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种类及其用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1:02:40 421 人看过

定金类型如下:

1、定金。订约定金,又称立约定金,是指为订立担保合同而支付的一定金额。定金是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适用条件。

2、成约定金。合同定金是指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与合同要件的交付有相同的作用。

3、解约定金。这种定金是解除合同的代价。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丧失定金所有权,接受定金的一方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

4、违约定金。其性质和作用与违约金相同,具有间接保证合同履行的效力。

5、证书约定金。即以定金交付为债务证明的定金。

定金与违约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与违约金有如下几点区别:

第一,定金是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是作为一种独立的担保形式存在,而违约金只是出现违约行为的一种赔偿约定。

第二,定金一般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交付后才生效;违约金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基于双方合同约定产生,不事先支付。有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两种。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因此,该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实质上系以赔偿为主,惩罚为辅。合同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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