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06:00:13 207 人看过

失业人员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不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一、武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领取流程

1、非本人意愿离职,缴费累计满一年以上,已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愿望;

2、最低工资标准的70%

给付期限:缴费满一年3个月,以后每满一年增加2个月,封顶24个月

需提交的材料: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失业保险金申领相关表格

办理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我合同快到期了,不想续签合同了,能领取失业金

合同到期,不想续签合同,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合同到期你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即使缴费时间满一年也不可以领取。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三、失业金要退吗

需要退,在找到新公司以后就应该停止领取失业金,在找到工作以后却依然领取着失业金就属于欺骗行为了。但是只退还最后3月的那部分就好。因为前面2月确实是失业。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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