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事故人身损害如何赔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14:03:07 279 人看过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事项有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伤情严重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伤残鉴定的费用。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需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3、交通事故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责任,按照责任划分区分赔偿比例。

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又不承担事故责任即无责的,承担无责赔偿责任,即负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无责方保险公司不应按无责任赔偿限额赔付

一方面,虽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了无责任的赔偿责任限额。但该规定系保险行业组织自行制定,与交强险的及时救助,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立法目的不符。《道交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肇事几乎采用无过错责任追究制。所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无责赔付限额,明显与《道交法》的规定冲突。

另一方面,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国家制定该条例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受害人提供最为基本的保障,使得受害人获得及时的经济赔付和医疗救治。也就是说,交强险制度是交通事故受害者享有的社会保障,是为了让普通民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有更多保障而强制设立的,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让他们得到及时的救助。这是国家通过立法要求作为垄断企业的保险公司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所以,保险公司以其被保险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属无责任方为由,按照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1.21万元的标准进行赔付,是减少自身责任、有违立法本意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交强险如何赔付无责方的交通事故损失?
    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只要投保车辆一方负有事故责任,不管事故责任大小,均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于机动车辆不依法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使受害人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交强险范围内的全额赔偿,直接给受害人的经济造成损失,该部分损失依法应当由机动车方承担。交强险无责赔偿多少钱1、无责代赔仅适用于对全责或有责方车辆损失部分的赔偿,对于人员伤亡损失不进行代赔。2、对于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对全责/有责方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由全责或有责方承保公司在单独的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代赔偿限额内代赔,不占用普通的交强险赔偿限额。事故涉及多方车辆的,代赔偿限额为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在各有责方之间平均分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
    2023-07-07
    437人看过
  • 事故中无责,如何承担赔付责任?
    2010年1月,受公司委托,杨某和傅某乘坐习某驾驶的小型汽车(汽车为习某所有)到工地检查工作。当天中午,邢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在A市通往B市的路口与习某驾驶的小型车辆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了两车的损坏,在习某车上的杨某受重伤。伤者立即被送往就近医院抢救。交警认定,该起事故中,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邢某无责。习某负全责、邢某无责,邢某的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住院治疗后,杨某共花去医药费两万余元,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杨某与习某、邢某协商索赔事宜,未果。杨某将习某、邢某以及邢某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习某、邢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12.2万元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习某辩称邢某的车辆已投保交强险,应当由邢某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范围内赔付。邢某认为自己是无责方,要求驳回杨某的诉讼。邢某的保险公司辩称因投保人邢某在该次事故中无责任,同意只在交强险无责任限额范围1.2万元内承担赔偿责任,并认为
    2023-06-08
    96人看过
  • 无人身损害是否需要赔付误工费?
    没有造成人身损害的,要不要赔偿误工费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事实上造成当事人收入减少的,就需要赔偿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交通事故索赔误工费证据有哪些误工费证据包括:1、误工日期证明。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如果受害人死亡的,误工时间确定从事故发生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当然这种情况下
    2023-06-19
    470人看过
  •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有何不同
    医疗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有以下不同:1、适用法律不同,医疗损害赔偿适用《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应当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赔偿项目不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与医疗损害赔偿相比,增加了“死亡赔偿金”这一项目。一、开车致人死亡保险公司如何赔偿(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的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5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3条第一款第(五)项更明确规定了致人
    2023-03-04
    31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如何赔偿人身损害?
    1、伤情鉴定首先报案,警察会做笔录,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并由公安局负责为你做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是判断罪与非罪的依据,伤情鉴定的结果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如果侵害行为造成的结果是轻伤以上(包括轻伤)即构成犯罪,肇事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应该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而公安局不予立案,那么受害人可以自己提起刑事自诉,并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当事人对于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2、伤残鉴定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等病情稳定,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一般是在出院后半年左右。伤残鉴定是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据,是计算伤残补偿金的标准,结果分为十级,1-10级伤残,逐级减弱。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民事诉讼第二审的流程是怎么样的?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
    2023-07-07
    331人看过
  •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1、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2、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3、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4、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自己修车,自己理赔。一、交强险的理赔该如何办理1、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2、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
    2023-03-06
    312人看过
  • 2022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赔付标准
    一、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赔付标准1、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2、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3、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4、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二、侵权责任损害赔偿的计算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
    2022-10-02
    236人看过
  • 交通事故无责如何计算人身赔偿金
    律师解答:分情况见具体内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
    2024-05-16
    193人看过
  • 人身损害八级赔付多少
    依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身损害造成八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一般是依据受诉地法院人均纯收入标准确定的。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第二十六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2023-04-21
    108人看过
  • 如何给付人身损害赔偿?最新情况揭秘
    (一)一次性给付方式: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1、判决—次性支付方式;2、判决分期付款方式:需赔偿权利人同意,应当加上法定利息。(二)继续给付方式: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的,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至10年。(三)定期金给付方式: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人身损害赔偿给付方式是咋的人身损害赔偿给付方式是:1、一般侵权的给付方式都是采用一次性给付;2、分期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的,需要在一定时期完成赔付,并需要支付法定利息;3、定期给付方式,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
    2023-07-08
    433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垫付后如何向对方追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垫付后如何向对方追偿人身损害赔偿垫付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作为用人单位或雇主,因为员工的职务行为损害第三人人身权利,用人单位或雇主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员工追偿,但员工只有一般过失的则不能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3-05-15
    181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财产损失在侵权人无“交强险”的情况下如何赔付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已于2009年3月1日实施,根据该地方法规所确定的“先行赔付”人性化的原则,确定了损失数额的分担。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由于现阶段各种原因,尚有很多机动车辆没有缴纳办理“交强险”保险,导致发生事故后,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也导致了受害人无法得到很好、及时的治疗。现根据该实施办法在山东省内发生该情形,受害人可以依据该办法第65条、第66条的规定可以要求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无交强险的保障下,有其本人承担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先行赔付责任,若损失超出责任限额部分,则按照双方的过错责任来承担损失。即我个人认为:确定好事故损失数额后,侵权人(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先承担交强险规定的赔偿限额部分,超出的余额按照责任比例来承担赔偿。
    2023-06-05
    250人看过
  • 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赔偿方式
    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1、医疗费,需要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等证据;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5、如果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家属还可以主张丧葬费。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怎么赔偿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停运损失的,应当提供合法营运及收入的证明。对该间接损失,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应当予以支持。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实际维修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定损单确定维修费用。机动车维修费用一般应依据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
    2023-07-08
    260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1、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3、定损估价。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后,就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定损估价有问题时,被保险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同时自己委托相关机构对损失作出估价。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对损失估计达成一致,就进行下一步流程。4、提交索赔材料。权利虽然被赋予了,但是如果自己不懂得主张的话,那权利很可能就是白费的。所以,当确定了损失以后,被保险人就可
    2023-02-20
    36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人身、财产损害、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损害责任的无过错责任如何认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给原告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被告要排除自己的赔偿责任,就要证明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损害结果的造成有过错,是原告自己或者第三人的过错造成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在举证责任承担上就要适用这种特殊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因为受到上述侵权行为的损害,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话,只要提供因被告的特殊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及结果就可以了;而如果作为被告的话,则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
    • 发生人身损害人身保险如何赔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9
      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的,保险公司对意外保险的赔付如下: 1、预估损失的大小。保险公司会对投保人的意外损失来预估相应的损失金额。同时会在理赔过程中输入相应的赔款条目,包括保单条款及特别约定所规定的保险金额、免赔额及赔付比例,及被保险人实际赔款金额等。 2、核定个人意外保险需赔付的金额,若是其中有不清楚或者有疑虑的部分,可以进行第二次调查研究,对于存疑案件保险公司一般都会进行再次确认方可赔付。 3、若是已
    • 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该如何赔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12
      (一)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二)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的平均收入酌定。 (三)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四)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
    • 交通事故无责方应如何赔偿受害人损失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3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 我方人身损害赔偿如何赔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9
      可在事故发生地法院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起诉要求赔偿,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