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权保护方面存在哪些严重误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6:32:11 358 人看过

误解一:行政诉讼打不赢结果:失去了许多获得合理赔偿的有利机会。官本位思想在中国根深蒂固。很多拆迁户听到征地拆迁案件后,都会起诉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他们的第一反应是他们无法赢得与政府的诉讼。也有工作人员放风到政府打官司。他们甚至不能立案。

事实上,我国行政诉讼存在立案难、胜诉难等一系列问题,不排除行政机关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干预。然而,“人民告官”是行政诉讼法赋予我们的一项神圣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好好想想。如果人民没有理由起诉,即使立案也会败诉。他们为什么不立案呢?如果他们不立案,他们就是有罪的。你赢了。需要指出的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胜负标准不在于诉讼的胜负,而在于最终补偿是否得到完善。如果改进了,你会赢的。错误二:相信“约谈”而不相信法律结果:拖延许久后,法院终于拒绝了,他们一方面对法院没有信心,以为法院会听取政府的意见,但另一方面又去政府上访。一方面,上访者抱怨他们只是在踢皮球,另一方面,他们不断向上级当局上诉。究其原因,在于“为官为民主”的传统观念,即政府一切为了人民。即使提起诉讼,法院也必须听取政府的意见。实际上,信访局、信访办等机构只是一个接待部门。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受理、分配和移交请愿人提出的请愿事项。他们更多的职能体现在对信访事项的协调和监督上。他们往往无权直接解决上访事项,即“你有权上访,他无权解决”。所以小王觉得自己被踢得像个球一样也就不足为奇了。

完成一轮信访,最短半年,最长一年。如果一轮不能解决,下一轮的请愿程序将启动。它转来转去。久而久之,它已成为一个无法解开的结。2014年初,国家信访局明确表示,不受理任何涉诉案件。这意味着,安置补偿纠纷及相关行政违法行为必须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错误三:找熟人,找关系结果:鸡飞蛋打中国当然是熟人社会,有些人容易相处。但你要先看清楚要让人做什么事情,比如征地拆迁补偿,十有八九是有的。拆迁背后有**集团获取暴利,这是公开的秘密。俗话说,英雄不妨碍别人的钱。按照官场潜规则,李昌不干涉张书记的项目,反之亦然。所以我不是一个非常亲密的朋友,我不会问你的事。即使找熟人为你加价,也要知道,这等于领导自己掏腰包,领导能心甘情愿吗?即使你给朋友面子,加一笔钱,也可能远远不是你想要的数额。接受不接受这个价格,接受它,损失太多,心里不愿意,不接受它,得罪了朋友。我两头都不好,什么都不好。因此,铁必须自己硬。寻找熟人和关系不是一种可靠的方式。误会四:“怕”,胆怯以防麻烦结果:放弃自己的合法利益,被吓跑

经常听到拆迁户说“拆迁太黑了,他们总是堵着门,砸碎窗户,甚至打人”。他们之所以暗中进行这些小动作,是因为他们无法通过正当渠道合法拆除房屋。因此,他们通过一些辱骂甚至非法的手段,给大家造成心理恐慌,从而达到强行搬迁的目的。如果有人忍无可忍,并签署腾空的房子,他们将陷入陷阱。

一旦发生违法行为,首先要积极报警。我们可以事先在外面安装监控系统,为破案收集和保存好证据。如果条件允许,我们也可以做好联防工作。如果有不法分子,我们要一起抓捕,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不依法处理的,可以起诉公安机关违法。错误五:“贪”,在利益面前,前进一寸,结果:牵着绳子,一无所获,这里的“贪”是指极少数拆迁户通过诉讼、信访等方式维权后,拆迁单位愿意支付的补偿金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了原要求,但他们依靠胜诉裁决或者其他有利条件而不支付补偿金,我们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了“同房同价,按市场价补偿”的基本原则。因此,您可以计算您的房地产价值,并以此价格作为未来补偿金额的参考依据。只要接近这个参数,就意味着补偿基本到位,你要根据情况采取行动。否则,谈判将破裂,而你将蒙受损失。第六个误区是“扛”,是与武力斗争,是与死亡斗争。

结果: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新房,先进的教室

经常会看到或听到一些拆迁户强打,砖石砸,污水汽油溅,甚至打架,造成人员伤亡。就像去年云南晋宁的暴力拆迁一样。其实,一些拆迁单位或政府并不担心“暴力违法”(有的是盼拆迁户这么做),因为一旦你言行过激,触犯法律,就会先被拘留。要么签个协议,要么等法律出台。武力维权的成功案例很少。误解七:“等等”,不要当领头鸟,跟风,结果:错失良机,失去了打官司的权利,征地拆迁涉及的人多,不愿当领头鸟,于是选择跟风,希望搭便车,等别人采取行动或有结果,再以身作则。然而,征地拆迁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征收人或行政机关通知“限期自行拆除,否则将强制拆除”时,发现大事不好。当他们到达法院或法律办公室时,被告知已经过期。因为《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对时效都有具体规定。例如: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当自知道行为之日起2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不知道诉权的,应当自知道行为之日起2年内提起诉讼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对涉及房地产的,起诉20年;对其他的,起诉5年。一旦超过法定期限,被征收人将失去胜诉的权利。即使你有更多的理由,法律办公室和法院也会以逾期为由驳回复议申请或诉讼。因此,我们应该及时行使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以免到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17: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征地拆迁时都有哪些维权误区
    误区一:行政诉讼官司打不赢结果:丧失了许多能够获得合理赔偿的有利机会中国官本位的思想根深蒂固,许多拆迁户一听说征地拆迁案件很多就是要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第一反应就是和政府打官司打不赢。也有工作人员放出风,找政府打官司,连案子都立不上。的确,在中国行政诉讼往往存在立案难、胜诉难等一系列难题,当然也不排除行政机关对法院司法工作的干扰。但是“民告官”是《行政诉讼法》赋予我们的一项神圣不可剥夺的权利。试想一想,如果老百姓告的没道理,就算立了案也是败诉,为什么不给立呢?不立案说明他们心虚,你们已经胜出了。需要注意的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纠纷胜与败的标准不在于某个官司的输赢,而是要看最终的补偿有没有提高,如果提高了,你就赢了。误区二:信“访”不信法结果:久拖不决,最终被法院拒之门外一边对法院没信心,认为法院听政府的,一边却又找政府上访。访-民一边抱怨上访就是踢皮球,一边还在一层一级不断往上告。如此纠结的
    2023-04-30
    188人看过
  • 农村征地拆迁中存在哪些问题
    1、政策制度不够落实。征地拆迁管理部门与征地拆迁实施单位应单独设置,形成第三方监督管理体系。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相关业务主管单位既负责城镇规划区房屋拆迁和土地使用管理工作,还具体经办征地拆迁协议的签订并发放安置补偿等事宜,造成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运行模式,不利于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2、业务资料不够完整。相关单位普遍存在征地拆迁业务资料整理不规范、不完整,原始丈量、确认资料不齐全,未按各征地拆迁项目形成规范的业务档案,有的业务原始调查资料与后期财务补偿数据之间存在出入,但不能说明原因。加之个别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较差,补偿资金支付表册反映项目等内容不全,会计核算较混乱,账务处理不规范,给后期被拆迁人的查询和相关部门的检查带来了不便。3、监管机构不够到位。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与监督检查部门制度不落实,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拨付和使用环节监管不到位,征地拆迁补偿费应拨数、实际拨付情况不明,对已拨付
    2023-02-18
    76人看过
  • 农村征地拆迁中存在哪些问题
    一、农村征地拆迁中存在哪些问题1、政策制度不够落实。征地拆迁管理部门与征地拆迁实施单位应单独设置,形成第三方监督管理体系。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相关业务主管单位既负责城镇规划区房屋拆迁和土地使用管理工作,还具体经办征地拆迁协议的签订并发放安置补偿等事宜,造成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运行模式,不利于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2、业务资料不够完整。相关单位普遍存在征地拆迁业务资料整理不规范、不完整,原始丈量、确认资料不齐全,未按各征地拆迁项目形成规范的业务档案,有的业务原始调查资料与后期财务补偿数据之间存在出入,但不能说明原因。加之个别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较差,补偿资金支付表册反映项目等内容不全,会计核算较混乱,账务处理不规范,给后期被拆迁人的查询和相关部门的检查带来了不便。3、监管机构不够到位。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与监督检查部门制度不落实,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拨付和使用环节监管不到位,征地拆迁补偿费应拨
    2023-04-14
    127人看过
  • 抚养权存在哪些误区
    存在下列误区:1、两岁以上的孩子由同性别的父母抚养;2、离婚后抚养权判给对方,当事人对孩子就没有任何法律义务;3、抚养费只能给到孩子18岁成年为止。一、父母离婚对子女抚养费存在哪些误区父母离婚对子女抚养费存在以下误区:1、法院判决后,抚养费金额不能再要求增加;2、抚养费只是孩子的日常生活费,教育医疗费用要额外支付;3、孩子上了大学,父母还要交学费和生活费;4、父母应该承担孩子所有的日常开销;5、抚养费还应包括直接抚养子女的补偿;6、如果探望孩子,就不能给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谁抢到孩子抚养权归谁吗并不是说谁抢到孩子,抚养权就归谁。也没有法律规定谁把孩子抢到,待在自己身边,在判决抚养权的时候就能够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这往往是当事人自己的一种
    2023-02-23
    431人看过
  • 农民工权益保护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1、工伤保险缴纳率还很低,尤其在一些小型、微型企业难以落实。工伤保险是农民工最关注的社会保险,因为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分布在建筑、矿产等行业,具有较高的危险性,而且按照法律规定,工伤保险费是不需要农民工自己出钱缴纳的,所以农民工加入工伤保险的愿望最迫切。但现实生活中,许多小型、微型企业的老板们会因为经济等原因忽视了工伤保险的问题。2、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但近一半农民工自己手里并不掌握劳动合同原件。《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由于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相关事项和惩罚措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导致企业不得不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但是,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许多企业采取了“变通方式”:劳动合同该签就签,但是签好之后由企业全部收回保存。劳动者手里还是什么都没有,维权时依然会遇到障碍。3、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仍然存在。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被拖欠工资的工人可以向法院直接申请支付令,但是一方面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太
    2023-02-22
    282人看过
  • 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2、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征用土地公告是征用土地的必经程序,征用土地公告分为两种,一是征用土地公告,二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规定: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一、如何解读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这两条规范的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时间
    2023-03-25
    27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企业筹划都有哪些方面的方面存在误区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0
      误区之一:随意夸大纳税筹划的作用 企业经营的主要目标是保证企业有足够的竞争力和追求利润最大化,从企业内部看,企业欲增加利润,使资产增值,固然可以通过调整商品价格、增加销售数量、提高产品质量等途径增加收入,但价格的上涨又可能导致企业失去市场的风险,从而迫使企业在尽量降低成本、减少消耗、减轻税负上下功夫。若采用偷逃税方式,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其结果不但不能免除纳税义务、减轻税收负担,相反会增加企业的纳
    • 我国在维护与保护方面存在哪些差距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6
      这是个好问题,也是个相当庞大的话题。简言之,没啥差距。抛砖引玉吧。
    • 有哪些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3
      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存在的问题如下: 1、宣传工作不到位。 2、法律法规不健全。 3、补偿方式相对单一。 4、补偿安置标准不够完善。 《新拆迁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征地拆迁中程序方酐存在的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14
      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2、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3、不告知听证权4、调查工作不细致5、补偿、安置不到位6、送达手续不到位
    • 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4
      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存在的问题如下: 1、宣传工作不到位。 2、法律法规不健全。 3、补偿方式相对单一。 4、补偿安置标准不够完善。 《新拆迁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