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债会发生连带责任
债会发生连带责任的情况如下: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中的连带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6.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是如何的
连带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般责任与连带责任区别在哪
一般责任与连带责任区别如下: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
2.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连带责任适用于连带责任;
3.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4.法定其他区别等。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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