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什么时候开始设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5 06:38:30 297 人看过

一、抵押权什么时候开始设立

在民法典的框架下,抵押权的设立时间主要依据于抵押财产的类型以及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1.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海域使用权等财产,其抵押权的设立是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完成的。这一规定在《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中得到了明确的体现。

2.这些财产的抵押权并非在抵押合同生效时即设立,而是需要在完成抵押登记后才能正式确立。

3.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的设立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二、抵押权变更登记情况

抵押权变更登记的情形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中得到了详细的列举。

1.抵押权变更登记的情形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变更,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更,债务履行期限变更,抵押权顺位变更,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变更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3.当抵押权的变更将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时,还需要提交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材料以及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证明文件。

三、民法典可以抵押的动产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抵押的动产包括交通运输工具、生产设备、原材料等。

1.《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可以抵押的动产的抵押权在抵押合同生效时即设立,但需要注意的是,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还规定,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3.《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也强调了抵押权的设立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07: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不动产抵押权权利人一般是什么时候设立的?
    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时间: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如果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登记,只是抵押权未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抵押权的设立,与抵押合同的生效没有联系,且并不影响。一、房屋抵押没登记,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房屋抵押未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房屋未进行抵押登记,抵押权未设立,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债权人未取得抵押权,也不享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抵押人应继续办理抵押登记或承担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情况下的损害赔偿责任。二、如何判断二手房抵押判断二手房是否设定了抵押,可以通过询问房屋所有权人,或者要求房屋所有权人到房屋登记机关查询的方式。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以本法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是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
    2023-02-17
    208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浮动抵押权什么时候确定设立
    一、《民法典》规定浮动抵押权什么时候确定设立浮动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确定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浮动抵押的实现方式:1、浮动抵押的主体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2、浮动抵押的财产限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3、浮动抵押必须是书面协议;4、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是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事由。《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第四百零三
    2023-04-13
    106人看过
  • 抵押权权利在登记时开始产生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以上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以上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这些财产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抵押权登记生效的情况有哪些民法典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的不动产进行抵押的,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
    2023-07-11
    500人看过
  • 设计作品署名权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关于作品著作权的产生时间,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是否登记,其著作权均自创作完成之日产生。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其著作权自在中国境内出版之日起受中国法律保护。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是否登记,其著作权均自创作完成之日产生。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其著作权自在中国境内出版之日起受中国法律保护。其次,关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如何计算,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
    2023-06-13
    206人看过
  • 开设赌场罪什么时候设立
    一、开设赌场罪什么时候设立开设赌场罪是在2006年6月29日开始实施的。开设赌场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具体的量刑标准是: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开设赌场的违法所得任何认定违法所得,是指因为实施违法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对于开设赌场罪,应当从开设赌场的行为人从违法经营之日起到违法经营被查处之日止的实际的获利来计算违法所得。具体包括因开设赌场而取得的全部财物,包括金钱和物品。对于违法所得,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三、开设赌场罪是怎么认定的1、开设赌博场罪主体为一
    2024-02-06
    259人看过
  • 新农村建设政策什么时候开始
    一、新农村建设政策什么时候开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及初步探索1956年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该章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规(参见《人民日报》1956年6月24日第5版)。这是中央领导人中最早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概念。1960年4月,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为提前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而奋斗的决议。决议指出:中共中央制订的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是高速度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纲领。1963年12月,中央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草案)》提出,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要动员和组织大批城市知识青年下乡参加农业生产,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农村。这一时期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其目的是要求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
    2023-06-07
    413人看过
  • 抵押担保的债权的范围,设立抵押权时应注意什么
    一、抵押担保的债权的范围1、延迟利息。指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2、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3、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4、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5、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一般来讲,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应当包括以上几项,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只担保其中几项,那担保的范围应当依合同约定确定。二、设立抵押权时应注意什么1、房地产抵押时,分别到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房地产的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分别隶属于
    2023-02-15
    70人看过
  • 什么时候才有抵押权
    抵押权登记时间应依抵押权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完成时间确定。权利证书上记载的抵押权设定时间早于抵押登记实际完成时间的,应以抵押权实际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时间作为押登记完成的时间,并以此为基础来确定第三人是否知晓不动产登记权利状况。除法律明确规定外,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办抵押登记。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即未设立,不仅不能取得对抗后续权利人的效力,也不能取得优先受偿的效力。进行不动产登记,应注意申请查阅不动产登记簿。一、设立抵押权的方式是怎样的抵押权的设立,须订立书面抵押合同《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二、设立抵押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抵押物在法定允许抵押的范围内1.允许抵押的财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允许抵押的财产大致可以分为:不动产、不动产他物权、动产与法律、行政
    2023-03-02
    282人看过
  • 什么时候开始有他项权证?
    一、什么时候开始有他项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购房户在开发公司购买了新房,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现在房产证办理下来需要转现房抵押。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和《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等规定,以预购商品房设定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按揭贷款抵押)的,当购房户办理房产证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县房产局)将预抵押登记转变为现房抵押登记,并向抵押权人(贷款银行)颁发《房地产他项权证》。办理他项时间及流程如下:1、带上产权证与抵押权人一起到房管局;2、在抵押窗口排号;3、把你的产权证,身份证提交到柜台,抵押权人提供资料;4、办理好他权(当时办理好);5、工本费80元。二、房屋他项权证的作用是什么?房屋他项权利证的作用如下:即证明房屋典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存在的文件。他
    2023-06-02
    62人看过
  • 继承权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可以放弃
    一、继承权何时开始1.继承权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的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人,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二、继承权什么时候可以放弃继承权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这个时候可以放弃。大家,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要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否则视为接受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三、继承权的先后顺序是怎样的继承权的先后顺序是:1
    2023-04-23
    343人看过
  • 是否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何时开始生效?
    下列财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以其他财产抵押的不需要办理抵押登记: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以上财产的抵押权办理登记后设立,其他财产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抵押权是用益物权吗抵押权不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以及自然资源使用权。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举个例子,比如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银行就能享有对房子拍卖后钱的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
    2023-07-15
    394人看过
  • 设立质押了还能设立抵押权吗
    抵押权和质权可以同时设立,这是由于同一个动产可以同时设立抵押和质押。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一、质押与抵押的区别1、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2、抵押与质押是经济活动中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但实践中常常有人将二者混同,例如本是质押,却在合同中写成抵押。要知道,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二者有什么区别如下:(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
    2023-02-28
    125人看过
  • 一个债权有多个抵押人怎么办,设立抵押权时要注意什么
    一个债权有多个抵押人怎么办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设立抵押权时要注意什么设立抵押权时要注意:1、房地产抵押时,分别到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房地产的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分别隶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为避免抵押人将同一房地产分别抵押给不同的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在设立抵押时,就应当要求抵押人将房屋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一并抵押给抵押权人。尽管这样的建议有些保守,但从谨慎角度出发,避免房屋与土地的重复抵押是非常有效的。2、设立抵押与发生债权
    2023-06-15
    172人看过
  • 质押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质押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是:自主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之日其一同生效。未交付质押物的质押权一般不予设立,但有价证券出质的、以基金份额或股权出质的、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股票与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和提单不同,股票的价格随着股票市场的不断变化而变化,股票的担保价值也有可能发生大起大落,而且也有可能出现利用股票的设置的形式回避《公司法》的一些强行性法律规范。为维护股份公司和
    2023-08-01
    44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吗抵押权自什么时候成立?抵押权什么时候生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5
      (1)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2)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
    • 民法典规定地役权抵押什么时候设立?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0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法律规定,以《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设立抵押权时应注意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7
      办理抵押时应注意的是: (1)房地产抵押时,分别到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车辆,飞机、轮船等交通运输工具作为动产,因涉及的金额比较巨大,办理抵押时也需要抵押登记,不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3)设立抵押与发生债权同时进行。
    • 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抵押权什么时候设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20
      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 既设立质权又设立抵押权又设立抵押权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9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从而实现担保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