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6:44:55 380 人看过

style="margin-bottom:6px;">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下称企业标准)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下列企业标准,应当在组织生产之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下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一)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三条备案的企业标准的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第四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可以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该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注明适用的各企业名称及地址。

第五条委托加工或者授权制造的食品,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无需重复备案。但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在备案时,应当注明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的名称及地址。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无相关企业标准的,以及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不执行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标准的,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按照规定备案。

第六条企业标准应当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S──(年号)

第七条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二)企业标准文本(一式八份)及电子版;

(三)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应当详细说明企业标准制定过程和与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比较情况。

标准比较适用下列原则:

(一)有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时,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比较;

(二)没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时,与国际标准比较;

(三)没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时,与两个以上国家或者地区的标准比较。

第九条备案的企业标准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

企业应当确保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根据备案的企业标准所生产的食品的安全性,并对其实施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十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确定一个受理企业标准备案的机构,并予以公示。

第十一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企业标准备案材料时,应当对提交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核对,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企业标准依法不需要备案的,应当即时告知当事人不需备案;

(二)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立即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补正;

(三)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受理其备案。

第十二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企业标准备案后,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备案登记表上标注备案号并加盖备案章。标注的备案号和加盖的备案章作为企业标准备案凭证。

备案号编排格式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四位顺序号)S──(年代号)。顺序号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自行编排。

第十三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办理备案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

第十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发给企业备案凭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备案的企业标准,并同时将备案的企业标准文本发送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企业要求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企业标准内容的,应当在备案时提出书面意见,并同时提供可向社会公布的企业标准文本。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主动对企业标准进行复审: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发生变化时;

(二)企业生产工艺或者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及配方发生改变时;

(三)其他应当进行复审的情形。

第十六条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备案的,企业应当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复审,并填写企业标准延续备案表,到原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延续备案手续。

第十七条企业经复审认为需要修订企业标准的,应当在修订后重新备案。

备案的企业标准有效期届满,但企业未办理延续备案手续的,原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办理的,原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备案。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延续企业标准备案或者注销企业标准备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延续或者注销情况。

第十八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通报,企业没有按照备案的企业标准组织生产时,应当按照下列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的企业标准,有关监管部门建议注销备案的,予以注销。

(二)对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的企业标准,予以注销。

第十九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现备案的企业标准弄虚作假的,应当予以注销。

第二十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注销备案前,应当告知企业有听证的权利。企业要求听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组织听证。

第二十一条2009年6月1日前已经在质量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在备案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不需重新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0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团公司相关文章
  • 贵阳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变更及修改备案)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1、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2、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法定依据及描述1企业标准文本一式四份及电子版。要求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企业标准,企业应提交书面意见和企业标准文本保密件及其电子版,同时提供企业标准文本公开件及其电子版;?电子版需提供光盘。申请人提供。.《贵州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细则(试行)》黔卫发(2012)12号.第十九条企业经复审认为需要修订企业标准的,应当在修订后重新备案。企业标准修订后备案需重新出具专家评估意见。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暂无工商营业执照的应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监部门。.《贵州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细则(试行)》黔卫发(2012)12号.第十九条企业经复
    2023-12-10
    374人看过
  • 哪些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以下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1、特殊食品生产企业;2、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3、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4、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5、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09
    488人看过
  • 食品企标在哪备案
    法律综合知识
    一、食品企标在哪备案企业标准,是公司产品的执行标准,通常严于国家标准。企标标准分为两类:企业标准备案和企业标准网上公示。(1)企业标准备案:企业标准中至少有一项或者多项严于产品国家标准的指标,比如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企业备案流程详见链接《上海市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流程2018》,此处不做介绍。(2)企业标准网上公示:企业标准中没有一项严于国家标准的项目指标(即等同于GB),可以采取在网站公示平台进行公示的方式,网站公示平台:公司的官网、信息公示平台。食品企标备案流程:(一)企业标准备案表(需企业签字盖章后的有效备案表);(二)企业营业执照;(三)编制说明;(四)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五)社会公示情况说明;(六)若是保健食品还需提交保健食品批文,若不是直接提交其他材料即可;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如何落实职责(一)完善法律和技术标准。重新修订完善落后于
    2021-09-11
    187人看过
  • 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书
    style="margin-bottom:6px;">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特签订本责任书。一、责任主体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逐级人民政府负责制,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二、责任内容(一)以粮、油、肉、蔬菜、水果、酒类、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责任重点品种,以大型商场为责任重点区域,以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责任环节,禁止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二)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层层落实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索票索证率在90%以上,把好市场准入关。要与承包、租赁食品摊位、柜台经营者以及食品批发商和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三)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
    2023-06-07
    425人看过
  • 食品法本身是安全标准
    一、食品法本身是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具有规制性、对有限风险的容忍性、利益协调性及强制执行性等特点,其中强制执行性是对食品安全标准整体特性的界定,包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在内都具有强制执行性。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标准的上位阶概念,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补充食品安全标准的适用。二、食品安全的定义食品安全(food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三、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食品应当无毒、无害。所谓食品无毒、无害,是指正常人在正常食用情况下摄入食品,不会造成对人体的危害。所谓正常食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的相对性,允许少量
    2023-04-24
    301人看过
  • 合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六准则”
    为了便于我市食品生产加工者掌握《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管理的最基本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强制性标准相关规定,我局编印了《合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六准则》彩色宣传画,正在陆续发放到全市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和大部分小作坊。六准则用通俗易懂的六句话共48个字,即环境整洁,窗明几净;通道专用,防鼠防虫;布局合理,生熟分离;更衣戴帽,洗手消毒;购销记帐,索证索票;合法添加,合格放行。对食品生产企业环境、卫生管理、原料及成品质量把关,以及溯源制度建立等有关食品安全的最重要环节进行了规定,每项准则辅以简单明了、重点突出的说明,让食品生产加工着一看就懂,看懂了就能把握关键环节。合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六准则(下载)
    2023-06-06
    251人看过
  • 食品安全标准备案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对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内容审查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企业标准要求“备案”的含义是指:负责制定标准的部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要求,向规定的部门备案,受理备案的部门有权对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一级标准相抵触的企业标准提出修改建议。同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也规定“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受理其备案”,因此,作者认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不是企业将批准发布的产品标准告知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存档备查的行为,而是卫生行政部门对报备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审查的行为。二、申请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主体应符合要求《食品安全法》规定: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因此,申请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主体应为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标准必须是食品产品的企业标准。三、提交的
    2023-04-27
    63人看过
  • 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合格食品标准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形(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三)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四)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六)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七)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九)超过保质期限的;(十)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十一)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十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2023-07-05
    66人看过
  • 食品安全标准非安全保证书
    卫生部明确指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不存在内外有别,甚至比国外标准松的问题。事实上从来没有多少人怀疑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大家怀疑和不放心的是食品安全本身。作为广大普通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标准比国际标准是严,还是松,既难以了解,也不太关心。广大普通消费者只看重一点,就是食品质量高不高,食品吃下去安不安全,吃了以后会不会引发什么疾病,而不是食品安全标准本身。而且广大消费者能够在实际生活直接看得见的只有食品质量和食品的安全性。事实上众所周知的一个基本常识,就是食品安全标准不等于食品质量,食品安全标准严,不等于食品质量、不等于食品安全。相反,食品安全标准低,也不一定就表示生产出来的食品质量就低,就一定存在安全隐患。国家纵然出台了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但是食品生产企业不一定严格按照食品标准要求生产食品。虽然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不比外国松,但是不少食品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无视法律和社会责任道德,降低标准或者违法添
    2023-06-07
    438人看过
  • 食品安全事件催食品企业自产原料
    阿胶行业被曝光的两次重大事件都是因为原料而起。山东某阿胶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2002年,某阿胶企业被爆出以马皮当驴皮生产阿胶,时隔八年后,2010年,阿胶行业再度爆出这样的丑闻。某阿胶从那时起在行业中率先开始向上游原料供应延伸,开始启动养驴示范基地建设,也成为阿胶行业最早开始建立养驴示范基地的企业。目前,某阿胶已在新疆、内蒙古、甘肃、辽宁、云南、山东等地建立了17个养驴示范基地,自己生产原料,带来的安全效应是显而易见的,某阿胶在全国同行业中唯一3次获国家质量金奖。而对于乳品加工来说原奶同样重要。建好奶源基地,提高原料奶质量,这是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牛奶的第一道壁垒。山东亚奥特乳业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始终把基地作为生产的第一车间,近年来公司累计投资近亿元,建设了高标准奶牛饲养场115个,全部配备了全自动挤奶厅。现存栏奶牛60000头,日供鲜奶400余吨,占全部收奶量的100%。这
    2023-06-06
    88人看过
  • 如何办理产品企业标准备案
    办理条件: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该企业标准应办理备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各市(县)直属局分工如下:1、在国家或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企业和省属企业的产品标准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备案。2、市(县)属企业和在市(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企业的产品标准在各市(县)质量技术监督直属局备案。办理材料: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表(一式三份);2、企业产品标准文本(一式五份);3、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一份);4、企业产品标准必要的试验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属于食品类企业标准的,应进行技术审查,并附《食品企业标准技术审查纪要》一式两份)。一、私人企业应该怎么填写工商管理局主管办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人员的健康证(食品企业)、上岗证(特种设备)以及日
    2023-03-21
    406人看过
  • 食品安全标准必须包含食品检测方法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食品检验方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因此,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肉类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肉有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如下:1、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2、GB2079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3、GB/T31406-2015肉脯4、GB/T31319-2014风干禽肉制品5、GB/T29342-2012肉制品生产管理规范6、GB/T26604-2011肉制品分类7、GB/T23968-2009肉松8、GB/T23586-2009酱卤肉制品9、GB/T23969-2009肉干《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
    2023-07-03
    165人看过
  • 出口食品企业应及时适应《食品安全法》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下称《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它为食品安全这天大的事构筑起强有力的制度长城。而对于出口食品企业来说,应该充分理解和把握法律中涉及食品进出口方面的新规定,并及时调整,适应新规。首先,企业应诚信经营,加强自律。《食品安全法》弱化了事前监督的准入强制性检查,将行政监管的重心后移,提高了行政效能,并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主体意识。同时规定,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建立和公布食品经营者的信誉记录。这正与目前检验检疫系统施行的出口企业诚信管理系统相一致。因此,出口食品企业应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增强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约束意识。其次,企业应加强种植养殖基地管理,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原料种植养殖基地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口食品企业原料种植养殖基地的监督职责,同
    2023-06-06
    343人看过
  • 肉类的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
    和肉有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如下:1、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2、GB2079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3、GB/T31406-2015肉脯4、GB/T31319-2014风干禽肉制品5、GB/T29342-2012肉制品生产管理规范6、GB/T26604-2011肉制品分类7、GB/T23968-2009肉松8、GB/T23586-2009酱卤肉制品9、GB/T23969-2009肉干一、加工类肉食品有哪些危害1、使大量营养流失市场上充斥着软性饮料、人造果汁、胶质点心及其他许多合成的食物,它们只是加糖的化学品,几乎不含营养成分。加工类肉食品也不例外,精制及加工之后的肉食品,其营养价值已流失许多。2、含致癌物质-亚硝酸盐火腿肠等加工的肉类食品含有一定量的亚硝酸盐,所以可能导致癌症发生。3、添加剂有一定毒性多数的食物都含有各种食品添加剂,这些食品
    2023-02-09
    23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团公司一般指大型的集团公司,是由若干个在法律上相互独立的企业单位组成的具有共同投融资渠道、经营方向、管理模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合体。 集团公司成立的条件有: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 更多>

    #集团公司
    相关咨询
    • 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03
      可以。 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是生产食品的企业自己制定的,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在企业内部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属于企业标准的范畴。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 2、制定企业标准有利于企业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因此,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
    • 食品生产企业涉及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怎么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公安局食品安全立案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26
      1、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且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 (一)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 (二)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草案) 全文及食品安全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
    • 食品生产企业必须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1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44条的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每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都要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可以是专职人员也可以是兼职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上岗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其进行考核,了解其是否掌握了解食品安全相应知识和能力,对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安排其上岗工作。随着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不断更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也应随之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因此企业应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