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私自过户产权的处理,恶意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后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6 17:16:30 400 人看过

一、夫妻私自过户产权的处理,恶意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后果

常见情形: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屋无法通过转移产权隐藏财产,因为此种手段需要所有者同意方可进行过户;然而如果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另一方就有机会私自将房产转让给他人或提取其资金。

这类偷偷摸摸的交易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一目了然,但是一些人却利用这种途径榨取钱财,继而谎称已全部花完以此来逃避责任。

无疑,这样的手段确实能够成功地转移和隐藏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结婚的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现阶段,我国多数婚姻缔结者以婚姻登记为主导,婚礼庆典则在适宜之日举行。

盛大的婚礼上,亲友们向新人献上真挚祝福及相应礼金。

因此,无论男女方,婚礼所收礼金皆属于婚姻存续期内所得,依据《民法典》应归夫妻双方共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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