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政策变革:留用地政策成为焦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7 08:31:32 492 人看过

留用地,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留用地的使用权及其收益全部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的10%至15%安排,具体比例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以及项目建设情况确定。

有关杭州留用地的相关房产知识

导读:最近杭州频频出现留用地一词,许多人不了解留用地的概念以及杭州关于留用地的相关政策,本文介绍留用地的概念和相关政策。

所谓留用地制度是指政府在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时,按照征用农用地(不含林地)面积的10%核定用地指标,鼓励他们单独或合作开发建设。留用地制度的实施在维护失地农民的利益、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给被征地农民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土地收益来源。

杭州是走得比较快的城市。2002、2005、2008年,杭州相继出台过相关的政策,09年6月10日,杭州市政府更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出让管理的补充意见》,不仅在诸多实施方面有了更多细则,另外规定合作开发的49%部分,有可能取得单套产权。

但与此同时,由于不少村所建设的项目以商业和综合等有稳定收益的经营性项目为主,而且大多选择吸引外来资金参股的形式来合作开发建设留用地项目,也出现了留用地项目量大面广、新情况不断出现的状况,有必要加强引导和管理。

在杭州,最早出现的留用地项目是写字楼,如黄龙区块的聚龙大厦等,留用地住宅化的第一个项目是西溪锋尚,后来又出现了如剑桥公社、斯坦福平方、新城广场等项目。

在杭州最早进行10%留用地建设和开发的三墩镇,近期连续有两个在留用地上开发的商业项目动工。人们发现,这两个名为西城博司和华彩国际的留用地项目,除了常见的写字楼、酒店、soho小户型之外,不约而同推出了整层500多平方米的大户型。

所谓10%留用地,是杭州政府为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是村级的售后保障,在土地增收的时候,按照征收总量10%用于发展三产,通过三产的收入来保障村民的收入。杭州城西一带许多著名的高档写字楼如黄龙世纪广场、联合大厦等,都是在10%留用地上开发的。为了保证用比较好的现金流去保障农民的利益,10%留用地上的项目一般只租不售。不过,按杭州市政府的现行规定,留用地项目整层可以有一张产权证,但不能进一步分割。

上周末刚刚动工的西城博司,也是留用地商业开发的典型例子。该项目属于罗家村社区,一路之隔紧邻三墩的五里塘生态休闲商务综合体,总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由7幢520平方米的大平层城市名流公馆、1幢SOHO公馆、1幢商务酒店和商铺等几大类产品组成。整个项目墙体采用石材干挂,约10000平方米的中心花园以苏州园林为蓝本,小区内设网球场、商业会馆、精致餐饮、室内高尔夫等物业配套。

比较奇特的是西城博司520平方米的大平层城市名流公馆,整层作为一个销售单位,产权40年,二梯一户,可自由分割。之前,三墩另一个留用地商业项目也推出过550平方米的整层大户型。那么,开发商为什么纷纷推出豪华的大户型,这些大房子准备卖给谁呢?

此前杭州的留用地商业项目,整层面积大多在1000平方米以上,这意味着要么找到有实力买下整层的大客户,要么只能分割成更小的户型长租,资金回笼较慢。以西城博司为代表的新一代留用地项目,单层面积瘦身不少,买下500平方米左右就可以有单独产权证,目标客群大增。

不过,有业内人士指出:整层500多平方米的大户型中蕴含玄机。原来的留用地项目如紫金广场,采用的是传统写字楼设计,核心筒放在中央,一层平面上做不到南北通风。而西城博司的整层520平方米,入户电梯是像住宅一样放在北面,南北通透;而且四个方向都有内凹式的类阳台空间;另外候梯厅入户大堂、首层景观大堂和地下车库大堂全部精装修。换句话说,这个房子即使用来居住,舒适性也非常好。

会不会有这样的客户,买下来当做520平方米的豪宅住,或跟要好的亲戚朋友一家一半分割成两套住呢?毕竟价格比一般的住宅要便宜很多。在西城博司的开工仪式上,就有媒体提出这样的疑问。尽管西城博司的营销负责人周小峰表示:大平层城市名流公馆是当写字楼面向市场的,但他也表示:不排除有些客户会把大公馆用做商务居住,比如一个平层上半边是公司,半边给员工临时居住。我们不会限制客户的自由使用。周小峰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六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五十六条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五十七条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第二百五十八条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写字楼相关文章
  • 土地占用补偿政策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征地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各市县统一的年产值标准或综合地价: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征收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补贴、土地附着和苗木费补偿。1、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2、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3、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土地流转补偿标准1、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
    2023-06-30
    310人看过
  • 征用土地补偿政策
    第二十四条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一)征用菜地、水田,按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6倍补偿;经济作物地、园地、鱼塘、藕塘、苇塘按5倍补偿;雷响田、旱地、经济林地按4倍补偿;轮歇地、竹林地、牧场、草场按3倍补偿。(二)征用耕种3至5年的开垦荒地,按旱地补偿标准补偿;征用耕种3年以下的开垦荒地,按上年产值的3倍补偿,并赔偿开发投资。(三)征用集体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用地,按原土地类别的补偿标准和建场的工本费补偿。(四)国家建设划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本条的规定办理。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一)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包括自留地,下同)在1亩或者人均菜地在5分以上的,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被征耕地、菜地每亩年产值的2倍。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不足1亩或者人均菜地不足5分的,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被征耕地
    2023-06-10
    169人看过
  • 2022年农村土地征用政策变化
    2022年征地的规定有明确征收的范围、提高征收补偿的标准以及完善征收的程序。征收土地应该给予公平和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原来的生活水平不会降低,长远的生计要有保障。尤其是减去了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可以超过土地在被征收之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2022年安置房拆迁具体有哪些新规定1.开发商禁止插手拆迁政策与此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比,北京延续了国家条例。其中规定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区县房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禁止建设单位参与居民搬迁活动。2.旧城居民可要求听证3.先确定补偿资金再征收4.限购后仍可获安置房如果家庭已超限购门槛,即本市户籍家庭有三套房,或外地户籍家庭已有两套房,其中一套被拆迁后,是否影响这个家庭获得拆迁安置房呢部门负责人表示:拆迁安置房属拆迁中获得的实物补偿,将被计入已有住房套数中,但并非家庭主动购买
    2023-07-10
    322人看过
  • 征地留用地是什么政策
    征地赔偿标准
    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的10%至15%安排。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不安排留用地采取货币方式补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货币补偿而放弃留用地安置;被征地所属土地范围内,没有符合土地利用可供选址安排作为留用地的。提出的留用地选址方案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市、乡镇规划安排。一、土地征地赔偿标准有哪些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
    2023-06-20
    129人看过
  • 宅基地改革试点政策解读
    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将进一步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权能,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权益更有保障、利用更加有效、管理更加规范。从改革的角度看,目前住房财产权抵押包括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改革试点已开始2015年8月10日,《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明确规定:农民住房财产权设立抵押的,需将宅基地使用权与住房所有权一并抵押。2016年3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
    2023-07-03
    89人看过
  • 2023年武汉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政策最新消息
    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党中央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依法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赋予农民更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现实问题、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矛盾纠纷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在2005年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基础上,于在汉南区整区及蔡甸、江-夏、黄陂、新洲等区各3个村启动了新一轮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在蔡甸、江-夏、黄陂、新洲等区全面推开。开展新一轮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健全确权登记颁证制度,有效解决好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范围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工作步骤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分四阶段进行:(一)组织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开展培训、调查摸底、矛盾调处。各级农业(农村经营管理)部
    2023-05-30
    115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写字楼
    词条

    写字楼是指用于商业或办公用途的建筑物,通常位于市中心商业区或开发区,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 写字楼通常具有较高的建筑品质和标准,配备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和设备,适合企业或机构进行办公活动。写字楼通常由开发商或政府投资建设,并根据不同的... 更多>

    #写字楼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改革政策》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3
      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 土地改革最新政策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01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征收目录,严格定义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被征收农民的合理、规范、多种保障机制。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转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城市定居农民自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查制度。
    • 农村土地改革政策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1
      农村土地政策包括:要更加的完善征地制度,缩小征地法人范围,探索制定征收法人目录,严格法人界定公益性用地范围,完善合理、规范、多元化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要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准入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租赁、入股的能力,明确进入市场的途径。要更加的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的制度,询问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自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的情况,改革宅基地的审批制度。
    • 简述1951年土地改革政策(土地革命)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急需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体现农民土地所有制政策。从1950年6月到1952年底,土地改革基本完成。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 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9
      2018年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四大证书将停止发放。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结束,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证、宅基地使用证、农村土地承包证、农村房屋产权证的发放也将结束。同时,各地农村都在推进农村房地产登记,实现房地一体化,农村土地、房屋等产权证将被房地产登记证所取代。现在很多农民还在讨论土地确权后,到2027年农村的土地是否会再次重新分配,大家可以考虑一下,土地确权工作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果到202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