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商品声誉罪与诽谤罪有何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09:40:54 98 人看过

侵犯的客体不同:损害商品声誉罪是通过“诽谤”的方式侵犯竞争对方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进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诽谤罪则是通过诽谤侵害公民的人格。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侵害人的诽谤行为针对企业负责人或者经营者本人的,就应当具体分析行为的特征和侵害人的主观方面特征,来确定罪名。侵害人如果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捏造并散布虚伪的事实,但同时指向商业信用主体和其负责人的,应当认定为本罪。如果侵害人为发泄个人不满,蓄意贬低企业负责人个人的,应当认定为诽谤罪。如果一行为既贬低企业又贬低个人的,应以想象竞合原则处理。如果是数行为既触犯诽谤罪又触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则应数罪并罚。

一、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处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的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被害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二、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由什么构成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构成要件如下:

1.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2.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3.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5日 06: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与诋毁商誉行为的界限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与不正当竞争中的诋毁他人商誉行为都是对从事市场交易的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侵害,具体表现形式相似,但二者存在本质区别:其一,行为主体。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从事市场交易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也可以是普通的消费者;而不正当竞争中的诋毁商誉的行为主体限于参与市场竞争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诋毁商誉行为的主体较为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第3款对经营者解释为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因此,诋毁商誉行为的主体是参与市场竞争、从事相关市场交易活动的行为人,包括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主体相比较而言更为宽泛,不仅包括经营者还包括出于其他目的的非市场竞争的行
    2023-02-16
    434人看过
  • 怎样才算是损害商品声誉罪
    符合下列条件的,才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即行为人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是故意,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有实施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犯罪客体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秩序。一、诋毁商业信誉的行为有哪些诋毁商业信誉构成为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二、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量刑标准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
    2023-03-06
    140人看过
  • 怎么区别以侮辱、诽谤形式侵害名誉权和侮辱罪、诽谤罪
    (一)行为人的主观方面的要件不同。在侵害名誉权中,不法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即不法行为人过失损害他人名誉也可以构成侵害名誉权。在侵权赔偿中,确定赔偿范围一般不考虑不法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即行为人主观状态一般不影响其责任范围,只有在精神赔偿中才考虑不法行为人的过错类型和程度。而在侮辱罪、诽谤罪中,不法行为人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而且行为人主观恶性的程度对量刑有圈套的影响,主观恶性越大,被判处的刑罚就越重。(二)侵害行为的情节不同。侵害行为的情节,即加害行为的性质、手段、方式和由此产生的结果。构成侮辱罪、诽谤罪要求加害行为情节严重。例如,在大街上强行脱掉妇女的衣服,故意捏造并散布他人收受了大量贿赂的虚假事实等。而构成侵害名誉权并不要求“情节严重”。(三)危害后果的程度不同。侮辱罪、诽谤罪的危害后果较严重,对他人、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例如侮辱
    2023-03-14
    320人看过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属于哪部门管辖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由哪个部门管辖损害商业信誉罪应该由犯罪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审理的法院应该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2023-02-24
    162人看过
  • 犯损害商品声誉罪的惩罚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商业信誉,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信用状况等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名誉的地位。商品声誉,是指社会公众对一经营者的商品性能、品质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商品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根据刑法第221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第231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6-30
    490人看过
  • 犯损害商品声誉罪要坐多少年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商业信誉,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信用状况等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名誉的地位。商品声誉,是指社会公众对一经营者的商品性能、品质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商品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根据刑法第221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第231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怎么判?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的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
    2023-04-10
    11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如何区分损害商业信誉罪和诽谤罪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1、前者是通过“诽谤”的方式侵犯竞争对方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进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后者则是通过诽谤侵害公民的人格。 2、如果侵害人为发泄个人不满,蓄意贬低企业负责人个人的,应当认定为诽谤罪。如果一行为既贬低企业又贬低个人的,应以想像竞合原则处理。如果是数行为既触犯诽谤罪又触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之数客体,则应数罪并罚。
    • 诽谤罪和损害商业信誉罪的区别包括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4
      诽谤罪和损害商业信誉罪的区别主要在于侵害的客体不同,诽谤罪侵害的客体是我国的公民个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但是损害商业信誉罪所侵害的客体是我国的公司、企业甚至是一个产业的商业信誉和信用。
    • 如何区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与侵犯商业信誉罪中的重罪?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5
      首先应当严格划清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的界限 实践中经常发生一些消费者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有假冒伪劣的情况;或者新闻媒体对一些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差的生产、经营者予以公开披露、曝光的,对于这类正当批评,即使揭露的事实中有部分出入,但是,由于其基本事实的属实,上述公开披露、曝光的行为应当属于合法行为,应予以支持和保护。其次应当严格划清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在审判实践中,要以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与相关罪名的界限,如何区分犯罪与非罪?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与非罪的界限 首先应当严格划清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的界限 实践中经常发生一些消费者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有假冒伪劣的情况;或者新闻媒体对一些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差的生产、经营者予以公开披露、曝光的,对于这类正当批评,即使揭露的事实中有部分出入,但是,由于其基本事实的属实,上述公开披露、曝光的行为应当属于合法行为,应予以支持和保护。其次应当严格划清违法与犯罪的界
    • 串通诽谤损害商业声誉罪刑事责任怎么分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30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刑事责任的承担: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