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房屋登记的适用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3 11:01:01 377 人看过

撤销行政行为可以由有权机关依据法定职权主动做出,也可以因行政相对人不服提出复议或诉讼请求后凭生效法律文书做出。不动产登记撤销因此可以依申请或依职权启动,依申请即由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后凭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撤销登记,依职权撤销则由登记机构在自我认定登记有误的前提下启动撤销登记。

《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做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就不动产登记而言,从减少讼累、节约行政资源考虑,以下常见情形参照司法判决标准可适用于依职权撤销登记。

一、撤销房屋登记的相关注意问题

1、依生效法律文书的撤销登记。

并非所有的生效法律文书都可用于撤销登记,登记簿已记载第三人为权利人时,不能轻易行使撤销登记。在行政诉讼中,法院一般仅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判断,而并不考虑是否存有善意第三人,如果仅凭这类认定行政违法的行政判决书就予以撤销登记,势必造成对第三人权利的影响,只有当行政判决中已对第三人进行认定后的法律文书生效,登记机构才能依此撤销登记。另外,对已经办理登记但买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不能予以撤销登记,因为合同是登记的主要原因文件,合同的解除是债权债务的解除,而经双方申请进行不动产登记后债权已转化为物权,双方的债权目的已经达到,不能再通过合同的解除达到撤销物权的目的。

2、依职权撤销登记应慎重。

只有证据确凿,登记机构才能依职权撤销登记,因为撤销登记也是一种行政行为,稍有不慎会引发行政诉讼。实践中常见的依职权撤销登记情形有被他人举报原申请不实、登记机构自行发现登记重复等。

3、多次连续登记的撤销。

有些登记因为登记机构把关不严会一错再错,如某市纪委调查发现并认定,当事人房改购房时为取得购房资格以父母名义申请并伪造父母单位公章取得房改房,再将房产转移到当事人自己名下,此时仍伪造父母签章,导致两次转移登记均为申请不实,登记机构应依此撤销两次转移登记,直到将此房恢复到房改前的单位名下为止。

4、撤销登记与合同备案的关系。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一旦撤销,则权利人复原为开发商,由于转移登记以网备商品房合同为主要原因文件,则在认定登记所依据的合同为无效等原因下,撤销登记后应同时解除合同备案,将楼盘表中的楼盘状态从已售恢复到未售状态,登记和交易信息保持一致。

5、撤销登记的程序。

撤销登记应遵循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让当事人有充分的知情权。一是查实证据,要确实证明当初登记的原因文件存在重大不足或虚假;二是要在撤销前通知登记簿上的名义权利人,让其知晓将要撤销登记的事实,并保障其在一定期限内有权提供证据对撤销登记提出异议,同时起到催促其主动申请撤销并提交权证的作用;三是在收不回权证的情况下公告作废权证;四是履行撤销登记行为,将不动产权利恢复到登记前状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1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协议解除相关文章
  •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有什么区别?
    《房屋登记办法》并没有设专章来规范注销登记,但在多处分别提到了相关权利的注销登记:1.房屋灭失、放弃所有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当事人应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经登记的房屋所有权消灭后,原权利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依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征收决定办理注销登记。2.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已经实现、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时,权利人应当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3.已经登记的地役权消灭的,当事人应申请地役权的注销登记。4.异议登记申请人提出的请求被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不予受理、驳回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注销异议登记。5.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房屋权利归属或权利内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状况不一致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申请或有关法律文书,办理相应的登记,其中也包括了注销登记。撤销登记只是在《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一条中规定:“司法机关、行
    2023-06-10
    171人看过
  • 行政行为撤销重做的适用情形
    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行为的情形包括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等。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
    2023-04-11
    206人看过
  • 沈阳市经济适用房转移、变更、撤销登记
    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转移、变更、撤销登记保障家庭将已发放的购房补贴资金全额退回到区、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专户,填写《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转移、变更、撤销登记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由区、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认后,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核准,签发《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转移、变更、撤销登记同意书(以下简称《同意书)。1.申请人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合同备案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拟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申请人与房屋开发建设单位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书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备案撤销手续。2.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书,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手续。3.申请将房屋有限产权变更为完全产权的,申请人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书,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手续。(二)保障家庭申请办理房屋变更登记的,应当到区、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填写《
    2023-05-10
    75人看过
  • 行政复议撤销决定的适用情形有
    行政复议撤销决定的适用情形:1、只有申请人申请才能撤回;2、申请人必须是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申请人提出撤回申请;(2)即使被申请人在复议期间改变或者撤销了原来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不必然导致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只有申请人愿意接受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并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才可认定为撤回;(3)如果申请人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对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要求赔偿的,行政复议应当继续进行;3、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必须是在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前;4、申请人必须说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能是规避法律,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不能是因受到被申请人的胁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行政复议撤销决
    2023-08-10
    191人看过
  • 房屋登记撤销有时效限制吗
    对于房产证的办理时间,我们国家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上述的法律规定,明确了房产证办理的期限包括约定期限和法定期限。也就是说,首先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办理房产证的期限作了约定,开发商就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的产权证,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作出约定,就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限。那就是人们常提到的所谓的“90”天的期限。一个“90”天是指,商品
    2023-02-18
    387人看过
  • 房屋租赁登记撤销如何办理
    房屋租赁登记撤销的办理手续为:租赁人前往之前进行过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管理部门,撤销租赁登记备案。租赁双方如因租赁合同解除或合同变更以及合同终止,需要撤销房屋租赁登记,可以前往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撤销。房屋租赁登记撤销如何办理的法律依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2022-06-23
    121人看过
  • 房屋不能登记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房屋不能登记的情形包括什么(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二、申请房屋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2、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
    2023-04-16
    359人看过
  • 房屋登记机构能否以行政处罚形式撤销房产证
    一、房屋登记机构能否以行政处罚形式撤销房产证房屋登记机构不能以行政处罚的形式撤销房产证。如果房产证是通过虚假、欺骗手段取得的,由房屋登记机构收缴房产证。并且由公安机关给予相应处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四条当事人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申请登记;(二)采用欺骗手段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三)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四)查询人遗失、拆散、调换、抽取、污损登记资料的;(五)擅自将不动产登记资料带离查询场所、损坏查询设备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
    2023-04-18
    279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不适用结婚登记?
    不予登记结婚的情形:一、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的婚姻,均属近亲婚配,其结果是使后代容易具有相同的病态基因,使一些隐性遗传学疾病发病率增高。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主要是指严重遗传性疾病。三、未达到法定婚龄。四、重婚的。什么情况下劳动纠纷法律不予受理1、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必经的、强制性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十五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应当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请求人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不属于该受诉法院管辖。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管辖,应当由发生劳动争议的县、市辖区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诉讼请求超越了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提起诉讼的
    2023-07-17
    63人看过
  •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不予登记和撤销情形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不予登记情形:(一)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二)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三)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四)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五)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二、质权登记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局应当撤销登记:(一)发现有属于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上述不予登记情形之一的;(二)质权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三)出质的注册商标因法定程序丧失专用权的;(四)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
    2023-06-08
    76人看过
  • 珠海机动车变更登记适用情形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所申请变更登记:1、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2、更换发动机的;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5、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本市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申请变更登记。延伸阅读:
    2023-05-30
    475人看过
  • 苏州需要撤销或注销食品小作坊登记的情形
    苏州食品小作坊登记被撤销的情形: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食品小作坊登记的;5、食品小作坊不再符合登记条件的;6、依法可以撤销食品小作坊登记的其他情形。7、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苏州食品小作坊登记被注销的情形:1、食品小作坊登记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2、食品小作坊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3、食品小作坊登记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依法被吊销的;4、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小作坊登记事项无法实施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小作坊登记的其他情形。备注:食品小作坊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部门会依法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注销手续,食品小作坊登记被注销的,登记证编号不得再次使用。
    2023-05-29
    470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撤销企业登记
    一、在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撤销企业登记依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的相关内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登记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登记:(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三)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四)依法可以撤销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规定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应当责令改正或者予以纠正。二、公司撤销登记所需的材料(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三)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2023-06-09
    78人看过
  • 向法院申请行使撤销权的适用情形
    一、申请撤销裁决的情形撤销仲裁裁决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一般不主动行使司法审查权而撤销裁决。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此外,我国《仲裁法》还对涉外仲裁的撤销裁决事项作出了这样的特别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情形有: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当事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
    2023-03-02
    35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解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取消原有的合同,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协议解除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协议解除时,双方需要达成书面协议或者签订书面的解除协议,并需要遵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协议解除... 更多>

    #协议解除
    相关咨询
    • 撤销离婚登记案的情形是什么情形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构成
    • 2022年作品登记机关撤销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1
      有下列情况的,作品登记机关应撤销其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下列情况的: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 撤销赠与的情形是否适用于赠与的情形?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03
      具体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的是以下情形。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
    • 预告登记适用于哪些情形?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2
      预告登记应适用于下列情形:(1)不动产物权的设定、移转、变更或消灭的请求权;(2)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不动产物权请求权;(3)有关的特殊不动产物权,如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先购买权等。
    • 房屋抵押登记如何撤销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6
      还完以后银行会给房主开具一个已经还清贷款的证明,银行给房主的房产证上也会盖一个已经还清贷款的章,房主再带上房产证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当地的房产部门注销抵押,这个原则上不要收取任何费用,但也有些地方会收取相应的工本费,这是规定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