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方式保证的权利有哪些
担保方式保证的权利有:
(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的,保证人只能在主要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保证人求偿权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完毕之日起算。
(2)保证人对债权人不享有请求给付的权利。其权利主要为抗辩权和抵销权。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二、办理担保有关事项
1、注意抵押财产的合法性抵押财产应当可以进入民事流转程序而又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抵押物合法性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如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现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同时应对担保人的身份进行考察,防止担保人不符合法律规定,致使担保合同无效。
2、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抵押财产应是法律上没有缺陷,真正为抵押人所控制及占有的财产。抵押财产没有其它法律负担,在此之前没有设置过抵押,抵押的价值没有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抵押财产没有设置多重抵押。
3、考虑抵押财产的变现能力对抵押财产要充分考虑其变现的能力,即使真实合法的财产其变现能力也会因各种原因降低,从而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另外应充分考虑到抵押财产不能变现的可能性,以免出现债权人无力接受该项财产又无法变现的情况。另外对一些价值虽然很高,但专业性很强的设备等财产应特别注意,由於专业性很强这类财产一般很难进行变现,一般不要接受这样的抵押。
4、对保证人资格进行考察采用保证形式进行担保的情况,对保证人的资信能力及信誉必须进行认真的考察,同时必须注意担保人是否为法律限制进行担保的主体,以免出现因担保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使担保无效的情况。对于担保方式的认定,是需要根据实际的担保行为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不同担保行为所认定的担保责任是不同的,如果对担保的情况存在异议的,那么是需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违约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可以基于法律途径来维权处理。
-
关于保证担保的范围的内容以及保证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54人看过
-
什么是担保?担保有哪些方式?
410人看过
-
一般担保人怎么取消担保,保证的方式有哪些?
327人看过
-
担保方式有哪些?连带担保与一般担保有何规定?
387人看过
-
反担保跟担保有什么区别呢,担保的几种方式有哪些?
183人看过
-
担保人最坏后果是什么,担保的保证方式有哪些?
291人看过
-
担保信息的债权有哪些债权担保方式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2债权担保有以下方式: 是双方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保证合同关系中债务人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协议,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某一财产转移给债权人的占有,后者掌握该财产作为前者履行某一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 留置是指债权人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等法律规定的合同中,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
-
贷款担保方式分类是怎样的, 贷款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担保方式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8贷款担保方式分类具体如下: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
-
承担担保义务的物权保障方式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1根据担保法规定,债权人只能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才能实现担保物权,以清偿债权。物权法除了沿袭担保法的上述实现担保物权的事由外,还增加规定了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如物权法第170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物权法规定了实现担保物权的事由有两个:一是法定的债务人不履行
-
担保中,可以有哪些保证方式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8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除需要了解以上担保方式外,还有看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等因素,来确定冻结行为的合法性及权力如何得到维护。
-
哪些方式担保属于债权担保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8(一)债权担保的五种担保方式,如下: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留置、。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以上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二)债权担保的五种担保方式,具体有以下区别: 1、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3、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