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合同有权占有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10:52:22 352 人看过

有权占有,是指有法律上或者原因的占有,如保管人,承租人,质权人对标的物的占有。

有权占有的情形以下这些:

1、有权占有,主要是指给基于合同等债的关系而产生的占有。如: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对寄存物的占有。

2、有权占有,是指有本权的占有,例如基于租赁关系和留置权而产生的占有即为有权占有。

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的认定

(1)骗取他人财物目的说。认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骗用或占用,建议立法删去“非法占有”之限定,同时表述为“骗取他人财物”,以减少理论纷争和实务混乱。审判实务中,区分骗用与占有意图,作为量刑情节。

(2)获取不法经济利益目的说。认为合同诈骗罪存在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主张应修改立法规定,不强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确立“非法获取不法经济利益”的目的。

(3)双重目的说。认为非占有目的不是合同诈骗罪的惟一主观要件,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构成中“无意履行合同意念”与“非法占有目的”并存。笔者认为,持否定意见的几种观点均值得商榷,都存在一定不足。持肯定意见的观点看似合理,但实际上根本无法解决问题。

正确认定非法占有的目的,应从合同的形式和内容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合同有以假面目签订的合同和真面目签订的合同。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及违约后的态度看,同时参照199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使用诈骗方法募集巨额资金后,携带被害人财物逃跑的;

(2)肆意非法处置、滥用、变相占有被害人财物的;

(3)大肆挥霍对方的定金、预付款,致使被害人财物无法返还的;

(4)以支付中间人高额回扣、介绍费、提成等方法,致使被害人财物无法返还的;

(5)使用被害人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被害人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将以诈骗方法得来的财物大部分用于归还债务,弥补亏空的;

(7)根本就没有经营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8)抽逃、转移、隐匿被害人财物,有条件归还而拒不归还的;

(9)隐匿销毁财务账目,或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被害人财物的;

(10)为继续实施合同诈骗,拆东墙补西墙,或将被害人财物用于亏损或进行不营利生产经营项目的;

(11)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被害人财物,或者致使被害人财物无法返还的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4: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权占有相关文章
  • 专利权人的独占实施权有哪些情形?
    一、专利权人的独占实施权有哪些情形?专利权人的独占实施权实施专利的情形包括:(1)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独占实施权有五种:发明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其发明人以及实用新型的权利人可以进行如下五种行为:①制造专利产品,或运用专利方法制造专利产品。②使用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制造的专利产品。③销售专利产品或运用专利方法制造出的专利产品。④许诺销售专利产品或运用专利方法制造出的专利产品。⑤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运用专利方法制造出的专利产品。只要没有经过专利权人许可,有上述任何行为的都构成侵权。上面的许诺销售是指要约和要约邀请,如果甲某有一个专利产品,某人未经甲某许可就以广告的形式销售甲某的产品,这就已经构成侵权。(2)外观设计有四种:①制造;②销售;③许诺销售;④进口。如,乙未经甲允许,生产甲拥有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这构成侵权。如果乙将该产品销售给丙,丙虽然没有获得甲的允许,也不构成侵
    2023-06-16
    279人看过
  • 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有以下行为,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4-04-29
    83人看过
  • 合同抗辩权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一、合同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民法典》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在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权债务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关联性决定了履行的关联性,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二)先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
    2023-03-26
    491人看过
  •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撤销权与无效两者竞合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两种:1、恶意串通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损害第三人利益。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即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非法的目的,或其所从事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4-05-01
    266人看过
  • 无效合同有哪些情形,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什么情形可以导致合同无效,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
    2023-08-15
    333人看过
  •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随着现代法治的进步,民间借贷也在不断的规范和完善当中。那么,借贷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你知道哪一种?下面财优化带你一起来学习更多债务知识吧。在2020年8月,最高院再次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新增内容(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
    2023-06-04
    483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可撤销合同只有四种情形,具体如下: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2、一方以欺诈手段或者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致使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3、被他人利用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4、成立时显示公平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情形有什么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
    2024-01-22
    262人看过
  • 非法侵占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五)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六)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七)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八)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的;(九)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十)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十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一、非法侵占国有土地使用权怎么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7.1.1发布)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023-03-16
    337人看过
  • 可依法辞退用工性质合同工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
    2023-02-25
    481人看过
  • 依法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有什么
    一、依法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有什么我国《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中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以下8种: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比如制作吸毒工具、赌博设备等。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3、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认识。但是,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因此不授予专利权。4、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则,不具备技术的特点,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5、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对之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的过程。6、动物和植物
    2024-01-07
    154人看过
  • 法院依法撤销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法院依法撤销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
    2023-04-27
    118人看过
  • 注册商标依职权撤销的情形有什么
    一、注册商标依职权撤销的情形有什么注册商标依职权撤销的情形有:1、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等注册事项的,一般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2、连续3年没有使用注册商标,其他人申请商标局撤销该商标的;3、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二、假冒注册商标罪量刑情形有什么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情形如下:(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
    2024-01-26
    228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情形,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2023-02-20
    475人看过
  • 合法占有与有权占有的区别
    合法占有与有权占有的內涵1、所有人的合法占有,即所有人占有属于自己所有的物。2、非所有人的合法占有,即非所有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所有人的意志而占有他人的财产,合法占有通常是财产所有人依法将占有权进行转让的结果。如国家授权国有企业占有国家所有的财产:集体土地通过承包合同由承包经营户占有和使用: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占有他人的房屋等等。合法占有的占有人尽管不是原财产的所有人,但是,其占有权的取得是有法律和事实根据的,可以形成独立的占有权,并能排斥他人的干涉,即使是原所有人也不得任意干涉或妨碍其对合法占有权的行使。有权占有,是指有法律上或者原因的占有,如保管人,承租人,质权人对标的物的占有。有权占有,主要是指给基于合同等债的关系而产生的占有。如: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对寄存物的占有。有权占有,是指有本权的占有,例如基于租赁关系和留置权而产生的占有即为有权占有。所谓合法占有即占有附合法律法规的规是,故称合
    2023-04-27
    95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有权占有是指基于一定法律上的原因而享有占有的权利。故有权占有,是指有法律上的原因的占有。所有权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动产质权人、留置权人、承租人、借用人对标的物的占有,系分别基于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动产质权、留置权、租赁权、借用权,具有... 更多>

    #有权占有
    相关咨询
    • 法律依据中的解除合同有哪些情形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06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2022合同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3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 3、不安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4、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5、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有哪些情形的可以依法解除工程合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02
      法律分析 符合下列情形可以解除工程合同: 1、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并拒绝修复; 4、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等。
    • 什么样的情形有合同生效的情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4
      合同生效的情形有: (一)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 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根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 (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
    •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终止有哪些法律依据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9
      终止劳动合同的理由:比如劳动合同满,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有一方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劳动者死亡;单位破产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