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侦查由谁来进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1 04:10:11 453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但若法律有特别规定,则可能会由其他机构进行。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但若法律有特别规定,则可能会由其他机构进行。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素 材 : 侦 查 刑 事 案 件 由 谁 负 责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公安机关是指我国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司法部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在侦查刑事案件时,公安机关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尊重人权,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确保案件侦查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刑事案件,但并不意味着其他部门和人员不能参与其中。例如,在侦查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可以对案件进行法律监督,确保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对侦查活动中的证据和侦查手段进行审核。总的来说,侦查刑事案件是公安机关的职责,但其他部门和人员也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其中,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治安。

总结: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但其他部门和人员也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其中,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治安。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人权,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确保案件侦查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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