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房产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1:56:14 455 人看过

一、立房产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

1、只能处置本人的财产,不要处置配偶的财产;

2、必须保留未成年人的财产份额;

3、表述要清晰。写明房产的地址、面积和房产证编号和继承份额等。

4、自己书写,签名,写上年月日。

5、最好公证。没有公证也生效,但是可能身后继承人对签名等真实性发生争议,十分麻烦。6、可以将财产留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叫遗赠。

二、遗嘱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即遗嘱人在遗嘱作成时须有遗嘱能力。

(2)客体要件,即遗嘱所处分的财产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且须是遗嘱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

(3)内容要件,即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4)形式要件: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证明的遗嘱。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作成的遗嘱。代书遗嘱,是遗嘱人委托他人代为书写作成的遗嘱。录音遗嘱,是遗嘱人通过磁带录音作成的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没有任何物质载体加以记载的遗嘱。

三、立了遗嘱的房产是否可以买卖

民法典规定对遗嘱继承房屋能不能过户没有作出规定,而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以登记为准,遗嘱继承房屋公证后,可以持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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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3日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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