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强制执行的实践经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4:55:41 239 人看过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如下: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公证是什么意思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简称强制执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无疑义的追偿贷款、物品的文书(如还款、还物协议、借款合同、民间抚养、赡养协议等)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特殊公证活动。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中所规定的偿还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原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不经诉讼,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2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司法实践中行政强制执行权有哪些?
    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主要包括: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以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将罚款、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行政处罚的执行中是居于主导地位的,而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是有限的,除了加处罚款的强制执行权外,其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权必须要有法律规定。根据目前法律的规定,只有公安、海关、税务三个行政部门有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023-06-17
    180人看过
  • 婚前财产公证的实践经验和案例分析
    民法典婚前财产公证利与弊是什么:婚前财产公证的利:第一,避免离婚时关于财产的分割产生纠纷;第二,财产公证,对夫妻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如女方的婚前财产归女方所有,男方没有所有权;第三,公证过的财产,在解决财产归属纠纷时利于提高司法效率。弊:第一,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二,一定程度上损害夫妻感情。民法典婚前财产公证一般需要哪些手续公证不是必须的。《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
    2023-07-01
    452人看过
  • 探视权强制执行实践与效果评估
    探视权强制执行有用。探视权不仅可以满足父或母对子女的关心、抚养和教育的情感需要,保持和子女的往来,及时充分地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更好地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而且可以增加子女和非直接抚养方的沟通与交流,减轻子女的家庭破碎感,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规定探视权有利于保护子女受关爱的权利。但如果没有强制执行,探视权的规定必然形同虚设,也不能体现法律的权威,故修改后的,对拒不执行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流程是?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流程如下:1.双方协商,协商无效向法院提出申请。2.递交强制执行探视权申请书。3.等待法院裁决。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中
    2023-07-18
    193人看过
  • 有限公司退股条件的实践经验
    退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转让,一种是由公司收购其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隐名股东退股条件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出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它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这即为隐名股东。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隐名股东,但是在司法界都倾向于承认隐名股东这一概念。我们可以理解为只要已进行实际出资并且有相关的内部协议约定股权比例或者权利义务,一般都被认定为该公司的隐名股东。当然
    2023-07-02
    365人看过
  • 泄密罪认定的实践经验
    构成泄密罪的,不仅要有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而且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果不属于情节严重,即使具有泄露行为亦不可能以该罪论处,情节严重与否,则应从泄露国家秘密的密级程度、泄露的次数、时间、后果、目的、动机以及行为人泄露后的前后表现、态度等全方面地进行分析,综合地加以判断。泄密罪如何量刑泄密罪的量刑标准是,具体如下: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行为人泄露了绝密级的国家秘案1项以上;2、行为人泄露了机密级的国家秘密2项以上;3、行为人泄露了秘密级的国家秘密3项以上;4、行为人因为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了国家秘密。除此之外,行为人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又或者是可
    2023-07-05
    500人看过
  • 区分的实践经验和启示
    三个区分开来指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的有规不依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三个区分开来,就是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建筑物与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份是什么意思?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是指供区分所有权人共用,属于区分所有权人共有的部分。它的范围包括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分是指楼板、屋面、梁、柱、内外墙体、基础等承重结构和楼梯间、水箱间、走廊、门厅、楼内存车库、院落、共用厨房、共用厕所等。共用设施设
    2023-07-04
    420人看过
  • 盗窃罪量刑的实践经验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援助案件盗窃罪怎么量刑涉嫌盗窃犯罪,数额巨大,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是否缓刑看情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3.8)(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
    2023-07-04
    190人看过
  • 分享债务追讨的实践经验
    掌握一定的证据之后的讨债方式:1、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讨债时如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可以运用督促程序代替诉讼程序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五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1)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的;(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的;(3)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的;(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通知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
    2023-07-14
    405人看过
  • 共同债务分割的实践经验
    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全部或部分,不分是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要负责清偿。共同债务的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
    2023-07-04
    285人看过
  • 农村房屋确权的实践经验
    1、确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2、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3、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照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4、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等。农村房屋确权确错了咋办?农村房屋确权确错了,改正方法如下:1、房屋确权错了,应当到确权办理中心申请进行更改;2、提交相关申请资料,要有证据证实确权错误;3、确权中心核心无误后,进行更改,
    2023-07-06
    412人看过
  • 职工工伤鉴定的实践经验
    职工发生工伤后的鉴定: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3、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5、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如何鉴定伤残等级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以劳动能力鉴定、医疗依赖、
    2023-07-05
    190人看过
  •  应对加班挑战的实践经验
    在实践中, 关于加班的争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 首先, 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处理;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 则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如果调解仍然无法解决问题, 当事人可以考虑依法提请仲裁;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 当事人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来解决问题。在实践中,关于加班的争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首先,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可以考虑依法提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当事人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来解决问题。 协 商 解 决 加 班 争 议在加班加点问题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歧。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加班或减少工作时间。若协商不成,则用人单位在规定的延长工作时间内决定加班的,应要求劳动者服从单位的决定。但是,若用人单位违反法
    2023-09-17
    167人看过
  • 刑事案件调解的实践经验
    (1)首先要求的是加害人承认犯罪。(2)由被害人描述犯罪行为给其身体、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产生的影响。(3)与犯罪行为结果有关的人叙述他们的感受(4)在对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之后,调解员可以询问被害人希望从这次和解中获得的补偿或赔偿项目,从而帮助确定加害人应当履行的义务。(5)所有的与会者都可以对加害人如何补偿、如何解决犯罪事件发表意见。(6)最后的环节,在听取了所有的与会者意见后,调解员主持和解参加人达成和解协议,督促与会者签署和解协议。刑事案件法院怎么调解一般来说,只有比较轻微的刑事案件法院才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特别是因为一些由民事纠纷引起的案件。在调整的过程中,首先要求行为人承认自身的犯罪行为。其次,被害人还要向调解员描述该犯罪行为对自己产生的影响。然后,参与调解的人员需要表达他们的感受。最后,调解员在听取了在场所有人的意见之后,可以选择是否达成和解。《中华人
    2023-07-06
    191人看过
  • 刑事处罚免除的实践经验
    免除刑事处罚是指被告人有罪,但有一定的法定量刑情节,人民法院依照刑法有关法律的规定免除刑罚的处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刑事处罚的常见免除主要主要包括:1、被告人是聋哑人或盲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被告人正当防卫造成不必要的重大损害,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被告人在紧急避险时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犯罪准备可以比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犯罪中止且无损害结果的,免除处罚;6、被告人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7、被告人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债务免除的效力是什么债务免除的效力有:(一)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
    2023-07-04
    91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实践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30
      (1)债权人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一般债权人依据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由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向法院申请执行债务人财产,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采取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
    • 强制保证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2
      保证合同是实践合同。 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 家庭唯一一套住房在实践中,可以强制执行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3
      关于第二问,一般情况下,生存权大于债权,如果只有这一套住房,在没有妥善安置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进行拍卖,鉴于你亲戚情况,加上两小孩,一般不会。第三问,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正常情况下,你亲戚只能找老婆维权,不能要求第三人还房子。
    • 司法实践中行政强制执行权有哪些,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14
      司法实践中,行政机关具有已订购的行政强制执行权利,主要包括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加收的罚款或者滞纳金,强制执行中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及财物等相关行政强制措施。
    • 强制执行公证处地址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7
      根据我国法律限定,公证具有下列三方面的基本法律效力。 1、证据效力。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具有证明公证爱人真实、合法的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强制执行效力。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能够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必再经过诉讼流程。 3、法律做法成立的要件效力。公证的法律做法成立要件效力,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