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损害产生的原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4:31:20 370 人看过

1、人口过度增长:庞大的人口对粮食等农产品需求大增,迫使人们高强度使用耕地,乱砍滥伐,以致大量土地被破坏,森林被毁,生态失衡,自然灾害频繁,污染危害加重。

2、环境法律意识淡薄。

3、环境执法不严。

四、环境损害的特性

1、社会危害性。

2、价值性。

3、环境损害的间接性。

4、环境损害的复杂性。

5、环境损害的多元参与性。

6、环境损害的缓慢性。

造成中国环境污染损失的主要原因

造成中国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主因,是伴随着急速发展而来的一次能源消耗大幅上升,而且当中基本上都是燃煤的。就像其他东亚国家,中国是以出口带动经济发展的;而在注重提升工业生产力的情况下,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拖基本上是没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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