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用协调的办法处理是否可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15:41:09 277 人看过

劳动监察用协调的办法处理可以吗

劳动监察用协调的办法处理是可以的,也可以依据程序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1、立案

(1)投诉案件接受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于受理当日立案。

(2)其他案件,通过举报、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或专项检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及时登记立案。

2、调查

(1)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5号)规定的程序、措施及应履行的义务进行调查。

(2)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当事人逃匿,无法取得相关证据或者其他法定事由,致使调查无法进行的,中止案件的调查。待中止调查的情形消除后恢复调查。自恢复调查之日起,调查期继续计算。

3、处理

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1)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3)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或者经调查、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撤销立案;

(4)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应在立案调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4、结案

在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行政处理决定)后,应当办理结案。

劳动监察受理投诉期限

劳动监察,是指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必要时依法予以处罚的执法行为。

《关于实施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

原劳动部制定的《劳动监察规定》中没有对劳动监察的调查期限作规定,《条例》实施后,明确了调查期限。此次《若干规定》又规定了受理的期限,以及不予以受理的期限,这使得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处理完毕,有利于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结案时间越短越好,可追查的时间是越长越好。劳动仲裁60天的时效期,往往会使不了解劳动保障政策的员工错失了仲裁维权的良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争议的内容又属于劳动监察的范围,员工还可以在案发后的两年内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同样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9: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监察相关文章
  • 劳动监察大队处理工资拖欠:协调困难,寻求解决办法
    拖欠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下来,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劳动监察大队处理的程序是什么一、劳动监察大队处理的程序是什么1、劳动监察大队处理的程序如下:(1)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2)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3)组建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4)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5)仲裁调解,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6)仲裁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
    2023-07-18
    79人看过
  • 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监察员管理工作,规范劳动监察行为,提高劳动监察工作质量,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监督检查人员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劳动监察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管理工作,按照现行规定执行。第三条劳动监察员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执行劳动监督检查公务的人员。第四条劳动监察员必须坚持严肃执法、文明执法原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劳动监察员和兼职劳动监察员。专职劳动监察员是劳动行政部门专门从事劳动监察工作的人员,兼职劳动监察员是劳动行政部门非专门从事劳动监察工作的人员。兼职监察员,主要负责与其业务有关的单项监察,须对用人单位处罚时,应会同专职监察员进行。第六条劳动监察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遵守劳动法律
    2023-06-10
    94人看过
  • 不是监察对象的人监察委可否调查
    可以。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相关法律知识《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23-06-12
    220人看过
  • 劳动监察的调查是否符合证据的合法性要求
    一、劳动监察的调查是否符合证据的合法性要求劳动监察的调查是否符合证据的合法性要求,要具体分析。如果符合证据的合法性要求的,则可以作为证据。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法律规定,劳动监察员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简单的违法行为,可以当场处理。当场处理应当填写当场处理决定书,并递交当事人。二、劳动监察不予受理是什么情形劳动监察部门不予受理的情形:1.不在其受案范围内,例如属于具体的行政争议、民事财产纠纷的;2.不在其管辖范围内;3.或者劳动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究责任的时效的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
    2023-11-25
    154人看过
  • 劳动监察处理地不合理怎么办
    1、去劳动监察大队的上级部门投诉,也可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维权。2、提起行政复议应该向作用行政决定的部门提出。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限一般是十五日内。但你这是劳动争议,应当是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则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3、劳动鉴定只有处罚权和调解权,没有仲裁权;而劳动仲裁委员会只有调解权和仲裁权,没有处罚权。但他们都没有判决权,所以,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或仲裁不受理的,可以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劳动监察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劳动监察的内容主要有: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4、劳动者
    2023-05-04
    224人看过
  • 劳动调解和劳动监察一样吗
    1、劳动调解和劳动监察是不一样的,劳动调解是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的行为,而劳动监察是指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的行为。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
    2023-04-06
    233人看过
  • 劳动监察行政处理决定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的区别?
    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区别?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都是对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的处罚措施与劳动者无关,比如罚款是向国家缴纳罚款,行政处罚记录到用人单位的诚信记录中,影响企业的信用度。而行政处理一般是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赔偿金等二、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1、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不仅适用于行政处罚的实施阶段,也适用于行政处罚的设定阶段。处罚法定原则既是一个实体法上的原则,也是一个程序法的原则,其主要内容是: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行政处罚必须由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实施或适用。没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或组织,无权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其他机关和组织非经授权或者委托都无权实施。处罚依据是法定的。就是行政机关据以认定相对人行为违法和处罚的判断
    2023-06-02
    187人看过
  • 可口可乐被指非法用工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
    中广网北京12月19日消息(记者陈秉科浙江台记者李录宾林丽平)近日,可口可乐(中国)公司下属企业被指责存在非法用工的事件受到舆论高度关注,有关劳动监察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此前,北京、广州、杭州三地9个学生以普通打工者的身份混进工厂,对3家可口可乐装瓶厂6家供应商进行了调查。事后,大学生调查组公布了一份长达28页的调查报道,报告中说,可口可乐公司最严重、最集中的问题是长期、大量使用派遣工。派遣工干的往往是最危险、最苦、最累的工作,工作时间最长,工资却最低,而且还被拖欠甚至克扣。这份报告一出炉,立即引起轩然大波。杨郑君,中央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大学生调查组的代表之一。当初,他负责调查的是可口可乐装瓶商东莞有限公司。记者:最主要的问题是什么?杨:派遣工的问题。记者:你认为事实依据是什么?杨:在杭州,使用派遣工的比例达到90%以上。记者:你调查的东莞公司呢?杨:它的问题主要是工伤,工人吃不饱。杨郑君
    2023-06-10
    181人看过
  • 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是否适用回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在一定的情形下,是适用回避制度的,如是监察对象或者检举人的近亲属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十八条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监察对象、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一)是监察对象或者检举人的近亲属的;(二)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的;(三)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办理的监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四)有可能影响监察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情形的。刑事案件适用回避的人员1、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2、检察人员“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3、侦查人员“侦查人员”既包括所有侦查机关从事侦查工作的侦查人员,又包括对侦查工作进行组织指挥的负责人,即有权参
    2023-04-30
    209人看过
  • 如何处理劳动监察的案件
    一、如何处理劳动监察的案件1.立案投诉案件,接受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于受理当日立案。通过举报、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或专项检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及时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取证应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3.处理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1)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3)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或者经调查、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撤销立案;(4)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应在立案调查结束后15个
    2023-07-21
    463人看过
  • 劳动监察投诉处理后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吗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在职工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职工可以先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更正错误,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经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后,双方的纠纷仍未解决的,则根据《劳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职工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应该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则可以再向法院起诉。当然,如果双方间属于拖欠工资纠纷问题,且已经由单位出具工资结算欠条的,则职工可以持单位所出具的工资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支使拖欠的工资,并不是在向法院起诉前必须先经劳动争议仲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
    2023-03-15
    64人看过
  • 劳动纠纷案件警察是否负责调查处理?
    警察不管。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而中国当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家里丢钱报警警察管吗管,家中丢钱属于“入室盗窃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人的报案,会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开始初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
    2023-07-12
    236人看过
  •  劳动监察能否在异地进行办理?
    根据《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劳动监察案件可以由劳动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劳动监察机构具有多项职权,包括宣传国家劳动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对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对劳动监察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在合同履行地点,劳动监察案件可以由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劳动监察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宣传国家劳动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二)对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三)对劳动监察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劳动监察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
    2023-11-15
    483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否可以撤销立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撤销立案的,经调查后如果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情节轻微并且已经改正的,可以撤销立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内容是什么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一项重要职责。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受理和查处对违
    2023-04-27
    46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 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部门或劳动者,根据现行劳动法、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提出警告、批判、罚款、吊销许可证、命令停产整顿的处罚,违... 更多>

    #劳动监察
    相关咨询
    • 协议是否劳动监察局公示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25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调查,劳动监督部门确认复印件的有效性,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多久能结案, 劳动监察大队怎么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2
      劳动监察大队调查一般为60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期30日。劳动者可以询问进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
    • 接受监察调查是否可以回家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30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1、如果被调查的对象是党员,且这时候已被采取调查手段,不经组织同意,是不能回家或者去想去的地方。 2、如果没有被采取调查手段,则可以回家。 3、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
    • 劳动争议的劳动监察部门是否有权处理劳动纠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2
      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帮助劳动者获取合法工资,劳动纠纷的归口处理部门是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
    • 劳动监察调查是否能够要到工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8
      单位拖欠工资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能不能要回工资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用人单位有财产供支付工资的,是可以要回工资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