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4 01:25:41 64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①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100%。

②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主要由操作所造成,疾病只起辅助作用,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为70~90%。

③既有损伤又有疾病,两者单独存在都不能造成目前的后果,或者在造成目前后果的作用上同等重要,难分主次,则损伤与目前后果之间系界限型因果关系,为40~60%。

④既有损伤又有疾病,损伤是诱发或加重因素,即损伤比较轻微,对人体没有大的危害,但能诱发或促进疾病的发作,则损伤与目前后果之间系间接因果关系,为10~30%。

⑤既有损伤又有疾病,若后果完全由疾病所致,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为0%。

二、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互看证件。

当发生双方的轻微交通事故时,应该首先互看证件,即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如遇到证件不全的,应该立即报警等待处理。

没带驾驶证就是无证驾驶,这时不能轻易离开现场。

2、拍照取证。

在车辆出现碰撞后,要及时用手机拍下相互碰撞的部位,注意要清晰的拍摄车牌号码,这很重要。

此外,如果够细心还应该拍下车辆识别代码,更保险一些。

3、看车辆保险标志。

正常的车辆都有保险标志的,包括交强险标志、环保标志等,一定要在前挡风玻璃上看一眼,这样比较保险。

一旦碰到没有各种保险标志的,就要注意了,不能随便挪动车辆。

4、繁忙路段要尽快撤离。

如果是在交通繁忙的路段,应该尽快完成上述简单检查后把车辆转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然后再进行下一步处理。

5、走快速理赔。

如果不想耽误时间,发生事故损失在2000元以下,事故责任明确,那就走快速理赔程序,即不用等保险公司来看现场,因为已经拍照了,这样报案后约时间去定损就行了。

损伤参与度这个词汇也很好理解,因为在有些所谓的交通事故当中,其实受害者可能是自己有高血压或心脏病,但是,交通事故并未对当事人造成任何实质性的影响,是交通事故诱发了当事人高血压上升,这样的话,损伤后果跟交通事故之间其实就没有任何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申请书要如何书写?
    一、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申请书要如何书写?申请人:被申请人:1、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治疗产生的费用与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被申请人在本案交通事故中自身疾病的损伤参与程度进行鉴定。2、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诉至贵院,现已受理,被申请人在事发前就以及存在胸椎盘突出的病情,在本案被申请人所提供的鉴定报告中“胸椎间盘突出,椎管狭窄,左下肢不全瘫”病情及症状,申请人认为系其自身原存椎体退行性变和车祸外力两因素共同作用所致,自身因素是主要原因,车祸外力因素是次要原因,在计算赔偿责任时应考虑损伤参与度。被申请人在医院就诊过程中产生医疗费用,通过申查病历资料及出院费用清单,存在一些检查和治疗措施与被鉴定人实际病情相符,或可能存在除其目前病情以外的疾病进行相关检查和用药的治疗措施,部分医学检查、相关辅助及常用耗材用药不符合诊疗技术规范和病情需要,存
    2023-06-02
    40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作抗辩依据有什么?
    一、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作抗辩依据有什么?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具体的情况如下:①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100%。②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主要由操作所造成,疾病只起辅助作用,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为70~90%。③既有损伤又有疾病,两者单独存在都不能造成目前的后果,或者在造成目前后果的作用上同等重要,难分主次,则损伤与目前后果之间系界限型因果关系,为40~60%。④既有损伤又有疾病,损伤是诱发或加重因素,即损伤比较轻微,对人体没有大的危害,但能诱发或促进疾病的发作,则损伤与目前后果之间系间接因果关系,为10~30%。⑤既有损伤又有疾病,若后果完全由疾病所致,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为0%。二、出现交通事故赔偿哪些损失?(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
    2024-01-29
    391人看过
  • 如何理解交通事故中外伤的参与度
    交通事故外伤参与度不能作为根本判罪依据,存在外伤不一定构成犯罪。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中,涉及损伤参与度时,一般需要考虑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各种因素原因力大小,结合双方事故责任比例,确定相关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情形下不应考虑损伤参与度,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部分应按损伤参与度比例赔付。交通事故外伤参与度构成犯罪吗交通事故外伤参与度不一定构成犯罪,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果受害者的外伤是因为自己违反道路安全交通规则导致的,而另一方当事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没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不构成犯罪,但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
    2023-08-02
    220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参与度与交通肇事罪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的参与度系指诱发事故的众多因素中所起到作用程度的比例衡量。交通肇事罪的判定过程须得全面权衡各方面情况。首要的考量点在于事故的责任承担状况。若行为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乃至全责,则该种情况往往更加倾向于被判定为交通肇事罪行。接下来,还需查看事故所引发的严重后果,如导致人员严重受伤、不幸死亡或是公共及私人财物遭受巨大损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4-08-04
    345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参与度10怎么判
    损伤参与度是损伤对后果的形成所起作用的份额。据此来判断行为人对被害人出现的后果应负责任的程度。在已有某种疾病的人于交通事故后死亡依据交通事故对死亡寄与何种程度的关系来判断肇事者应负责任的程度。寄与度从0到100%共分11个等级。既有损伤又有疾病,损伤是诱发或加重因素,即损伤比较轻微,对人体没有大的危害,但能诱发或促进疾病的发作,则损伤与目前后果之间系间接因果关系,为10~30%。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分为哪些?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分为: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损伤导致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或畸形,受损组织器官完全丧失或有严重功能障碍,不能执行应有的功能,需要特殊的医疗依赖,需要完全或大多数护理依赖,离开这个特殊的环境,受害者会死亡或无法生活;2、大多数劳动能力丧失或疾病导致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或明显畸形,导致受损器官功能中等程度以上障碍,需要一般医疗依赖,有时需要他人帮助。脱离这种环境可能会危
    2023-06-28
    472人看过
  • 原有疾病与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考虑什么方面
    (一)区分不同情形考虑参与度受害人本身存在身体机能退化或极端特殊体质如“蛋壳脑袋”,不应考虑参与度。虽然被侵权人的一部分损害是自身体质的原因造成,该特殊体质使得受害人易于受到损害,但该类人群仍属于健康个体,与自身患有疾病有很大差异,交通事故发生前原告能够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该体质本身并不构成原告及其家人的障碍,其损失与本案交通事故具有完全因果关系,不应考虑损伤参与度。事实上,退行性改变一般发生在中老年人中,任何人都有逐渐变老的过程,侵权者一般应能预见到老年人受伤害的程度要超过一般人群,且如果对社会群体中区分年老与年轻而确定赔偿比例,可能造成社会不公。(二)正确运用损伤参与度、事故责任、赔偿责任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中,首先应当确定当事人的损失,这就运用到损伤参与度比例,其次根据交警的事故认定书确定被告的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再次根据案情中的其他情形考虑是否存在其他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情形或被告是否
    2023-04-05
    40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因参与度鉴定申请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受害者死亡后,还能做死亡参与度鉴定,因为提供对尸体解剖,可以了解是交通事故直接致死,还是交通事故引起的死者其他疾病并发的原因导致死者死亡的。但是,最高法院有这方面的案例。即使死亡的原因有其他原因,并不能减少肇事者的赔偿责任。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仍然应当赔偿死者的全部损失,不能因为有死亡参与度,就减轻肇事者的赔偿责任。一、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1、向交管部门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结论2、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3、通过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机构救济4、通过诉讼质疑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5、通过信访制度维权依据信访条例,只有在司法程序进行完毕之后才可启动。通过信访,做出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并不主动承担重新认定,而是由上
    2023-02-19
    481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的划分依据是怎样的,法律怎样规定
    交通事故伤残的划分依据是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鉴定原则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4.2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4.4致残等级划分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4.5判断依据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
    2023-12-18
    115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受伤损伤参与度判决书需要写明什么
    一、交通事故受伤损伤参与度判决书需要写明什么交通事故受伤损伤参与度判决书需要写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证据,事实、实际情况。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时,双方都会选择打官司来解决,这个时候,法官往往就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法庭辩论的结果来做出判决并制作判决书。被告人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xx年xx月xx日被_____市公安局_____分局刑事拘留,同年_____月_____日被逮捕。现羁押于_____市第一看守所。辩护人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市_____区人民检察院以______检刑诉(20xx)14_____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______犯交通肇事罪,于20xx年10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后_____市_____区人民检察院于20xx年11月13日变更起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
    2023-06-02
    330人看过
  • 交通事故医疗费参与度
    交通事故医疗费的主要赔偿费用:1、挂号费: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2、医药费: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3、检查费:检查费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治疗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如血液检查费用、透视费用、CT费用、B超费用、彩超费等。一、8级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八级伤残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三十。(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二、车祸比较严重的伤可以垫付吗可以垫付,当事
    2023-03-06
    465人看过
  • 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损害竞合的法律处理
    工伤双赔【基本案情】2007年8月29日,原告程某之夫,高某某之父高某被被告公司派往辽宁朝阳市某重型机械厂进行电器自动化控制设备的调试工作。2007年9月20日,高某一行四人乘坐朝阳某重型机械厂车辆去锦州火车站返回途中不幸发生车祸。高某在事故中死亡。朝阳某重型机械厂赔偿高某丧葬费、被抚养人高某某抚养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运尸费、死亡补助费、精神损失共计305192.45元,后原告与被告因工伤待遇协商未果,遂向西安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8年2月1日,西安市劳动仲裁委以原告提供的证据系朝阳市公安交通巡逻支队高速大队的《交通事故调解书》不予认可为由,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通知书不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依《工伤保险条例》赔付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1900元,丧葬补助金10237.5元,供养亲属抚恤金170100元。庭审中,被告陕西某电炉有限公司对原告所
    2023-06-05
    237人看过
  •  工伤与交通事故:探讨法律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这里要注意三要素,即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这里要注意三要素,即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 【工伤认定】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只有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而交通事故并不属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的职业病范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然而,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且职工本人认定为工伤的,那么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此外,如果职工本人没有认定为工伤,但经工伤认定的,该职工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并不属
    2023-08-28
    54人看过
  •  了解交通事故轻度颅脑损伤的赔偿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患者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等费用,都应依法计算。1.医疗费:医疗费是指患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等。2.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因突发事件或意外伤害导致患者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失去收入的情况。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4.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5.残疾器具辅助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7.营养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针对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和驾驶员之间的赔偿关系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分为以下
    2023-11-12
    359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从事故发生日起算。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2、从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起算。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3、从治疗终结之日起算。实践中法院一般会以伤残评定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之一。一、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的情形有哪些?(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二)非机动车或行人进入高速公路造成的自身损害。高速公路是封闭的机动车高速运行道路,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进入,如果非机动车或行人擅自进入高速公路与机动车相撞,所受损害应自己负责。二、交通事故处理如何确定管辖地?(一)地域管辖。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中地域管辖
    2023-05-07
    24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有几级,有哪些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9
      共有五个等级。损伤参与度是损伤对后果的形成所起作用的份额。据此来判断行为人对被害人出现的后果应负责任的程度。参与度源于日文“寄与度”,首先由渡边富雄(1983年)提出。寄与度是用以确定后果与交通事故等关系的一个指标。
    • 交通事故参与度鉴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的责任应该怎么认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9
      因果关系鉴定就是所谓的参与度鉴定。这个在司法实践中没有统一的定论。举个例子说下情况。2012年10月13日16时25分许,被告王某驾驶小轿车与原告肖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大队事故责任书认定,被告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肖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住院46天后出院。经司法鉴定,原告颈3-7椎间盘突出系自身退行性病变,车祸诱发或加重颈部损
    • 交通受伤的损伤参与度的评定原则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0
      交通受伤的损伤参与度的评定原则是医疗过失原则和伤病吸收原则,即在交通损伤参与度的评定中要排除受害人在遭受交通事故之前就已经有的伤情、疾病和在遭受交通事故之后去医院就医,由于医院的过错而导致的伤情严重的状况,只能以交通事故的实际伤害进行评定。
    • 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作抗辩依据有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29
      出现交通事故后,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行使抗辩的权利,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人身损害的,需要根据事故的责任赔偿损失,若认定为全部责任,需要赔偿受害者的全部损失。
    • 交通事故外伤参与度应如何确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17
      交通事故创伤参与不一定构成犯罪,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果受害者因违反道路安全交通规则,另一方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构成犯罪,但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