募集的保险资金调回境内。委托人在境外发行上市后,经批准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应当自中国保监会批准境外投资之日起30日以内,将境外上市募集的保险资金调回境内托管账户。
-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51条中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24受托人发生重大诉讼、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发生其他重大事件的,应当自起诉或者被起诉、收到处罚决定、发生重大事件之日起5日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除前款规定以外,受托人还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财务报表、内部审计报告、受托投资管理业绩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有关材料。
-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28条中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4委托人、受托人应当根据国家外汇局投资付汇额度核准文件,办理相关的购汇、付汇和结汇等手续。托管人应当根据国家外汇局投资付汇额度核准文件、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指令,办理相关的资金划转手续。
-
第20条境外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2委托人在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后,应当与托管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人处开设境外投资境内托管账户(以下简称境内托管账户)。托管人应当对不同受托人、不同保险产品和不同性质的保险资金分别记账、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