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办事处变更事宜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7:20:23 273 人看过

1)什么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办事处?

外商投资企业的办事处是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设立的办事机构。其最大的特点是不能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从事业务活动的合法凭证是《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依据该《注册证》,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从事业务活动。

2)为什么现在开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再受理外商投资公司办事处的设立?

答:依据之一:

以前外商投资企业办事处的设立,事实上是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而从法律上来讲,公司性质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事宜应当适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并没有规定办事处的设立。因此,从根本上而言,公司性质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办事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依据之二: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所需文件材料样表下载

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

4、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7、前置审批文件

8、其它有关文件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3、原登记主管机关的通知函

4、隶属企业依法作出的决议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营业场所或地址使用证明

7、隶属企业执照复印件

8、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从上可以看出,今后,非公司性质外商投资企业则可以设立办事机构。而公司性质的外商投资企业只可以设立分公司,不能设立办事处;

依据之三:

办事处的设立依据是根据1988年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而1994年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2005年出台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都没有涉及到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办事处的设立。因此,外商投资公司设立办事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依据之四:

根据我们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了解,事实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出了相应的内部指导文件,并且事实上也不再受理任何设立外商投资公司的办事处的业务。

3)对于已经设立的外商投资公司办事处,应该怎么处理?

答:根据新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商局的有关规定,对于已经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办事处必须尽快办理完毕办事处的注销手续,或者在注销的同时办理改设分公司的相关手续。

4)什么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分公司?分公司与办事处有什么区别?

答:外商投资企业的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与办事处最重要的区别是分公司可以从事在其登记的经营范围里的经营活动。

5)如果我们只是仅仅从事联络性的事务,是否不需要设立分公司?如何区分经营性行为与联络性行为?

答:当前的法律、法规尚未对哪些行为属于经营性行为,哪些行为属于联络性行为予以明确的界定。但是,根据我们的研究以及向有关执法部门了解,在实践中,执法部门对这两种行为的认定都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很多时候企业和执法部门所把握的认定尺度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的建议是,除非企业能够绝对确保只是从事业务联络,不存在其他任何经营性行为,否则,应当将办事处改设为分公司。如果不设立分公司而开展业务活动,一旦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或者涉及经营性行为,将会遭遇法律风险。

6)外商投资企业办事处注销和设立的期限如何?

答:每个办事处在设立登记时都有一个存续的期限,因此很多企业向我们咨询是否可以在该期限届满以后才办理相关手续。事实上,各地区的有关部门都会给出一定的期限要求各办事处办理完毕相关变更事宜,所以,一切手续都需要在该规定的期限前完成,而以前登记的存续期限对办理变更手续没有影响。比如,卢湾区的工商部门就要求区内的办事处必须在2006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毕相关的变更手续。当然,各区的期限会有不同,企业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咨询,也可以留意本网站,我们会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发布出来。

7)注销外商投资企业办事处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程序如何?

答:注销办事处或者设立分公司主要涉及工商变更手续和税务变更手续。在工商变更手续中,要注意有的行业需要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在办理税务的注销程序中还需要提交办事处中外员工的相关情况,等等。此外,办事处的变更当然还会涉及到其他方面的问题,如职工的存留、聘用合同、工资及其他薪金的发放、单位银行账户、单位车牌等各方面的变更,这也是需要各企业注意的。

8)哪些企业在注销办事处时需要事先取得审批部门的同意?

答:一些特殊行业的企业,需要事先取得审批部门的同意。具体哪些行业可以就个案咨询。

9)哪些企业在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时,需要事先获得外经委以及一些政府部门的审批?

答:一些特殊行业的企业,需要事先取得审批部门的同意。具体哪些行业可以就个案咨询。

10)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时,需要哪些条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程序如何?

答:(1)总公司注册资本如期到位;

(2)保税区贸易公司设立区外分公司必须具有进出口贸易权与国内分销权;

(3)通过上一年度的年检;

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具体的程序,请个案咨询。

11)汇锦律师事务所在注销外商投资企业办事处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业务上有什么优势?

答:第一,汇锦律师事务所密切关注新公司法出台后对于企业带来的各方面的影响。在办事处变更事宜上同样如此。因此,此前已经做了大量的信息收集与研究工作,并且与工商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更有,目前我们已经代理了10多家办事处的注销和分公司设立事宜,对于相关程序、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把握非常专业;

第二,由于采取对该专项法律服务的规模化运营,因此总体成本降低,使得我们的此项专项法律服务的费用具有相当的竞争性。

关于分公司税务方面的常见问题解答

一、公司是否一定要设账簿?

答:是的。分公司独立核算,应当设置账簿。

二、保税区的贸易公司,在区外设立分公司时,分公司的税务登记是在保税区做还是在区外做?

答:只要存在实际经营行为,就必须进行税务登记。因此,分公司的税务登记应当在区外进行。

三、区的贸易公司,设立分公司后,税收如何缴纳?

答:这要区分税种。

(1)企业所得税,应当汇总缴纳,也就是说在总公司所在地缴纳。因此,可以享受保税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2)流转税,如增值税、营业税等,应当在实际经营地缴纳。

(3)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根据员工是与总公司签署劳动合同还是与分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为标准,如果与总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则在总公司所在地缴纳,如果与分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则应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

四、上述内容的具体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4: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投资相关文章
  • 广州市外国人就业常见问题解答
    一、外国人是否可以在中国就业?答:根据1996年1月22日原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的规定,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就业。这里所指的外国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这里所说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行为。二、拟在穗就业的外国人要求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是指什么吗?答: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拟在穗就业外国人应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为:(一)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2年以上相应的工作经历;(二)大专(含大专)以下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5年以上相应的工作经历。从事国家规定的
    2023-06-19
    272人看过
  • 车管所投诉的常见问题解答
    可以向公安局交警支队投诉。在办理车辆审验、注册、变更、转入、抵押,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以及驾驶人考试等车驾管业务过程中发现车管所有违规行为以及在办理车驾管业务工作中发现有违规收费情况,均可向交警支队进行举报投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业主怎么投诉物业一、业主怎么投诉物业1、业主投诉物业的方法如下:(1)收集好证据;(2)打电话投诉,打电话比较方便,打电话也能很好的解决问题;(3)写信投诉,写好信后,然后投递到相应的部门,达到投诉的目的;(4)网上投诉,通过网上投诉,把意见写下来,然后等待相应的部门处理即可。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
    2023-07-04
    79人看过
  • 非公司法人变更登记的常见问题解答
    非公司企业法人经营单位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的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其他有关文件、证件。法律规定,市场主体要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法人变更登记时住所地可以更改吗公司住所地发生变更的需要进行变更登记。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023-07-06
    306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会计问题的答案是什么
    对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处理问题的回答内容是什么,请进一步说明财政部日前下发的财会字(93)第27号文所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实施新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27号文”)。对“27号文件”中有关问题的答复如下:。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企业一样,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1992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核算方面,除27号文第一条至第六条外,其他核算方法仍按《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先后发布了《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及会计报表》、《外商投资旅游企业会计科目及会计报表》,未发布其他类型外商投资企业会计科目及会计报表,27号文第八条、第九条是指外商投资的房地产、租赁、其他金融企业,未印发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商品流通等行业,可以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和其他行业的特点,按照会计原则和政策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项目,除工业、旅游业和27号文第七、八、九条所列行业外,其他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适用第
    2023-05-07
    122人看过
  • 企业经济补偿金支付常见问题解答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3、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4、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如何向销售人员支付工资《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强调,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但是,企业在享有工资、奖金自主分配权的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这就是说,必须是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企业才能自主确定
    2023-07-06
    303人看过
  • 申办涉外常规民事公证事项问题解答
    1、出国通常需要办理哪些公证?出国办理什么公证书要根据所去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决定,因此,它与当事人出国的目的及其在国外停留的时间有关。一般来讲,出国留学需提供与学历有关的公证,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公证;出国探亲需提供与国外亲属有关的公证,如亲属关系公证;出国定居需提供出生、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等公证;技术移民需办理与本人工作技能有关的公证;投资移民则需办理与本人财产有关的公证。总的来讲,打算在国外居住的时间越长,所应办理的公证书种类应越齐全。申请人应按所去国家的要求申请办理各种公证。2、户籍已注销的如何申办出生公证?办理出生公证,申请人要提供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和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公民因离境而注销户口申请办理出生公证的,可以先到公证处领取《出生情况调查表》,然后请户籍注销地派出所根据户籍档案的记载出具证明,以替代户口本原件使用。3、申办出生公证,申请人的护照、身份证或者档
    2023-06-06
    127人看过
  •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常见的问题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一)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在外资参与国有企业并购的情况下,必然涉及到国有资产的转让价格问题,资产评估是决定转让价格的基本依据,因此,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国家利益的维护,和民族经济的发展。由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其监管立法的滞后,在外资并购国有企业过程中,存在资产评估不实和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其症结在于:国有企业产权混乱,并购中产权主体缺位或错位。我国法律规定,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对国有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国务院是通过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实现其所有权的,决定让外资并购国有企业是所有者处分权的重要内容。企业经营者、地方政府的其他部门(包括企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的行政首长都无权决定国有企业的并购问题。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企业经营者、企业主管部门作为被并购企业的代表,与并购方外国投资者进行谈判。在一对一的谈判中,外国投资者往往压低出价,而地方政府和企业经营者由于引资
    2023-06-09
    461人看过
  • 交通事故案件起诉常见问题解答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时,应当提交起诉状以及支持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据材料,具体有以下材料: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4、如委托律师代理,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
    2023-07-03
    256人看过
  • 领事公证认证常见问题问答
    出具,并由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进行确认、传递。3、外国驻华使馆、驻中国内地领馆或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在中国香港特区与内地直接使用,无须办理领事认证。二、中国内地与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间来往的文书应办理哪些确认手续?1、中国内地与中国澳门特区间的民事和商业文书,可径在两地使用,无需办理确认手续。2、外国驻华使馆或驻中国内地和驻港澳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涉澳门公证文书,可径在中国内地和中国澳门特区使用,无须办理中方领事认证。三、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如何申办在国外使用的公证书?公证的事实发生在中国国内的,原则上应向中国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当事人可委托亲友在国内办理公证和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单位认证及证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四、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欲在中国使用,应如何申请中国人民法院的承认?应按法释[2000]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
    2023-06-11
    56人看过
  • 新农合名字更改常见问题解答
    小孩改了名字,只需要将户口进行变更,再凭相关证明材料就可以对新农合名字进行变更。当事人只需要将户口进行变更,再凭相关证明材料就可以办理了。户口上改名向公安机关申请。公安机关是我国的户籍管理机关。需要交改名申请以及小孩子的户口簿和父母的户口簿,或者身份证明材料以及亲子关系证明。具体操作方法如下:1、持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本、单位或居委会,辖区派出所证明到当地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更改合作医疗本姓名,并在更改处加盖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公章,同时,还要在合作医疗管理网站更改姓名;2、持上述证件到当地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理新的合作医疗本,并且在合作医疗管理网站更改姓名。新农合如何报销新农合这样报销:1、参保者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交到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2、由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进行审核,按实施办法规定标准
    2023-07-06
    141人看过
  • 注册资本验资的常见问题解答
    目前新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不需要进行验资。除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验资另有明确规定之外,比如募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公司等需要验资。正常来讲,注册资本是可以随意填写,但是注册资金太大,承担的责任也跟你的注册资本有关,多大的多大的注册资本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目前新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不需要进行验资。也就是说公司股东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公司注册资本。虽然是没有太多限制,但是也不应该随便的写,不能太高或者太低,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填写。有控制关系的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是否需要验资1、有控制关系的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是否需要验资的问题并无规定,可以由母公司决定。当然如果地方工商局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比如“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操作意见》的通知”2、企业合并涉及企业新设或者存续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的,均须验资。这种
    2023-07-06
    414人看过
  • 无业证明开具常见问题解答
    无业证明在哪里开,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无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到政务中心窗口开具《无业证明》;2、如果当事人不在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居住地办理。无业证明是由区县以上劳动就业部门开据的证明有关人员没有职业的证明文件。一、无业证明的办理流程如下:1、个人先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好申请表并收集相关材料。2、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送到居住地行政村居委会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3、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送到当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4、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送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印发《无业证明》。二、无业证明的办理材料如下:1、必备的材料1)在有效期内的劳动手册、失业证、就业证;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出具的经区、县以上劳动部门鉴证的无业证明;3)办理失业证明需身份证和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劳动部门办理。2、其他辅助材料1)在有效
    2023-07-01
    384人看过
  • 加班费常见问题解答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2月,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加班费常见问题解答:1、值班和加班有什么区别?值班是指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如看门、接听电话等。加班则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另一方面,加班费的计算是法定的。譬如根据《劳动
    2023-05-01
    156人看过
  • 常见问题解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什么时候可以伤残评定?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2、到什么地方进行伤残评定?一般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属于工伤范畴的,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专门的鉴定中心作工伤等级鉴定。伤残鉴定,是全国通用的。3、为什么同样的损伤,不同的人伤残等级不一样?伤残等级一般分为十个等级,它根据人体受到损害的原因不同,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就会有不同的伤残等级,且计算伤残赔偿金的方法也不同。实践中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鉴定标准,主要有三种情形:1、交通事故、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客运合同、医疗纠纷等引起的人身损害伤残
    2023-07-02
    466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事项发生变更的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该合伙企业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类型、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等登记事项的,有关申请文书的签名应当经过中国法定公证机构的公证。
    • 问外资企业怎样变更董事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8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董事会决议 3、原外资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合同、章程修改对照表 5、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名单》 6、经委派方签字盖章的新任董事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7、加盖原工商登记机关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9、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的办事指南有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2
      办理条件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及其他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注册的企业。 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原件1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1份)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备注: 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为原件。 3、以上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董事会报告怎样写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0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董事会人数申报文件: 1、外商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人数、议事规则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书; 2、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股东会或董事会人数、议事规则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 3、企业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程(复印件),合同、章程修改书;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原注册资本已按期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5、企业原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6、变更
    • 领事公证认证常见问题问答?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1、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间往来的文书应办理哪些手续?(1)中国内地出具的公证文书发往中国香港特区使用前,应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办理“确认”手续。(2)中国香港特区发往中国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由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出具,并由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进行确认、传递。(3)外国驻华使馆、驻中国内地领馆或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在中国香港特区与内地直接使用,无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