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有地无钱购买生产资料怎么办?家庭种植缺钱上项目谁来帮?11月20日,笔者在农行襄州支行找到答案:种、养大户可拿自己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经过银行综合审查,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到一定额度的贷款。截至目前,襄州区已有11户种养大户享受到这一待遇,获得抵押贷款2500万元。
这一新生事物的诞生,源于中国农业银行积极响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拓宽融资渠道,增强信贷支农力度,满足农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的结果。目前中国农业银行把襄阳市列为试点(县)市之一,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按照襄阳市出台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市、县两级政府共同出资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政府与银行共同承担涉农贷款损失,分担涉农贷款风险。
农村土地经营权是指全市范围内通过承包和依法流转等方式取得用于农副产品种养的土地经营权,经营权人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转移农村土地占有和用途的条件下,将农村土地经营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襄州区的种植大户宋涛,是该区第一个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办理贷款,且尝到甜头的人。去年,宋涛的家庭种植计划投资640万元引进高效灌溉和烘干项目,缺口资金300万元,宋涛找了几家银行都因没有抵押物而没能贷到款。正当宋涛一筹莫展之际,农行襄州支行推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这一产品,犹如一场及时雨,帮助其渡过了难关。当年5月,农行襄州支行以宋涛的1500亩土地、15年的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发放给宋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300万元,期限3年,实行按年还本、按季还息。贷款到手,宋涛实现了高效高效灌溉项目建设,先后投建了8台粮食烘干机,实现了粮食生产从田间到车间不落地,粮食收储现代化的目标,未来两年内,宋涛每年可实现家庭种植收入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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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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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户的人口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8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有相似规定。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这里“具有承包权的全部家庭成员”看上去没有错,可以理解为第二轮承包时承包了土地的家庭成员,但应当说不是十分精准,不如直接改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了土地的家庭成员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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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变成非农业户口,是否可以享受村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4当事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考虑(包括,但不限于): 1、当事人的户口如果是村里的“非农业”的户籍性质的,一般是不属于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是不能享受村里的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的; 2、当事人的户口迁入户口所在地(或者申报后),村集体并没有进行过集体土地使用权重新发包,在本次承包未到期前,村集体是不能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的; 3、当事人只有等到本次承包到期,村里重新发包的前提下,才能分配到集体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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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土地100亩经营权可抵押多少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3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有合法的身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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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经营户享有哪些权利?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的规定,农村承包经营户主要享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民事权利:(一)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农村承包经营户所有生产资料和法律允许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二)农村承包经营户对依法承包的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享有经营权。其合法经营取得的收益,在缴纳了承包金和国家规定的税收以后,归其自己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三)农村承包经营户订立的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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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之前户口不在本村,能享受该村的集体土地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23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享受的: 1,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2,当事人的常住(红本)户口不在本村的,不属于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享受该村的集体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包括土地补偿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