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不能阅卷,只有检察官和辩护人才能阅卷。被告人可以要求查阅刑事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被害人只能要求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这些证据大多是受害人自己提供的。所以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几乎没有阅卷的可能。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在死刑复核程序中,能否为被害人留一席之地
从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在案件审查起诉程序和一审,二审的过程中,被害人的参与权是基本能够得到保障的。但是在案件二审结束之后,被害人参与诉讼的使命也就此终结。绝大部分的被害人不知道案件是否进入了死刑复核程序,何时进入该程序以及该程序作出了怎样的裁定。有的被害人甚至不知道犯罪分子是否被执行了死刑以及何时执行了死刑。似乎从死刑复核程序开始,犯罪分子的生与死就与被害人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无论被告人被裁定执行了死刑还是被发回重审或是被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改判,都没有任何部门告知被害人案件的进展情况。
可见,我国的死刑复核程序长期忽视了被害人参与诉讼的主观愿望,也间接地侵害了被害人的权利。所以,我们应当在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造和完善中,赋予被害人适当的参与权。这些权利主要表现在:
第一,赋予被害人参与权的具体制度设计
众所周知,赋予被害人程序参与权是保障被害人其它诉讼权利的前提。如果被害人无法参与到死刑复核程序中,则其相应的其它权利更是无从谈起。被害人的广义的参与权包括赋予被害人知悉案件进程的权利,得到合理解释的权利,对程序性违法行为的质疑权和依法提出建议的权利。
第二,对上述被害人权利设计的补充说明
首先,法律应对可以参与死刑复核程序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范围作出严格的限制。
其次,被害人参与死刑复核程序应当具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如此而行,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应当可以告慰死者了。这是在保障诉讼程序正义的同时,为无情的法律注入了有情的人文关怀。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
被害人委托律师查阅案卷是否有限制?
240人看过
-
被害人的委托能否阅卷
71人看过
-
刑事案件结案后当事人是否有权阅卷
477人看过
-
被害人可以复制刑事案卷吗
374人看过
-
取保候审人员能否看案卷
105人看过
-
侦查阶段被害人律师是否可以阅卷
145人看过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
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怎么阅卷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9涉嫌刑事犯罪,建议委托律师辩护,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
-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能否让法院复印刑事案卷?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8关于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能否让法院复印刑事案卷回答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
被害人的受害人可以阅卷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01现行刑事诉讼法只规定辩护人的阅卷权,对被害人及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是否可以阅卷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并可以与被拘留的被告人会见和沟通。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与被告人会面、交流。
-
-
案件中的被害人是否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第四十五条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第(五)项“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