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停产时的补偿方式和普通企业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7:52:05 310 人看过

农场停产时的补偿方式和普通企业有什么区别?养殖一般指饲养鸡、牛、羊、猪等畜牧业,在现实生活中非常普遍。2016年以来,各地纷纷出台禁养政策,这是响应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号召。这没什么问题。但在实施过程中,不少养殖场却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如果拆迁补偿谈不好,环保部门会要求停业整顿,因为养殖地属于“无养殖区”,或违反土地性质的农场的反建设法被视为违法建设,从而减少赔偿或不赔偿。这种做法显然是错误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由于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禁养区划定的调整,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集中区进行综合治理,确需关闭或者迁移现有畜禽养殖场,造成畜禽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补偿农民的经济损失。”这为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补偿项目在实践中基本上是按一般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但养殖有其特殊性,与一般生产经营企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土地补偿和附着物补偿

很多农民在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上饲养畜禽,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这个项目的补偿是可以的,成本一般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6-10倍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附属物包括养殖设施、养殖工具、水电环评处理设施等,按重置费计算。养殖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指因拆迁给企业正常经营造成的全部损失。在计算损失时,不仅要考虑拆迁前的利润损失,还要考虑企业目前业务量、客户资源和预期利益的损失。这个弹性表很大,与一般企业的弹性表大不相同。因为养殖有一个周期,比如一批三个月,拆迁令可能导致养殖场两年内不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按每批计算养殖场损失更为合理。比如辽宁省营口市一家养鸡场,由于拆迁,两年内无法完全恢复经营生产。此外,两年内约有3至4批家禽,每批造成的损失金额也是固定的。因此,按批次补偿农民是合理的。

在实践中,各地“禁养”关停养殖场停产停业的计算标准不一致,各企业的盈亏情况也不尽相同,养殖场在这一补偿项目中具有相当的特殊性,值得养殖户关注。搬迁成本除了将所有的机器设备、生产资料和办公用品从一地搬迁到另一地的成本外,还包括搬迁损失,主要是指搬迁过程中机器设备、生产资料等的损失、折旧和损失。如果是拆迁规模较大的养殖企业,这部分搬迁损失应委托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其实,它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拆迁。为了尽快完成进度,政府往往采取快速动迁奖励的方式,鼓励农民尽快签订动迁补偿协议,搬出禁地。各种奖励的数额主要由具体项目和地方决策的实施意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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