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三种情况下不征收个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9:23:09 247 人看过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人。

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

(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

(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三、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四、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赡养义务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房屋产权属于无偿赠与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产权属于无偿赠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因此如果是子女根据遗嘱继承父亲售后公房的,是不需要征收契税的。二、赠与的房产可以收回吗赠与的房产是否可以收回要看情况。一般房产已经登记过户的不能收回,但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的,赠与房产的行为发生在一年内的,可以收回。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
    2023-04-20
    263人看过
  • 河北房产个人所得税三类情形房屋产权无偿赠与
    临近年底了,关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咨询又热起来。针对近期百姓在合伙经营企业、房产过户赠与、股权转让等比较热门行业方面的个税咨询,河北省地税局相关部门进行了分类解答。针对市民咨询较多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等问题,省地税局相关人士解释,根据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平价或低价转让股权如何确定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针对该咨询,省地税局相关人士解释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规定: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
    2023-06-07
    85人看过
  • 三种情况“受赠房”免个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况: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对其直接承担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除此以外受赠所得,要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及整个人所得税时,其所纳税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的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或未标明房屋价值,税务机关可市场评估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应纳所得税。而当受赠人转让房屋的,以转让房屋的收入减去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房屋价格明显低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
    2023-06-10
    475人看过
  • 三种房产赠与情形不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以下三种情况,当事双方不须缴纳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二)除以上三种法定情形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2023-06-10
    274人看过
  •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为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问题(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营业税税收管理问题?1.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见附件);?(2)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
    2023-06-10
    336人看过
  • 这三种情况下新房无法办理产权证
    哪些情况新房可能无法办证?大致有两种情况会导致购房者无法拿到房本,一是开发商原因导致的,二是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的。1、开发商五证不全一个楼盘合法销售,开发商需要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若证件不全,则销售不合法,即使后期将房交到购房者手中,也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2、房屋验收不合格楼房竣工后,住建委相关部门会对楼盘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开发商需要整改,整改后依旧不合格的,无法将房交给购房者,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有抵押很多分期建设的楼盘,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把土地拿去抵押以获得资金。土地抵押未解除的,开发商无法为购房者办房屋所有权证,一般在住建网,某些楼栋的抵押情况是能够查询的。提醒:开发商拖着不办房产证的情况,该怎么办?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
    2023-06-10
    444人看过
换一批
#赡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赡养义务的具体包含下列内容: 1、给付父母赡养费; 2、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给予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3、经常看望探视父母,对父母给予关照与爱护。... 更多>

    #赡养义务
    相关咨询
    • 房屋产权无偿赠与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无偿赠与有什么情况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6
      因为您取得房产为亲属间赠与,因此在收税上和一般的赠与有很大的差别。根据两部门通知,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的当事双方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况主要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通知指
    • 赠与房屋征收个人所得税什么情况下不征收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16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指出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
    • 关于房产赠与,个税什么情况下不用征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10
      以下三种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但应当缴纳契税等。
    • 下在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交契税,房屋赠与的契税如何征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3
      房屋赠与的契税征收问题,以下供参考。根据国务院1997年通过的《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该条例 第二条规定,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你们的
    • 房屋赠与什么情况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赠与通知书需要写哪些内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5
      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赠与通知全文如下: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