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时代的反垄断规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2:00:17 293 人看过

研究电子商务时代的反垄断法规制,必须先准确把握电子商务的概念及其内涵。对电子商务的定义有很多种: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指出电子商务是通过数据交换(EDI)和其他通讯手段进行的日益增长的国际贸易功能之一,它是纸上信息交流和储存方式的一种替换形式;经济合作组织与发展组织OECD将电子商务定义为,在诸如Internet的开放网络中进行的商业交易;世界电子商务将其定义为,将整个贸易活动实现电子化;有学者将其定义为:以互联网为技术平台的全新商业模式;也有学者将其定义为网上开展的商务活动;还有学者认为它是通过以计算机为媒体的电子网络而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移。到目前虽无一个公认的概念,但是大家无异都承认电子商务是一种交易活动或商业模式,且这种交易方式是通过网络而进行的。

作为电子商务中最具有发展潜力的一种类型,作为政府部门、社会、学界关注的焦点,B2B电子商务的反垄断规制问题始终紧随着先进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关于电子商务时代的反垄断规制,既有相应的实践案例,又有相关组织的研究报告,更有与之各方面问题相关的学术论文作参考。

就研究报告而言,涉及以下方面:在对电子商务反垄断必要性与合理性论证中,国外的相关报告并未予以论证,仅以电子商务需要适用反垄断法为前提,集中讨论了电子商务对适用既有反垄断法产生的挑战及问题的解决;在对电子商务立法和政策的论证中,美国FTC的《进入21世纪——B2B电子市场的竞争政策》报告在结尾提出必须保证在不危害竞争的前提下实现电子商务的效益。欧共体委员会于2001年宣布拟制定电子商务反垄断法,但至今还未有所进展;在具体制度方面,英国OFT分别于2000年8月发布《电子商务及其竞争政策的影响》分析电子商务中的竞争问题,主要涉及市场界定、过高定价、共谋、价格歧视、纵向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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