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以逾期付房租为由解除租赁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7 00:10:09 409 人看过

若承租人逾期未付房租, 出租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向承租人发出延期付款的通知。如果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付款,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若承租人逾期未付房租,出租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向承租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如果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付款,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若 承 租 人 未 支 付 或 延 期 支 付 租 金 , 出 租 人 可 以 采 取 哪 些 措 施 ?

根据素材所述,当租客不按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时,出租人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来解决问题。首先,出租人可以与租客进行协商,以达成共识和谅解。如果协商无果,出租人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申请房地产仲裁机构予以仲裁。在仲裁结果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定租客应交纳的房租,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因此,出租人可以通过协商、仲裁和诉讼等途径来解决租客欠租问题。

综上所述,承租人逾期未支付房租,出租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向承租人发出催告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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