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标的有哪些类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09:20:50 269 人看过

1、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基于与被告存在的某种实体法律关系提出的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的请求;

2、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一实体法律关系;

3、变更之诉的诉讼标的则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或消灭与被告之间存在的某种法律关系。

一、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联系区别是什么?

1、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联系

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就是诉讼标的其实只是给付之诉中的诉讼请求,因为诉讼请求除了给付之诉之外,还包括确认之诉。一般来说,原告也是围绕着诉讼标的来阐述自身的诉讼请求的,一场民事纠纷中要先确认了诉讼标的,才能确认诉讼请求。

2、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的区别是法律含义不同

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

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特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

二、确认之诉有没有诉讼时效?

确认之诉没有诉讼时效。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诉讼时效其适用范围仅限于请求权,而确认之诉属于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所以确认之诉没有诉讼时效。”

三、擅自处置诉讼中的争议标的会怎样

擅自处置诉讼中的争议标的是不会出现法律层面上的一些后果的,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

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请求。如给付赡养费之诉,其诉讼标的一是当事人双方的赡养关系,二是给付赡养费的要求。确认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确认收养之诉中,父母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即诉讼标的。变更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变更或消灭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离婚之诉,诉讼标的是现存的夫妻关系。诉讼标的与标的物不同,标的物是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是其具体物质形态。在分割财产之诉中,诉讼标的是财物的产权,诉讼标的物是财物本身,或是物品或是一定数量的款项。非财产权益之诉有诉讼标的,不一定有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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