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地的概念和特征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0 07:47:55 192 人看过

一、犯罪地的概念和特征是怎样的?

犯罪地的概念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特征∶

(1)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

(2)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

(3)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二、犯罪既遂就是犯罪吗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何谓犯罪既遂,在学理和判解上一般有三种观点,一是结果说,主张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造成了法定的犯罪结果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二是目的说,主张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犯罪目的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三是构成要件说,主张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具备了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

未遂和中止的区别:关键一点就是,犯罪的停止是犯罪分子自愿的还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如果是自愿的则成立犯罪中止。所说的“犯罪终止”应该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吧。此处的终止应理解为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离“法定的既遂结果出现”还有一段距离。如果出现“法定的既遂结果”,则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出现“法定的既遂结果”,则构成犯罪未遂;若犯罪分子自动并有效的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则构成犯罪中止。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所呈现的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地一般是发生犯罪的行为的地方,需要具体的案件进行相应的认定,主张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造成了法定的犯罪结果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犯罪的停止是犯罪分子自愿的还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n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2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征用概念是怎样的
    土地征用亦称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兴建厂矿、铁路、公路、港口、水利、国防工程等建设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家使用的一项措施。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征收土地时,由用地单位向被征用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从此,被征用者即丧失了土地所有权,被征收土地属国家所有,用地单位只有使用权。一、征地需要村民签字吗需要村民们签字。但如果是强制性的,则不需要经过村民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或者征用集体土地的前提条件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即,无论政府是永久性地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还是临时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其征收、征用的目的,都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但是,以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征用集体土地时,其目的不能泛化和
    2023-04-12
    415人看过
  • 并购重组概念股的特征和类型是怎样的
    一、并购重组概念股特征1、地方政府重组模式。该种模式的重组目的是使地方企业保持融资能力与均衡整合地方企业资产,一般情况下这种重组容易发生在一年的第二季度二级市场上的股价表现一般,短线波动概率较大。2、保配重组模式。公司大股东为了使股份公司保住配股权或者不被ST、PT而进行的内部资产置换,这种情况容易发生在每年的最后季度特别是12月份。这类个股的股价波动易出现逆势独立波段机会,部分个股可能会因内部职工股上市或者置换资产较好而出现中线机会。3、借壳上市重组模式。由一个新的实力企业购买上市公司法人股权并成为第一大股东,或是实现资产的彻底置换。为了使得借壳上市的成本较低,一般情况下,这类上市公司的二级市场股价容易出现阶段上台阶性的飙升。这种重组发生的时间容易出现在每年的年中,股价上涨较大但一般不送股,且易增发新股。4、炒作方式重组模式。这种重组模式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使股价炒作具有题材性。具体方式有两
    2023-03-22
    488人看过
  • 犯罪预备的概念,特征及类型
    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我国刑法学界认为这只是对犯罪预备行为的描述,并非犯罪预备的概念。根据这一规定及有关刑法理论,犯罪预备形态,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一、犯罪预备的特征犯罪预备形态具有以下特征: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
    2023-04-22
    375人看过
  • 地域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和特征
    地域税收管辖权,也称为收人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或属地税收管辖权,是按照属地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它强调按收人或所得来源地点,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收人或所得以及存在于本国境内的财产行使征税权。收人或所得来源于哪个国家,财产存在于哪个国家,则根据该国地域管辖权范围的要求,由那个国家进行征税,而不考虑跨国纳税人的居住地和国籍,对于跨国纳税人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则不论其居住国和国籍国是否征税,都不属于本国的地域管辖权实施范围。即对其来源于本国境外的所得,可以不征税。
    2023-06-07
    215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概念、特征和犯罪构成
    一、敲诈勒索罪的概念及其构成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一)敲诈勒索罪的客体要件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敲诈勒索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二)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量。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例如,行为人知道他
    2023-06-11
    125人看过
  • 家庭暴力的概念和特征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父母对子女或者对自己的亲兄弟姐妹施暴也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或精神,使受害者身体上或心理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一、打了老婆耳光算家暴吗打了一个耳光也是算家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
    2023-03-13
    475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概念和特征
    从实体的角度讲,破产债权是在破产宣告前对债务人享有的金钱债权或可以以金钱评价的债权,学理上称为实质意义上的破产债权;从程序的角度讲,破产债权是依破产程序申报并依破产程序受偿的财产请求权,学理上称为形式意义上的破产债权。其特征为:一、破产债权为财产请求权;二、破产债权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成立;三、破产债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四、破产债权是必须依破产程序进行申报、确认并行使的债权。一、无财产担保债权是指什么无财产担保债权是针对债务人设立的,即以债务人所有的非特定的全部财产为清偿保障,债务的清偿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履行行为。因其是设定于债务人非特定财产上的权利,没有因物权担保而产生的优先受偿权,故在破产宣告后属于破产债权,必须依破产程序受偿。无担保的债权与保证人担保的债权统称为无担保物的债权。事后又为该债务提供了担保,这样就损害了破产企业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根据我国立法规定,并非所有对破产人发生的债
    2023-03-14
    292人看过
  • 寡头垄断的概念和特征
    一、寡头垄断的概念和特征什么是寡头垄断寡头垄断:又称寡头、寡占,一种由少数卖方(寡头)主导市场的市场状态。英语中这个词来源于希腊语中很少的卖者。寡头垄断是同时包含垄断因素和竞争因素而更接近于完全垄断的一种市场结构。它的显著特点是少数几家厂商垄断了某一行业的市场,这些厂商的产量占全行业总产量中很高的比例,从而控制着该行业的产品供给,寡头垄断又称为双占垄断或又头垄断。寡头垄断的形成首先是由某些产品的生产与技术特点所决定的,寡头垄断行业往往是生产高度集中的行业,如钢铁、汽车、石油等行业。其次,寡头厂商为保持自身地位而采取的种种排他性措施,以及政府对某些寡头厂商的扶持政策等,也可促进寡头垄断市场的形成。在国外寡头和垄断往往密不可分,比如在某一个行业,只有一家经营相关业务,消费者或其他上下游产业没有别的选择余地,只能与他进行交易或者接受其商品或服务,这就叫垄断,而这一家公司就叫寡头。而二者结合就是寡
    2023-06-07
    445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概念和特征
    本文主要讲述你不当得利的相关内容,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可以概括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不当得利属于事件,因为不当得利本质上是一种利益,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可以概括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不当得利属于事件,因为不当得利本质上是一种利益,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不当得利的特征:(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2
    2023-06-08
    390人看过
  • 房屋典权的概念和特征
    房屋典权是不动产物权。房屋典权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该房屋须为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即私有房屋。动产、公有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之上不能设立典权。就是说,原始出典人只能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公民个人。房屋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特征1、房屋典权是其他物权,其内容侧重于典权人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2、房屋典权在设立时,典权人应向出典人支付典价3、典权是有期限的他物权,期限届满后出典人有以支付原典价向典权人要求赎回出典房屋以消灭典权的权利
    2023-06-08
    156人看过
  • 要约收购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综合知识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预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证券法》第91条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
    2024-04-26
    393人看过
  • 刑罚的概念、特征和意义
    刑罚的定义、意义和特征:刑罚的定义:刑罚作为实现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基本方式,是一种强制方法,它本身并无任何目的,这里我们所说的刑罚目的,是统治阶级发动刑罚主观上所希望达到的结果,是一种以观念形态存在的主观追求,这就决定了刑罚目的属于主观范畴,但具体到刑罚目的的定义,我国刑法学者又大体上形成了二种观点,一是最狭义的刑罚目的说,认为是国家对犯罪适用刑罚的目的,即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所期望达到的结果①;广义的刑罚目的说,认为刑罚目的应包括刑事活动的所有阶段,不应仅局限于适用阶段,实际上是国家通过创制、适用与执行刑罚所期望达到的预期理想之结果。显而易见,广义刑罚目的说最为全面,刑罚目的是反映在刑事活动每一个阶段的,而在整个刑罚运行的过程中,无时无刻不体现着统治者所要达到的目的,直到最终实现,而不能把它人为分割,限制在某一阶段。刑罚的意义:刑罚目的对整个刑罚的运行有重要意义,表现有:(1)刑罚目
    2023-06-11
    171人看过
  • 拘役的概念和特征详解
    拘役的概念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留和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特征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犯罪分子所在地县、市、市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的特征是什么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一)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三)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依
    2023-07-02
    167人看过
  • 基准利率的概念和特征
    基准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照作用的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可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之一,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融资者衡量融资成本,投资者计算投资收益,以及管理层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客观上都要求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基准利率水平作参考。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机制形成的核心。其中,以同业拆借利率为基准利率的国家有英国的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美国的美国联邦基准利率(FFR)、日本的东京同业拆借利率(Tibor)、欧盟的欧元银行同业拆借利率(Euribor)等;以回购利率为基准利率的国家有德国(1W和2W回购利率)、法国(1W回购利率)、西班牙(10D回购利率)。在中国,以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家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规定的存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具体而言,一般普通民众把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作为市场基准利率指标,银行则是把隔夜拆借利率作
    2023-04-26
    16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洗钱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是什么洗钱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各自是怎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什么是洗钱罪(一)洗钱罪的概念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等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二)洗钱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
    • 犯罪未遂的特征与概念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视为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的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 侵权的特征和概念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7
      1、侵权行为概念: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2、侵权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要造成损害。仅有行为而无损害,不构成侵权行为。损害既有金钱等物质上的损害,也包括人身伤害、死亡,还有精神上的损害。只有存在损害才能体现出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他人。
    • 犯罪地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7
      犯罪地的概念是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的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发生地还有犯罪结果的发生地,犯罪地的特征是应受惩罚性,具有社会危害性,还有刑事违法性,犯罪时触犯刑事法律的行为。
    • 行贿罪的概念与特征, 构成行贿罪的概念, 行贿罪的构成和特征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行贿罪是什么(一)行贿罪的概念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二)行贿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