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是否可以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4:42:30 337 人看过

承诺不可以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八十九条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一、订立合同需要哪些程序?

企业订立合同应该有的程序分别有: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接受要约后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承诺。法律规定的其他流程等。要约的规定分别有: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的期限是: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二、如何设立合同关系

设立合同关系的方式有:

1、要约。要约应具备的条件有:

(1)内容具体确定;

(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承诺。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做出。

3、要约邀请;

4、要约生效时间;

5、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

6、要约的效力;

7、承诺的方式;

8、承诺的期限;

9、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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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0日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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