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7:12:51 401 人看过

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给付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又称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包括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等。单务合同的当事人不存在对应的权利义务。

一、仓储租赁和房屋租赁的区别

1、合同二者性质不同。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如房产等)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其中提供收益权或物的一方为出租人,另一方则为承租人,而仓储合同是提供劳务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仓储保管服务的一方为仓储保管人,将仓储物交由保管人仓储保管的为存货人。2、合同对象要求不同。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的合同,转让的不是所有权,合同终止时,租赁物要归还,而仓储保管的对象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能成为仓储物,存货人的货物交付或返还请求权以仓单为凭证。3、合同权力义务不同。租赁合同是双方、有偿的,交付租金与转移租物的使用权存在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权的对价,获取租金是出租的目的,而仓储合同是一方提供服务,另一方支付报酬费用,仓储人还负有验收、接受仓储物,给付仓单、保管、危险通知和及时处理,返还仓储物等义务。

二、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的区别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有偿合同又称“有偿契约”,是“无偿合同”的对称。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区别: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2、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3、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4、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

三、合同终止途径都有哪些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终止的方式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

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

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

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单务合同相关文章
  • 劳务合同内容是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劳务合同是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因此劳务合同的签订就更加自由。只要符合《民法典》等等法律的规定,就可以生效成立。劳务合同主要包括了以下内容:(一)合同当事人。劳务合同的当事人就是用人单位和提供劳务的劳动者。(二)合同价款。劳务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务报酬。(三)合同权利义务。在这一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金等等内容。一、劳动合同要约定薪资吗劳动合同要约定薪资。《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
    2023-02-12
    388人看过
  • 履行合同义务的内容包括什么
    《民法典》履行合同义务的内容包括:保密义务、方便义务、减损的义务、协助义务、通知义务等内容。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不是一个单纯的动态概念,而是一种包含了动态和静态的综合概念。首先,合同的履行是债务人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这是合同目的的起码要求。这种特定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比如支付价款、交付标的物、提供劳务等,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比如不以某种价格出售商品;其次,合同的履行要求达到实现债权之结果。因为合同关系存在的法律目的,就是使债权转变成物权或与物权具有相等价值的权利。一、履行合同义务顺序有哪些履行合同的顺序包括同时履行、先履行、后履行三种,合同履行的顺序会产生相应的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
    2023-04-02
    436人看过
  • 承揽合同的内容是什么,承揽合同属于服务合同吗
    一、承揽合同的内容是什么承揽合同的内容是指承揽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揽合同的内容,通常表现为承揽合同的条款。承揽合同通常包括下列内容:1.承揽的标的,即承揽人应完成的工作,例如加工、定作、修理、检验、测试等;2.承揽工作成果的数量。如果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可以进行计量,当事人可以约定数量条款;3.承揽工作成果的质量;4.承揽的报酬。承揽合同为有偿合同,因此即使当事人未约定报酬的数额、支付办法等,也不应当直接认定为无偿合同。报酬的种类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金钱以外的其他物或权利;5.材料提供,即约定由当事人哪一方提供原材料;6.履行期限,包括承揽人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期限以及定作人支付报酬的期限;7.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和方法。二、承揽合同属于服务合同吗承揽合同属于服务合同。如果该服务合同仅是泛指一切服务类型的合同,则承揽合同属于服务合同。如果该服务合同指的是技术服务合同,则承揽合同不属于
    2023-05-03
    332人看过
  • 前期物业服务有什么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一、前期物业服务有什么内容前期物业服务有以下内容:1.帮助业主完成新房验收。2.向业主发放《业主手册》,帮助业主了解物业管理的内容,各种规章制度,如车辆停放,装修管理规定,物业保修规定等内容。3.物业需根据有关规定向业主预售物业费或者车位租金。4.业主有办理个人事项,需物业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文件,物业需出具相关证明。5.业主入住和装修管理。业主登记入住和装修是前期物业的重要工作,这一环节容易引起纠纷和投诉,物业公司需要在入住前针对这两个问题制定好计划,并公布执行。6.前期卫生管理。前期物业管理中,卫生保洁尤为重要。7.安全管理。前期物业工作的重点也包括安全管理,由于装修集中进行,进出小区人员多而杂,而且小区的监控和门禁系统可能尚未启用,需加强巡查,及时处置。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是:1.合同的当事人2.物业基本情况3.服务内容质量4.服务费用5.物业经营管理6.承接
    2023-06-27
    311人看过
  • 单务合同有哪些,合同制双务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常见的单务合同有、无偿赠与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等。一、双务合同包括哪些双务合同是普遍存在的合同类型,它的最大特点在于权利义务的对应性,即一方权利的实现有赖对方义务的履行,只有在双方都履行义务的场合,各方的权利才能对等实现。双务合同包括借款合同、买卖合同、保管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合同类型。双务合同是双方互负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当事人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二、合同有哪几种类型合同类型有哪几种:虽然法律并没有对合同分类作出明确规定,但按照比较通行的说法,合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运送、保险等合同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借用合同就是单务合同。第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2023-03-20
    109人看过
  • 委托合同是劳务合同吗,其基本内容是什么
    一、委托合同是劳务合同吗委托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1.劳务合同的订立目的在于由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而不在于实现雇用人的预期利益,这种劳务一般表现为受雇人利用自己的劳力为雇用人提供一定的劳动;而委托合同的订立目的在于由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实现一定的预期利益,受托人提供劳务不过是满足这一目的的一种手段。2.受雇人依据雇用合同提供劳务,必须服从雇用人的指示,自己一般不享有独立的酌情裁量的权利;而受托人虽然须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但一般却享有一定的独立裁量的权利。3.雇用合同为有偿合同,不存在无偿的情况;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二、委托合同的基本内容委托合同的基本内容如下:1.委托人和受托人基本信息。2.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的具体事务。3.委托期限。4.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5.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
    2023-05-06
    99人看过
  • 先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内容是什么?
    两者的区别主要就在于义务产生的时间的不同,先合同义务是产生在缔约过程中,到合同成立为止。而付随义务则是伴随着合同的产生、履行、消灭的全过程。先合同义务只是付随义务的一部分,而付随义务要包括先合同义务,只是为了缔约过失责任而区分。先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必要的注意义务。而合同的附随义务是相对于合同的主义务而言,是合同的标的、价款等主条款以外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所
    2023-04-13
    306人看过
  • 什么是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清单内容
    1、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
    2023-06-18
    492人看过
  •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简单内容是什么?
    一、个人借款合同范本简单内容是什么?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甲方等人因购买房屋,资金不足,特向乙方请求借款。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元,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归还完毕。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红______元作为还款。在此期间,若甲方的股份分红总额不足捌万元的,甲方需将不足部分补齐还给乙方。甲方等人对第一项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乙方: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二、个人借款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本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为大家介绍:(一)借条的名称
    2024-02-05
    191人看过
  • 合同要约的内容就是合同内容吗
    要约内容就是合同内容,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约的内容应该具备合同的所有内容,如果要约的内容与最终签订的合同不一样的,是属于新的要要约。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一、合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其一,效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即:要约送达,要约人就不得撤回,如果当事人想要撤销要约,也要符合法定的条件。要约邀请对要约人没有在撤回上的限制,当事人可以任意撤回,要约邀请不存在撤销的问题。但要约邀请也可能构成缔约责任和《
    2023-02-18
    315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合同的内容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经过协商一致而明确记载于合同条款中的权利、义务的总和。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5-02
    364人看过
  • 装修合同是什么内容
    (一)工程主体:包括:a.施工地点名称,这是合同的执行主体。b.甲乙双方名称,这是合同的执行对象。(二)工程项目:包括序号、项目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计价、合计、备注(主要用于注明一些特殊的工艺做法)等等。这部分多数按附件形式写进工程预算/报价表中。(三)工程工期:包括工期为多少天、违约金等。(四)付款方式:对款项支付手法的规定。(五)工程责任: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和安全责任承担作出规定。一、装修合同的陷阱装修公司有很多家装设计师在设计的时候故意增加一些装修项目,如,不需要做梁的地方增加一个梁,不需要的地方非要吊顶。这样一下来整个房屋的装修报价就高出了很多,相对来说装修的报价也就高出了很多。设计师这样做的目的是如果提高了装修报价,那么设计师所获取的提成也就高了很多。我们业主在装修房屋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的居住需求。如果在装修设计的中发现造价较高,有没有很大的实际价值的项
    2023-03-26
    180人看过
  • 合同的效力是什么,有什么内容
    一、合同的效力是什么?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二、合同效力有什么内容效力内容有三:①从权利上来说,当事人的权利依法受到保护。②从义务上来说,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③在一定条件下对第三人的拘束力。按我国民法典,合同效力有三种,即:无效,可撤销,待定(一)无效的情况:1,合同内容违法的2,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联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的3,当事人以
    2023-03-25
    336人看过
  • 简单门面租房合同有什么内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乙方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一间,面积平米左右(一层),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内附属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租期__年(年月日至年月号)租赁费用为________元(大写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交清房租。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四、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五、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经营活动。乙方要搞好防范措
    2023-05-30
    8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合同。 在单务合同中,只有一方当事人有权期待对方履行合同,而另一方无须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单务合同具有任意性,其是否有效,由法律或合同自由决定。... 更多>

    #单务合同
    相关咨询
    • 单务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5
      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一方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则相反。 单务合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单方承担义务的情况;另一种情况是一方承担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只承担附属义务,双方的义务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 因此,单务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赠予合同 赠予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予合同可以发生在
    • 劳动合同是单务有偿要式合同具体内容是怎么样的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03
      双务合同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典型的有买卖,租赁,合伙,借贷,运输以及财产保险等;单务合同为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则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典型的有赠与,归还原物的借用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实践中,单务合同是合同中的例外,双务合同为普遍表现. 有偿合同指当事人因取得权利须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即双方当事人互为给付;无偿合同指当事人一方只取得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
    • 什么叫单务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24
      单务合同的概念 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 无义务对价关系的合同便是单务合同。包括一方有义务,另一方无义务的合同,也包括双方虽都有义务但双方的义务无对价关系的合同。 双务合同的概念 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
    • 劳务合同纠纷具体内容、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判决的内容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0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 单务合同无偿合同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31
      在有偿合同中,双方的给付有对价关系;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义务有对价关系。由于合同的义务是为特定之给付,故此,任何一种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对待给付合同,适用对待给付规则。有偿借贷合同只有给付的对价关系,而无义务的对价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