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向少年被告人说明哪些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21:41:33 343 人看过

宣告判决时,应当向少年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如果法定代理人以外的成年亲属或者教师、辅导员等参与,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邀请其参加有关活动。

一、申请法庭审不公开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二、法院的审判制度主要包括哪些

法院的审判制度主要有以下内容:一、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一律公开进行。依照法律规定,下列案件不公开审理:1、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3、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4、离婚当事人和涉及商业秘密案件的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但判决仍然应当公开宣告。二、辩护制度:任何刑事被告人都有权获得辩护。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人都有权为自己辩护。三、回避制度: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而要求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或诉讼活动的审判制度。四、合议制度:指由若干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实行合议制,是为了发挥集体的智慧,弥补个人能力的不足,以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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