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的作用主要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15:33:36 480 人看过

第一,确立行政赔偿制度,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国宪法确认了公民在社会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方面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如果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有关行政赔偿制度的规定,要求有关行政机关进行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确立行政赔偿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在十四提出要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整主要靠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对于政府大量的经济管理行为中发生的对各种经济实体的合法权益的侵害如果没有相应的国家赔偿制度来调整,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就没有法律保障,侵害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被侵害的利益得不到救济,建立公正、平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一、补偿与行政补偿的联系

行政补偿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合法行为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采取的补救措施。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采取补救措施,而且在危险责任领域,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

二、民法典规定人格权的内涵有哪些

人格权有以下这些:(一)生命权生命权是指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的权利,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护的物质必须的权利,也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二)身体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对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而依法享有的权利。身体权有其独特的保护范围,对身体权的侵害行为,不以对身体的侵害造成生命、健康的损害为必要。(三)健康权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正常的生理和心理的技能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权利。(四)姓名权姓名权是指公民决定其姓名、使用其姓名和变更其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是以姓名利益为内容的权利。主要包括姓名的命名、使用、变更并排除他人的妨碍和侵害。(五)名称权名称是指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参与民事活动时,为区别于其他组织而为自己确立的一个特定标志。法人的名称应能反映其营业性质、业务活动及隶属关系。(六)肖像权肖像是指公民身体的外部表现,并通过传统美术和现代科学将人身体的外部表现在客观上再现,如通过雕塑、摄影、画像等。肖像反映的是肖像者的真实形象和个性特征,所以肖像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所以肖像权是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并排斥他人侵犯的一种人身权利,是以公民的形象、特征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七)名誉权名誉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公民、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商誉、资历、功绩等方面的评价和总和。名誉权就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有关自己的社会评价不受他人侵犯的一种人身权利。(八)隐私权隐私权又称个人生活秘密权,是指自然人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18: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行政有哪些主体要件
    法律综合知识
    我国行政主体的构成要件包括:行政主体是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并能独立承受法律后果的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行政主体一般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且行政主体是依法享有公共行政权力的组织。行政有哪些主体要件的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三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三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第二十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2022-07-05
    215人看过
  • 行政许可的积极作用主要有什么?
    行政许可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协调作用。协调功能是行政许可制度最基本的功能,其内容包括协调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相互利益关系,使两者处于相对平衡的状态;协调行政机关内部的各种关系;协调行政管理中产生的各种纠纷。(二)保护作用。这体现在三个方面: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三)调控作用。这主要是指政府利用行政许可进行宏观调控。(四)促进文化建设。(五)推动对外贸易的发展。一、行政许可的范围是什么?(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
    2023-05-07
    320人看过
  • 行政赔偿标准有哪些,行政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行政赔偿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范围;二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损害范围。前者是指国家赔偿哪些行为,哪些行为可以免除或不赔偿。后者是指国家赔偿什么样的损害,是否赔偿间接损害和精神损害。比较美法两国的行政赔偿范围论文关键词:行政赔偿侵权行为归责原则论文摘要:行政赔偿制度的核心问题是行政赔偿的范围问题。美国和法国分别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代表国家,而两国的行政赔偿范围从可以引起承担这种责任的原因行为即侵权行为角度去比较,可以从一定的程度上看出两大法系在这两个问题上存在的一些差异以及发展的趋势,也简单地给我国行政赔偿法的修订提供一点意见。文章从立法模式具体内容和理论根据等方面来比较,介绍了两国的行政赔偿范围的区别。一、我国国家赔偿法对行政赔偿范围的界定谈到这个行政赔偿范围,这个概念一直在范畴上存在不同的见解。比如行政赔偿范围这个概念可以在两个层次意义上使用,一是指导致行政赔偿责任
    2023-08-08
    493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的主要作用
    一、国家赔偿法的主要作用国家赔偿法的主要作用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国家赔偿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法》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二、国家赔偿时效是多久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2023-04-25
    481人看过
  • 最主要的信访的作用有哪些?
    信访的作用(1)?联系群众的作用。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传统。尽管党和联系群众的渠道多种多样,但信访工作有其他渠道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通过做信访工作,可以为群众排忧解难,满足群众合理要求,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充分调动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2)?民主监督作用。在我国,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群众性的信访活动是人民群众对执政党和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行自发的、直接的、公开的、有效的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之一,通过做信访工作,可以及时发现领导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各种问题,查处违法乱纪,纠正不正之风,克服官僚主义,做到为政清廉。??????(3)?调节矛盾的作用。从总体上来讲,信访活动是社会各种矛盾直接或间接的体现。通过做信访工作,可以及时有效地调整人与人、人与组织、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减少和消除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协调和
    2023-06-03
    440人看过
  • 行政赔偿费用的内容都是有哪些?
    一、行政赔偿费用概念行政赔偿费用是指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用以支付赔偿金钱或恢复原状的费用。因赔偿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而必须支付的费用。行政赔偿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违法而发生的,其侵权损害赔偿由国家承担。中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从各级财政列支赔偿费用的原则。在中国,行政机关本身没有赔偿经费,行政经费也很紧,赔偿费用如从行政经费支出,会使行政机关不敢行使职权;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代表国家履行职权的体现和结果,由此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费用,由国家财政承担合情合理;行政经费虽是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赔偿费用由各级财政列支和由行政机关的经费中支出,其实质是一样的,但赔偿费用列支后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比较方便。根据中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还可以责令有责任的行政机关支付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行政机关
    2023-03-27
    336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作用主要是什么
    在依法治国的进程当中,不可能遇到什么事情都用特别严厉的刑事制裁手段去处罚我国一部分不遵纪守法的公民的,因此行政处罚相较于刑事处罚就是起到一种过渡性的作用的,而且本质上两者的差别也特别的大,行政处罚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方式起到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大家可以跟随的脚步一起了解一下行政处罚的作用主要是什么?行政处罚的作用主要是什么?1、健全了我国法律责任制度。我国的法律责任制度,由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部分组成。对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是法制的基本原则。有些违法行为构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我国的刑法和一系列有关刑法的补充规定,规定了违反刑事法律规范的法律责任。刑事诉讼法对如何追究刑事责任从程序上作了规定,这些法律建立了我国完整的刑事法律责任制度。关于民事责任,我国的民法典和一系列单行的民事法律以及民事诉讼法,基本建立了民事法律责任制度,当然,有些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但从法律制度来说,
    2023-03-02
    154人看过
  • 国家政府公职人员不作为,行政不作为的危害主要有哪些
    1、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直接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政府成立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宪法就像是公民与国家之间缔结的合同与协议,在宪法的制定过程中,民众自愿放弃和让渡部分权利是为了给予政府一定的权限以更好的保护好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更好地服务于大众。而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是对民众可期待利益、民众对政府信赖利益的伤害,是政府对民众的“宪法”上的违约。行政不作为无论是表现为对公共利益维护权的放弃,还是表现为对公民个人利益维护权的放弃,都会造成社会危害后果。设想一下,当公民遭到歹徒的抢劫报警,而公安机关怠于出警甚至根本不出警,直接损害的是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行政不作为助长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机关陋习,违反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是机关的一大陋习,官僚主义本质上就是没有树立服务意识,没有存为人民服务之心。而形式主义更是一种隐蔽的官僚主义
    2023-08-15
    360人看过
  • 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的主要区别
    一、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的主要区别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的主要区别如下:1.侵权主体不同。前者侵权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后者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实施的时间不同。前者发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后者发生在从侦查到监狱管理等一系列活动中。3.追偿条件不同。前者追偿的范围要比后者范围宽。《行政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由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二、申请行政赔偿有哪些法律途径1.向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并给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有权向该机关要求确认其行为违法,并请求国家赔偿。如相对人单独就行政赔偿提出请求,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由赔偿义务机关对其赔偿要求进行处理。2.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赔偿问题。相对人在申请上
    2023-12-05
    371人看过
  • 行政责任要件主要有哪些?
    我国行政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包括:存在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存在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行为等。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环境行政责任环境行政责任,是指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实施破坏或者污染环境的单位或者个人所应承担的行政方面的法律责任。环境行政责任的主体可以是行政相对人,也可以是环境行政主体。环境保护法主要规定了环境行政相对人的环境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23-07-31
    106人看过
  • 行政授权具有哪些作用
    第一,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授予下属一定的权力,将使他们感到上级的重视和信任,精神上得到极大安慰,并由此而产生强烈的自我意识,促使他们积极进取,施展才干。美国学者**尔斯把现代人的性格归纳为四个方面:(1)现代人乐于接受新的经验、新的观念和新的生活与行动方式,主动顺应和接受社会的改革;(2)现代人见多识广,能积极参与各种社会事务和活动;(3)现代人有明确的个人效能感,相信人对自然和社会具有改造和控制能力;(4)现代人不受传统观念和习俗的束缚,在决定个人事务时,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自主活动的心理倾向。(殷*君编译:《人的现代化》第259—260页)充分授权可以说是比较适合现代人性格的一种方法。许多行为科学家的研究报告指出,权力自主的行政主体比缺乏必要权力的行政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高得多。因为权力自主的行政主体具有进行创造活动的条件,而缺乏权力的行政主体由于没有创造这个条件,不仅缺乏积极性、
    2023-06-12
    91人看过
  •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有哪些?如何区分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一、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采取补救措施,而且在危险责任领域,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但是,两者仍然存在许多区别,表现在:1、原因不同。两者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所采取的补救措施,但是,行政赔偿所针对的损害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而行政补偿针对的是合法行为。2、范围不同。行政赔偿的范围小于行政补偿的范围。行政赔偿受国家赔偿法的限制,国家并非对所有的行政侵权行为都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一般认为实行国家豁免,国家对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补偿的原因行为除了合法性这一限制之外,没有其他的限制。3、程度不同。行政赔偿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补救程度不如行政
    2023-06-03
    204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2024赔偿需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行政不作为赔偿需成立的条件有哪些?行政不作为即行政机关怠于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赔偿责任的第一要件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行政不作为都是违法的,因此只要确认行政不作为成立,则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也就得到了确认。行政不作为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行政机关对相对人负有法定职责。这是认定行政不作为的首要条件,不具备此要件则行政不作为不成立,更谈不上行政赔偿责任。法定职责既可由具体法律规范明确规定,也可由法律原则和精神中推导而来。2.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应当采取作为方式。即以积极的方式作出特定行为。3.行政机关没有作出特定行为。判断行政机关是否作出特定行为不应以结果为标准,而应以外观形式为标准。比如,瓜农遭到哄抢,向公安机关求救,公安机关即时派员前去制止,但待他们赶到,人已尽散,瓜已所剩无几。从结果看,公安机关未能起到制止哄抢的作用,但从外观形式上看,公安机关已经作出了特定的解救行为
    2024-01-12
    499人看过
  • 资产重组有哪些主要的作用?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时将原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划分和结构调整,经过合并、分立等方式,将企业资产和组织重新组合和设置。狭义的资产重组仅仅指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划分和重组,广义的资产重组还包括企业机构和人员的设置与重组、业务机构和管理体制的调整。实现资产重组会带来以下几个好处:(1)与企业自身积累相比,企业购并能够在短期内迅速实现生产集中和经营规模化;(2)有利于减少同一产品的行业内过度竞争,提高产业组织效率;(3)与新建一个企业相比,企业购并可以减少资本支出;(4)有利于调整产品结构,加强优势淘汰劣势产品,加强支柱产业形成,促进产品结构的调整;(5)可以实现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可以实现国有资产的战略性重组,使国有资本的行业分布更为合理。根据重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内部重组和外部重组。内部重组是指企业(或资产所有者)将其内部资产案优化组合的原则,进行的重新调整和
    2023-02-15
    29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方式有哪些,行政赔偿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8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 行政赔偿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另一种是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25条规定了三种赔偿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
    • 行政复议延期通知的主要作用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9
      1、行政复议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司法性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借用法院审理案件的某些方式审查行政复议,即行政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2、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对下级或者政府对所属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一种监督和纠错行为。 3、行政复议是国家行政救济机制的重要环节。
    • 我国政策规定的行政赔偿主要方式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2
      税务行政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赔偿金按照直接损失给付。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侵犯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
    • 构成行政不作为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1
      1、行政不作为的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成为行政主体必须具备四个条件:其一必须享有行政权力;其二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其三必须能够承担由于实施行政活动而产生的责任;其四行政主体必须是组织,个人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2、行政主体具有作为的行政义务。行政不作为义务应符合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与行政主体的行政职责相关的行政为义务,而非其他性质的作为义务。其二,必须是在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中有明确、
    • 行政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请求人主要包括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1
      1、自然人。自然人是指基于自然出生而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人,比公民的范围要广,除包括我国公民和外国公民以外,还包括无国籍人。 2、法人。法人是指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和团体法人。 3、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不符合法人条件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同法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